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正則DL/作者西洲 映蔚/風控
2025年9月18日,嘉興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杰特新材”)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擬終止在北交所上市及撤回申請文件的相關議案。杰特新材的獨立董事已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但議案尚需提交其股東會審議。
此番上市,杰特新材的募投項目承包方包括浙江中朝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朝建設”)。而報告期內,杰特新材曾與中朝建設資金往來頻繁且曾發生轉貸。且杰特新材稱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均為框架混凝土結構,此結構形式造價更高。而官方信息披露,紡織車間或為排架結構。另一方面,杰特新材同版文件中披露的租賃收入或前后矛盾,且子公司出租房產面積或現信披疑云。值得注意的是,杰特新材所處行業或“降溫”,且子公司項目曾因銷售產值履約率僅三成被列“倒逼提升庫”。在此情形下,杰特新材主要產品為玻纖布,是由玻纖紗為基材織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擬募資擴產玻纖布。
一、同版文件中租賃收入或前后矛盾,招股書與環評租賃面積信息披露或現疑云
2025年3月28日,證監會修訂發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并定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杰特新材本次募投項目已購置工業用地進行建設。另一方面,杰特新材子公司原用于生產經營的老廠房已停止使用,并將大部分廠區對外出租。
1.1 為募投項目購置25畝土地的另一面,子公司對外出租老廠房且租賃面積為6,576平方米
據杰特新材簽署于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書”),此番上市,杰特新材擬募資額為2億元,分別投入“年產1,973萬平方米高性能防護功能材料生產項目”(以下簡稱“防護材料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防護材料項目”的建設地點位于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周王廟鎮創新路。杰特新材已購置工業用地進行生產基地建設(用地面積約25.46畝)。項目地塊北臨新豐路,東接創新路,南側連接杰特新材現有廠區,西側為何馬閘港河道。
據自然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自然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主辦平臺發布的數據,杰特新材通過拍賣取得了一處位于周王廟鎮創新路西側、新豐路南側的土地,面積為16,975平方米。合同簽訂時間為2023年12月29日,約定交地時間為2024年3月14日。
據公開信息,面積為16,975平方米=25.4625畝。
顯然,從地塊位置、面積來看,上述土地即為杰特新材為“防護材料項目”所購置的土地。
此外,據北交所公開數據,2024年6月25日,杰特新材的上市申請獲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杰特新材全資子公司將其大部分老廠房出租,并以投資性房地產核算。
據簽署日為2025年4月3日的《關于嘉興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海寧星華經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華經編”)系杰特新材的全資子公司,無實質經營,擁有生產車間及廠房。隨著業務規模增長,星華經編的生產車間及廠房無法滿足杰特新材的生產經營需求,且2021年杰特新材的新廠房達到驗收標準并轉固,故杰特新材將相關生產、經營活動,從星華經編的生產車間及廠房轉至新廠房開展。
同年,杰特新材擬將星華經編的生產車間及廠房對外出租賺取租金,并于2022年初,由星華經編與浙江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翰隆新材”)簽訂《廠房租賃合同》,星華經編將其擁有的大部分生產車間及廠房出租(剩余小部分廠房杰特新材作為倉庫使用),租賃期限從2022年3月1日開始,租期三年,三年租金總額為567.45萬元(含稅)。
因星華經編原用于生產經營的老廠房已停止使用,杰特新材擬將其對外出租賺取租金,故將其從固定資產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核算。
