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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小偷小摸成習慣
只要有“便宜占”,手速“杠杠的”
殊不知“偷”得快
警察“抓”得也快
案件回顧(
一
近日
古藺縣公安局大村派出所
迅速偵破一起盜竊案
抓獲一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羅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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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羅某趁受害人李先生未在家中時
從李先生家靠豬圈一側門進入臥室
將衣柜皮包中14400元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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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記錄犯罪嫌疑人作案蹤跡
通過監控民警一眼認出犯罪嫌疑人
ps:此人為慣偷,有八次前科
民警立即進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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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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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認剩余現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
已被古藺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案件回顧(二)
同月
大村派出所查處5名盜竊違法行為人
以實際行動護航轄區經濟產業
經查
劉某某一行5人在明知
獼猴桃園區的獼猴桃及魔芋
系他人種植的情況下
到獼猴桃園區內
盜竊獼猴桃、魔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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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將盜竊獼猴桃、魔芋裝車
準備運走時被公安機關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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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車準備運走時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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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工具準備十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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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獼猴桃和魔芋
被盜獼猴桃共重224.15kg
被盜魔芋共重33.5kg
獼猴桃和魔芋總價值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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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我局已對劉某某一行5人
分別處以拘留14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不要心存僥幸
任何違法行為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古藺公安
護藺平安
來源丨平安古藺新媒體工作室
編輯丨平安古藺新媒體工作室
校對丨田野
審核丨易勇
“兔子啃了窩邊草”
再鐵血的人,遇見萌娃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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