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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有一句俗語:狗咬狗滿嘴毛,大意是說兩只狗咬架,互相傷害,說不清哪個有理哪個沒理。這個俗語用在日常里,有說涉事兩方都受傷害的意思,也有說明這個事件分不清誰有理,誰沒有理,哪個是真相,哪個是謊言的意思。
最近在中國的網絡里,也有一個案子,變成了滿地毛的局面,涉事的雙方各說各的理,說事的時候互相指責對方的不是,很多人也來湊熱鬧蹭流量,把這個事件明確的事件傳播成了滿地毛,找不到事件的真相。
山西發生的這一件因為狗咬人引發的人命案件,是經過公安機關偵察調查過了的,檢察機關起訴,公開庭審的事件,按照道理講,這件事情如果出現在新聞報道上,應該是很明確的,即便報道新聞的記者有感情傾向,但事件的脈絡應該很清晰。
但是,我們當前從媒體上得到的信息,卻是很混亂的:打架的經過被媒體描述的很混亂,事情的緣由也描述的混亂,致人死亡的是剔骨刀,還是刮魚鱗的刀,還是剪刀,都無從得知,至于打人誰有理,誰沒有理,更沒有人說清了,即便把法律條文搬過來,推測案件的結果是不是正當防衛也吵起了架。
網友評論這件事吵翻天,最根本的原因是得到的信息不全面,或者不準確,或者不真實。我們應該明白,這個狀況是誰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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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新聞事件報道不準確,記者應該承擔第一責任。無論網絡上如何混亂描述這個事件,但真相只有一個,還因為國家機關的介入,應該是很明確的一件事,到了網絡上變得混亂模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報道這件事的正式記者也有了私心,或者在報道中加入自己的感情,報道出來了不同版本,也或者記者處于某種目的,故意違背職業原則,說了假話。如果所有的記者都遵照新聞的基本原則,這個事件報道出來肯定是一個明確的過程,再多的網友看了,也不會說不清事件的真相,進而在網絡上出現了不同意見,意見不同的人互相吵架,滿地毛。
第二個承擔責任的是雙方律師。一旦有網絡熱點事件,必有律師來添亂,這已經成規律了。這件事因為到了法庭,當事雙方都請了律師,唉!這兩個律師都出來在網上說話了,這兩個律師在網上描述事件,各自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各說各話,好像是各自給受委托的爭理,結果就是律師把事件描述亂套了。按道理講,雙方律師雖然為各自委托人說話,但事件真相不會有差別,因為法律上對事件的過程會準確描述的,雖然受不同當事人委托,他們在起訴書中看到的事件過程會是一個。
第三個責任當然是網絡平臺了,如果按照新聞報道真實性的原則,這個事件只需要一個新聞稿就可以了,網友們看到后也不吵架了,因為事件發生的經過很明確嘛,吵架也找不到由頭。如果這件,平臺的流量估計得少了99%,所以因為流量,平臺也不希望網友能得到一個明確的事件經過。
第四個責任可能就是當事方了,當事方為了把責任推給對方,添油加醋說對方的不是,自己的責任能推就推,能不說就不說。當然也有人會說這是人之常情,但也是我們整個的輿論環境,給當事件各方互相指責互相說謊的空間。
以前是讀書看報漲知識漲見識,讀書使人明智,現在是上網幾乎找不到一件事是真實的,再加上網絡的各方以不同的私利給網民洗腦,變成了上網讓人不再明智。中國的網民信奉西方的思想,說律師和記者是社會工作者,代表著正義,如果網民連事件發生的具體經過的真相都找不到了,這個正義能從哪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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