具體來看星華經編的廠房情況。
據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書,截至2024年6月21日,星華經編共有兩處自有房產,房屋建筑面積分別為3,405.39平方米、3,191.4平方米,均位于海寧市周王廟鎮華錦路16號。
經計算,星華經編兩處自有房產的合計建筑面積為6,596.79平方米。
與此同時,截至2024年6月21日,星華經編將海寧市周王廟鎮華錦路16號的房產出租給翰隆新材,租賃期限為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租賃面積為6,576平方米。
經測算,截至2024年6月21日,星華經編未對外出租的老廠房面積或為20.79平方米。
而杰特新材老廠區的承租方披露的租賃面積,或值得關注。
1.2 承租方環評稱房東自用一層辦公樓,承租星華經編廠房建筑面積約5,000平方米
據海寧市政府的公開信息,2024年2月26日,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受理了翰隆新材的“年新增1200萬平方米產業用布技改項目環評文件”(以下簡稱“翰隆新材項目環評報告”),編制日期為2024年2月。
截至編制日2024年2月,翰隆新材現有項目環保手續履行情況顯示,其共有兩個項目,分別為“年新增1150萬平方米產業用布建設項目”、“年產1900萬平方米產業用布搬擴建技改項目”。
“翰隆新材項目環評報告”顯示,翰隆新材現址位于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周王廟鎮華錦路16號,租用海寧星華經編廠房建筑面積約5,000平方米(涉及1#車間、2#車間以及辦公樓二樓),實施“年產1900萬平方米產業用布搬擴建技改項目”,該項目于2023年12月完成環保設施竣工自主驗收。
現翰隆新材根據市場發展需求,擬投資730萬元,利用已租2#車間(位于廠區北部,現狀為成品倉庫)南半部分,購置涂復機、卷布機、攪拌機、煙氣過濾裝置等一系列先進的生產設備以及輔助設備,計劃實施“年新增1200萬平方米產業用布技改項目”。
不僅如此,“翰隆新材項目環評報告”顯示,整個翰隆新材廠區分為南部辦公樓(2F,廠區辦公樓租用星華經編2F,1F由房東自用)、中部1#車間等。
顯然,“翰隆新材項目環評報告”的編制時間2024年2月,在2024年6月21日招股書所披露的星華經編與翰隆新材的廠房租賃的租期之內。且“翰隆新材項目環評報告”披露其共有兩個項目,兩個項目均租賃星華經編的房產。
1.3 同版首輪問詢回復中,2023年杰特新材對承租方的房租收入或高于當年租賃總收入
據首輪問詢回復,對于投資性房地產,其在2021年底之前均由杰特新材使用,在2021年以后已對外出租。2022-2024年,杰特新材的租賃收入分別為146.26萬元、173.53萬元、173.53萬元。2025年2月,星華經編已于翰隆新材簽訂了續租合同,續租期為3年。
也就是說,2022-2024年,杰特新材均存在租賃收入。
而據首輪問詢回復,北交所要求杰特新材說明,上游客戶和供應商重合的整體情況,注意說明客戶和供應商重合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而杰特新材在解釋客戶與供應商重合原因及合理性時表示,翰隆新材是杰特新材的客戶兼供應商。2023年,杰特新材對翰隆新材的銷售收入為178.23萬元,銷售內容為房租。
也就是說,在同版首輪問詢回復中,杰特新材披露的2023年其對翰隆新材的房租產生的銷售收入,或高于當年杰特新材的租賃收入,令人費解。此外,杰特新材稱,星華經編將海寧市周王廟鎮華錦路16號的房產出租給翰隆新材,租賃面積為6,576平方米。而承租方翰隆新材環評報告披露,其承租星華經編廠房建筑面積約5,000平方米。
二、子公司項目曾因銷售產值履約率僅三成被列“倒逼提升庫”,行業或“降溫”反逆勢募資擴產
2025年5月以來,監管層重點問詢北交所擬上市公司募投項目必要性等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杰特新材主要產品為玻纖布,是由玻纖紗為基材織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擬募資擴產玻纖布。而截至2022年4月30日,杰特新材的子公司浙江凱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澳新材”)從事涂層布的業務,其某項目對應地塊,約定銷售產值履約率僅30%,約定稅收履約率僅7.14%,被列“倒逼提升庫”。
2.1 玻纖基布和涂層布產品貢獻超九成營收,此番上市擬募資擴產玻纖布
