11月18日,在省市兩級人民銀行的指導下,由浙商銀行和交通銀行聯席主承銷的福建省首單企業浮息債券在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
本次債券發行的主體為廈門象嶼金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行規模2億元,期限120天,初始票面利率1.82%,浮息掛鉤LPR,每三個月調整一次。該債券起息日為2025年11月19日,存續期內有2個計息周期,首個計息周期初始票面利率1.82%(1年期LPR-1.18%),2026年2月19日進入第2個計息周期,將根據當時的1年期LPR利率進行票面利率調整。該筆債券的發行是福建省在債券發行領域的有益創新和探索。
浮息債券作為利率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是以基準利率加一定利差,確定各期付息利率的債券,能更好地適應市場利率波動,幫助投資者對沖利率風險,也為發行人優化融資結構和平衡資金成本提供更靈活選擇。發展浮息債券,有助于提升債券市場應對利率風險的韌性,同時有利于理順利率關系,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將發展浮息債券作為拓展區域債券市場廣度和深度的重要工作,通過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政策宣導,說明浮息債券工具優勢,強化政銀企協同聯動,推動創新產品高效落地,為企業提供更靈活的融資選擇。
下一步,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將充分發揮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積極探索債券業務和產品創新,有力推動轄區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為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金融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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