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名市茂南區羊角鎮愛群村,一片約2.1畝的土地,看似平凡,卻成為村民李文勝、李金谷等人過去數年里揮之不去的噩夢。他們聲稱,自家世代耕作、并通過合法協議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一紙日期為1997年的征用土地協議書“轉”到了開發商名下。
從2000年就和村里簽了協議,一直在這里經營、投入,怎么到了2018年,地就成了別人的?村民李文勝出示了數份發黃的文件。明確表示,李文勝等人獲得了位于交椅嶺的約2.1畝土地的使用權。此后的二十多年里,他們在此從事生產經營。
變故始于2018年左右。李文勝等人意外發現,他們長期使用的這塊土地,其權益人已變更為“世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取得了由茂名市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支撐世和公司權利主張的關鍵文件,是一份簽署于1997年3月17日的征用土地協議書。
在村民后續提起的訴訟中,愛群村民委員會出具了一份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該村委會未曾簽訂過這份落款為1997年3月17日的征用土地協議書,并確認從未收到協議中約定的204.38萬元征地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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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現土地被登記他人后,李文勝等人走上了充滿荊棘之路。他們首先請求撤銷世和公司頒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然而,茂名市經審理后認為,土地早在1997年即已被征收,原告村民與后續的土地登記行為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據此駁回了他們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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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村民又請求法院確認那份關鍵的《征用土地協議書》無效。該案歷經茂名市和廣東省審理,但最終仍以駁回告終。理由則是村民“非該合同的當事人”,因此不具備提起合同無效之訴的原告主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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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李文勝等村民仍在多方奔走,希望上級有關部門能夠介入調查,揭開“97年協議”的真相,糾正他們認為錯誤的土地登記,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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