據杰特新材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書、2024年報及2025年半年報,杰特新材專注于多品類玻纖基布、化纖基布、涂層布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2021-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玻纖基布產品收入占杰特新材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2.22%、61.19%、64.19%、62.91%、70.58%;涂層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6.28%、37.45%、34.7%、35.69%、27.96%。
經測算,2021-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玻纖基布及涂層布的合計產品收入,占杰特新材主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8.5%、98.64%、98.89%、98.6%、98.54%。即玻纖基布、涂層布合計貢獻了超九成主營業務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此番上市,杰特新材擬募資擴產。
據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書,“防護材料項目”建成達產后,可實現年產1,973萬平方米玻纖布的生產能力。
據首輪問詢回復,杰特新材主要產品為玻纖布,是由玻纖紗為基材織造而成。
在此背景下,杰特新材所處的行業情況或值得關注。
2.2 行業協會數據披露2023年規上玻纖企業營收利潤雙降,2025年上半年出口量同比下降5.3%
據首輪問詢回復,杰特新材表示,其所處行業為工業用玻纖布行業,該細分領域存在無統一固定產品規格、無固定技術參數要求、市場競爭主體較少等特殊性,尚未形成完整的、統一的行業市場。截至2025年4月3日,尚無權威部門或第三方機構發布工業用玻纖布行業的市場規模相關文件。
而據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書,國內玻璃纖維工業協會,系杰特新材所處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承擔行業自律、協調、監督以及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等職能。
據國內玻璃纖維工業協會于2025年2月26日發布的公開信息,2023年國內玻璃纖維紗總產量達到723萬噸,同比增長5.2%。全國規模以上玻璃纖維及制品制造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同比降低9.6%,利潤總額同比下降51.4%。
也就是說,國內玻璃纖維工業協會稱,2023年,全國規模以上玻璃纖維及制品制造企業的收入和利潤均同比下滑。
另一方面,行業出口形勢方面,據國內玻璃纖維工業協會于2025年7月25日發布的數據,2025年1-6月,國內玻璃纖維及制品累計出口量為99.56萬噸,同比下降5.3%。且上半年,各月單月出口量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由此可見,玻璃纖維工業協會披露數據顯示,2025年1-6月,國內玻璃纖維及制品累計出口量同比下降5.3%。
另一方面,將目光聚焦于杰特新材的涂層布產品。
2.3 2022年子公司凱澳新材競得地塊約定銷售產值履約率為30%,被列“倒逼提升庫”
據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書,全資子公司凱澳新材從事涂層布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屬于公司主營業務的組成部分。
據2022年第2期海寧市政府公報所附投而未達問題項目清單,截至2022年4月30日,凱澳新材所競得的地塊,約定銷售產值履約率為30%,約定稅收履約率為7.14%。項目階段為“倒逼提升庫”。
需要指出的是,項目被列入“倒逼提升庫”,或與其生產情況有關。
2.4 海寧市工業項目相關規定指出,“投而未達”企業在整改一年后仍未達標將被列倒逼提升庫并紅色預警
據海寧市政府2022年10月7日起施行且現行有效的《海寧市工業項目“標準地”履約監管辦法(試行)》,“海寧市工業項目履約監管數據庫”分“建而未投”和“投而未達”兩子庫。對已竣工且已發生銷售行為但又未達標的企業列入“投而未達”數據庫。
具體來看,“投而未達”數據庫分為達產保護(綠色庫)、整改提升(黃色庫)和倒逼提升(紅色庫)三個子庫。其中,“投而未達”企業在整改一年后仍未達標的,即項目竣工之日起三年期滿仍未達標的,進行紅色預警,列入倒逼提升庫(紅色庫)。
并且,海寧市對列入倒逼提升期的未達標企業實施以下監管措施:對標得分為50分以下的企業,在達標前根據合同約定,不得參加政府采購,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不僅如此,企業單獨不得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在達標前可根據合同約定由政府按原出讓價收回,地上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法評估回購,優惠政策已兌現的獎勵予以收回。
