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青浦趙巷奧特萊斯西側片區規劃調整,商辦用地大幅刪減,住宅地塊增至4幅,2幅容積率近乎為1.0,并規劃了區級文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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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青浦區趙巷鎮 QPZXCZ-05 單元C61、C62、D21、D22、D23、D3 街坊局部調整(公眾參與草案)公示。
本次規劃范圍位于趙巷商業商務區單元中部,東至嘉松中路、南至滬青平公路、西至單元邊界、北至鎮中東路,總面積約 38.6 公頃(約合579畝)。
本次規劃調整背景,為銜接上位單元規劃,順應當前產業功能集聚區的發展趨勢,提升趙巷商業商務區的整體空間品質,實現產業發展載體的提質增效,落實在規劃范圍內布局居住生活功能的導向,優化區域功能布局與建設規模,開展本次規劃局部調整。
本次規劃調整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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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幅刪減了商辦用地,將原C61-02、C61-07、C61-09A、D21-04地塊規劃的商業服務業和商務辦公綜合用地全部剔除,用地面積合計為69183平方米(約103.7畝)。再結合原D21-05地塊包含的30%商業建筑體量,調整前,該片區(本次調整范圍內)商業服務業和商務辦公計容建筑面積合計約172018.45平方米(詳見附圖)。
而調整后僅在C62-01地塊規劃了15%的商業服務業建筑體量,即計容建筑面積約9605.25平方米。
這意味著,調整后的商業服務業和商務辦公建筑體量由約17萬平方米銳減至了不到1萬平方米,這一變化符合目前的大環境和政策導向。
2、規劃了地區級文體中心。
3、住宅地塊增至4幅,其中2幅容積率接近1.0。
4、另外新增1所幼兒園。
5、新增一幅集中公共綠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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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次調整詳情:
第一、片區文體中心為地區級,并調整至嘉松中路、滬青平公路交匯處,打造公共活力中心,即C62-01地塊,用地性質為教育科研設計用地(50%)、文化(20%)、體育(15%)、商業(15%)綜合用地,地塊面積25614平方米(約38.4畝),容積率2.5,其中文化建筑面積約 1.3 萬平方米,體育建筑面積約 1.0 萬平方米。
并將原規劃 C61-09A 地塊的健身館(建筑面積 1800 平方米)和社區學校(建筑面積 1000 平方米)、原D23-01 地塊的社區食堂(建筑面積 200 平方米)、原D3-01 地塊的社區服務(建筑面積 1000 平方米)合并設置于 C62-01 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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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00米片區地標建筑也由此前的C61-09A南遷至本地塊,這意味著,奧特萊斯東西兩側將新增兩座100米高的地標建筑(詳見附圖)。
2024年1月,《上海市青浦區趙巷商業商務區QPS7-0102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C7、C8A、C8B街坊局部調整》公示。其中顯示C8A-03地塊建筑高度由50米調整為100米,用地性質為商務辦公用地,容積率高達6.25。
100米的建筑高度也是趙巷鎮的最高“天際線”,根據《上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技術準則》及趙巷鎮總規(2017-2035),該鎮最高建筑分區為四級分區,即50
奧特萊斯二期規劃公示
第二、將住宅組團用地調整至靠近水系的地塊,營造更為生態宜人的居住環境。住宅地塊由此前2024年土地推介會上提到的3幅用地,調整為4幅地塊;用地面積共約 6.75 公頃(約101.25畝),建筑規模共約 9.0 萬平方米。
調整后其中2幅為三類住宅用地,即D21-04地塊和C61-02地塊。
D21-04地塊規劃指標:
用地面積:15142平方米
用地性質:三類住宅用地
容積率:1.8
建筑高度:40米
C61-02地塊規劃指標:
用地面積:10274平方米
用地性質:三類住宅用地
容積率:1.8
建筑高度:40米
另外2幅為一、二類住宅綜合用地(D21-05、C61-09A地塊),即容積率僅為1.05,這是繼朱家角,青浦新城、練塘等出現1.05容積率住宅用地后,又一區域出現約1.0容積率地塊。
相信后續還會有更多約1.0容積率地塊出現。
D21-05地塊規劃指標:
用地面積:23262平方米
用地性質:一二類住宅用地
容積率:1.05
建筑高度:20米
C61-09A地塊規劃指標:
用地面積:18842平方米
用地性質:一二類住宅用地
容積率:1.05
建筑高度:20米
公示圖則特定管理條文指出,上述4幅地塊禁止建造別墅及私家莊園。
“禁墅令”松動,2024青浦區土地推介會朱家角3宗地塊容積率0.8
第三、根據上海市15分鐘生活圈規范要求,新增1所幼兒園,即C61-09C地塊,用地面積約 0.65 公頃,建筑面積約 0.65 萬平方米。其位于C61-09A住宅地塊西側。
第四、在地區級綜合文體設施北側規劃形成一處大片濱水綠地,即 C62-02A 地塊,用地面積13990平方米(約21畝)。
第五、保留原規劃 C61-09B、D22-02 地塊的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并結合規劃居住人口的增加補充建筑面積約 300 平方米的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納入 C61-09B 地塊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
第六、將教育科研設計用地調整至靠近城市干道的地塊,形成科創產業集聚,用地面積與建筑規模都不減少,教育科研設計用地容積率不超過 2.50。
本次公示圖則:
調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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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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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時間為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3 日(公示時間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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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解讀僅供參考,最終請以官方公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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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青浦政府網等
編輯:大青浦房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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