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到領紅包還能做慈善?
配合打卡就有百萬扶貧款?
你先別心動
這些“天上掉餡餅”的福利
不僅是詐騙陷阱
更藏著“洗錢”的犯罪深坑
近日,桂林象山警方
一天內連破三起同類型電詐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
以真實案例揭開“扶貧款”背后
“洗錢”環節的犯罪面紗
簽到打卡能申領150萬“扶貧款”?
8月中旬,楊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國家扶貧項目”的公益傳播官,對方稱無需付費配合工作,便可申領到150萬扶貧款。在對方的引導下,楊某先后下載了“同舟共濟”、“合美鄉村”“百姓實事”等多個APP,并認識了“李主任”。楊某按照要求,每天按時在APP上打卡簽到,領取小額紅包、米、油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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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后,“李主任”聯系楊某,稱他的扶貧款名額已經申報下來,但是需要他配合完成捐贈任務,資金才能轉到賬戶。楊某向“李主任”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身份證等資料,幾日后,便有一筆10.3萬元的資金轉到楊某的賬戶。楊某在“李主任”指派來的工作人員操作下,分數筆將10.3萬元分別轉向多個賬戶,并給了楊某535元好處費。然而,楊某沒有等到“李主任”許諾的150萬扶貧款,等來的卻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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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助”可獲168萬“慈善基金”?
10月底,冷某在刷手機時看到一則廣告,宣稱每日打卡簽到能參與慈善活動,領取慈善紅包。隨后,一個自稱為“劉主任”的人聯系冷某,并將冷某拉進一個群,告訴她每天在群內簽到可領19元紅包。在群內,冷某接受了“保密法”學習,連續簽到打卡10余天,也順利領取了“慈善紅包”。隨后,“劉主任”邀請冷某參加“慈善捐助”活動,稱捐錢后可以領取捐助證并獲得168萬“慈善基金”。“劉主任”告訴冷某,“基金會”會將錢轉到她的卡上,她只需將收到的錢捐出去即可,捐款的次數和金額達標后便能收到168萬“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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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資金被銀行凍結后,冷某在網絡搜索相關信息
冷某為了領取“慈善基金”,積極參加活動,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賬戶等信息。11月上旬,冷某的銀行賬戶到賬2萬元,她按照指示前往銀行取現再轉到指定賬戶。因資金來源存疑,該筆現金已被及時凍結,反詐民警也第一時間找到了冷某,展開進一步調查工作。
做捐贈任務即得177萬“專項扶貧基金”?
8月底,郭某接到陌生來電,對方自稱是扶貧基金工作人員,她此次所負責的扶貧基金發放名單中郭某的名字,按照步驟操作便可以領取177萬元國家專項扶貧基金。郭某在對方發來的鏈接中下載了“圓夢華夏基金會”APP,并提交信息注冊了賬號。隨后,專項扶貧計劃負責人“杜主任”聯系郭某,稱領取177萬元扶貧金需要先繳納稅費,在無法直接繳納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做捐贈互助任務來完成,即把收到的錢捐贈到指定賬戶即可。郭某深信不疑,將自己名下的兩張銀行卡及身份證賬號信息提供給對方。不久后,兩張銀行卡先后收到兩筆資金合計3.5萬元,郭某按照要求從銀行將錢取出,再轉到“杜主任”指定的多個銀行賬戶。郭某操作完成后,詢問“杜主任”扶貧款什么時候到賬,發現自己已經被拉黑,APP也無法登陸,與此同時,郭某的名下的銀行卡也被封控。
目前, 冷某、 楊某、郭某三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違法所得已被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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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不斷翻新的詐騙套路和洗錢手段
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擦亮雙眼
提高警惕,謹防詐騙
同時切勿貪圖小利、以身試法

●提高警惕意識,不要下載來源不明的APP或點擊不明鏈接,不要將銀行卡密碼、短信驗證碼等重要信息告知他人,精準識別騙局,謹防上當受騙。
●提高風險意識,牢記不能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電話卡或為他人接收、轉移來源不明的資金,不要成為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人”。
●提高法律意識,切莫心懷僥幸,若因一時貪利,明知行為有違法犯罪風險仍參與其中,最終可能構成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犯罪,屆時悔之晚矣。
▌來源:象山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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