不難看出,海寧市工業項目相關規定指出,“投而未達”企業在整改一年后仍未達標將被列倒逼提升庫并紅色預警。而2022年,杰特新材的子公司曾因競得地塊約定銷售產值履約率僅30%,被列入“倒逼提升庫”。
問題仍在繼續。
2.5 2023年凱澳新材被列為整治提升類企業,評價標準包括畝均增加值等
據海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12日公示的《2023年度工業企業“畝均論英雄”分類評價結果(規上企業)》,杰特新材的子公司凱澳新材的評價結果為“C”。
據海寧市政府2025年5月8日發布的《深化工業“畝均論英雄”實施意見(2025修訂)》,“畝均論英雄”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評價標準包括,畝均稅收40分,畝均增加值25分。
評價結果方面,C類為整治提升類。綜合評價得分在規模以上印染行業內排名前50%-75%、其余各行業內排名前75%-95%之間的企業;規模以下各行業排名前65%-92%之間的企業。
綜合來看,杰特新材主要產品為玻纖布,是由玻纖紗為基材織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擬募資擴產玻纖布。細分來看,玻纖基布和涂層布產品貢獻超九成營收。然而,行業協會數據披露2023年規上玻纖企業營收利潤雙降,2025年上半年出口量同比下降5.3%。此外,截至2022年4月30日,杰特新材的子公司凱澳新材對應地塊,約定的銷售產值履約率僅30%,約定稅收履約率僅7.14%,而被列“倒逼提升庫”。并且2023年,凱澳新材的畝均效益等情況,曾被歸類為“整治提升類企業”。
三、與募投項目建設方存資金往來及轉貸遭問詢,廠房建設結構或陷信披疑云
框架和排架是建筑結構中的兩種典型體系。框架結構兼顧豎向與水平荷載,強調整體剛度,而排架結構以經濟性優先,簡化傳力路徑。
然而,面對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單位建筑成本明顯高于其他廠房的原因的問詢,杰特新材稱該建設方負責的廠房均為造價高的框架結構,而官方披露其中的紡織車間或為排架結構。需要指出的是,該企業系募投項目承包方之一,與杰特新材曾存資金往來及轉貸遭問詢。
3.1 中朝建設系募投項目承包方之一,與杰特新材存資金往來及轉貸遭問詢
據簽署日為2025年4月3日的《關于嘉興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以下簡稱“二輪問詢回復”),北交所關注到,2021-2023年內,杰特新材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的個人賬戶流水中,存在與供應商中朝建設及其關鍵人員資金往來的情況。同時存在通過部分供應商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轉貸的情況,涉及轉貸金額中有2,500萬元貸款尚未歸還。
2021-2023年內,中朝建設作為建筑施工單位,為杰特新材新廠房建設提供工程建設服務。杰特新材2021年以來轉固的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單位建筑成本分別為1,532.58元/m2、2,494.88元/m2,高于其他兩個廠房的958.04元/m2和835.46元/m2。
基于此,北交所要求杰特新材說明,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單位建筑成本明顯高于其他廠房的原因,紡織車間、研發車間是否為中朝建設負責新建的廠房,交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或利益輸送。
對此,杰特新材表示,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系中朝建設負責新建的廠房。
且2021年至今,杰特新材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與杰特新材供應商發生的大額資金涉及的資金往來方為中朝建設和海寧鑫豪貿易有限公司。杰特新材表示,上述資金往來均具有合理的交易背景,相關借款均已及時歸還,不存在任何利益輸送行為。
此外,中朝建設系杰特新材此次募投項目的承包方之一。
據首輪問詢回復,杰特新材本次募投項目承包方為浙江中朝及海寧新越建設有限公司。
研究發現,杰特新材稱中朝建設負責的廠房系造價高的框架結構或現疑云。
3.2 稱中朝建設負責的廠房均為造價高的框架結構,而官方披露其中的紡織車間或為排架結構
據二輪問詢回復,對于上述問詢,杰特新材表示,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系中朝建設負責新建的廠房。而建筑成本差異的原因,是由于因建設時點不同導致單位施工建筑材料價格和單位人工成本不同;建筑工程使用功能不同。
具體來看,紡織車間、研發車間、1#廠房、2#廠房的工程結構分別為框架混凝土現澆結構、框架混凝土現澆結構、框架混凝土結構(樓面板采用預應力混凝土雙T結構)、鋼結構。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均為框架混凝土結構。此結構形式造價,相比鋼結構高約500元/平方米。
簡言之,杰特新材稱其與中朝建設的交易價格公允。
然而,據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信息,中朝建設系杰特玻纖“紡織車間(一期項目)”及“研發車間(二期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方,項目代碼均為“2020-330481-17-03-164495”。
其中,“紡織車間(一期)”項目的實際開工時間為2020年10月1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2021年8月26日,結構體系為“排架結構”;“研發車間(二期)”項目的實際開工日期為2020年10月1日,實際竣工驗收日期為2021年11月24日,結構體系為“框架結構”。
據二輪問詢回復,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的開工日期均為2020年9月,完工日期均為2021年11月。
從項目代碼、開工時間、竣工時間、項目名稱等信息來看,“紡織車間(一期)”的建設內容或為杰特新材的“紡織車間”。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披露,“紡織車間(一期)”為排架結構。
需要指出的是,據公開信息,在建筑工程領域,框架、鋼架、排架是三種常見的結構形式。框架結構的材料用量相對較大,成本也相對較高;排架結構的優點在于施工速度快、成本較低。
由此可見,杰特新材稱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均為框架混凝土結構,此結構形式造價更高。而官方信息披露,紡織車間或為排架結構。
不僅如此,杰特新材在選取項目施工方時的程序,同樣值得關注。
3.3 稱采用邀標方式選取施工方,而官宣顯示中朝建設與杰特新材兩個項目的的招標方式為直接委托
據二輪問詢回復,在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的預算造價編制完成后,杰特新材在選取施工方時,采用邀標方式確認。杰特新材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中標人。
而據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信息,“紡織車間(一期)”和“研發車間(二期)”項目的招標方式,均為“直接委托”。
而據《樂清市水利局自主委托采購程序規定(試行)》,直接委托采購的程序包括議定標底價、協商、審核批準。而邀請招標采購的程序包括初選邀請對象、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的擬定、審核與批準、開標。
可見,基于上述情形,杰特新材稱采用邀標方式選取施工方,而官方顯示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的招標方式或為直接委托。此外,報告期內,杰特新材曾與中朝建設之間存在頻繁的資金往來和轉貸,且報告期內,中朝建設為杰特新材提供建設服務。而杰特新材稱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均為框架混凝土結構,而官方信息披露紡織車間或為排架結構。
四、結語
此番上市,北交所要求杰特新材針對報告期內各類財務內控不規范情形,說明其是否已完成整改并持續規范運行。其中,中朝建設系募投項目承包方之一,與杰特新材曾存資金往來及轉貸。兩者的業務合作背后,杰特新材稱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均為框架混凝土結構,此結構形式造價更高。而官方信息披露,紡織車間或為排架結構。此外,關于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的招標方式,或也現信披疑云。
此外,杰特新材主要產品為玻纖布,是由玻纖紗為基材織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擬募資擴產玻纖布。而行業協會數據披露2023年規上玻纖企業營收利潤雙降,2025年上半年出口量同比下降5.3%,且子公司項目曾因銷售產值履約率僅三成被列“倒逼提升庫”的情形同樣值得關注。另一方面,在同版首輪問詢回復文件中,杰特新材租賃收入前后矛盾,子公司出租房產面積信息披露或現疑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