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河北網友反映,他所在的公司三年前在山東省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參與的一項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至今僅收到總工程款的不到30%,而且法院判決以后對方仍然沒有支付,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據調查了解,2022年6月,山東省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農村分局發布了關于《2022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1.6萬畝中央預算內投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招標公告,項目主要內容為實施蔣官屯片區和北城片區高標準農田提升工程,包括蔣官屯片區和北城片區土壤改良,機井工程、道路、橋涵、標志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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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標準農田項目作業現場。爆料人供圖
三年未付足30%預付款
截至目前,雖然距離該工程完成已經過去三年時間,但很多項目,當時合同約定的付款金額,仍沒有給付到位,有的項目甚至連合同約定的預付款都沒有給付。
以土壤改良項目為例。按照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農村分局與中標公司的合同約定,該項目約定的人員設備進場,就是中標公司將按要求生產出來的有機肥足額足量配送到農戶手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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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其中一標段,農戶現場領取有機肥。爆料人供圖
該項目一個標段的合同金額為126萬元,付款方式為:“約定人員設備進場付合同金額的3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依據審計結果付審計額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一年一次性無息付清。”
據該標段中標公司介紹,雙方簽訂合同后,該公司按約定進行了生產配送,但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三年時間,聊城開發區僅給付了不到30%,合計20多萬元,還不夠合同約定的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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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其中一標段,當地街道辦農村工作辦公室向中標企業出具的驗收統計表。爆料人供圖。
企業負責人無奈表示:“我們按合同把有機肥足額配送到農戶手中,三年等來的卻是連預付款都湊不齊的結局。”
勝訴難拿錢:企業維權遭遇司法怪圈
無奈之下,該中標公司在當地法院對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農村分局進行了起訴,雖然最終勝訴,但過程也是一波三折,這場維權之路走得異常艱難。
“雖然判決結果支持了我們的剩余合同款,但我們要求的合理違約金和利息卻沒有支持。”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我們聘請專業律師對我們的合同和這個項目的情況進行了分析,律師也對照了相關法律法規,我們要求的違約金和利息完全合情合理。”
“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基礎工程,我們能參與也很榮幸,出于對這類項目和當地政府的信任,我們墊資把產品按時按量供應到位,但三年過去了,合同款仍然杳無音信。無奈走起訴這一步,利息也不支持我們。當前經濟下行,我們也非常難啊!我們的墊資也都有利息,也是我們的成本啊!”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補充說。
專項資金是否被挪用? 監管體系有否缺失?
通過查詢了解到,近年來,全國實施了很多個這類的項目,都是國家為保障糧食安全、提升耕地質量而實施的重點工程,主要通過專項資金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改善農田基礎設施,增強抗災能力,實現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目標。這類項目資金主要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使用受嚴格績效管理,正在進行中的項目,各地需按月報送建設進度,并開展資金使用和績效自評。但聊城開發區這個項目在拖欠大部分工程款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層層監管?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這種長期拖欠且無合理解釋的情況,已涉嫌違反《政府投資條例》中關于資金專款專用的規定,中央財政資金是否被挪用的疑問亟待審計部門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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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全部完工后的農田現狀。爆料人供圖
企業之困:政府項目背后的信任危機
“我們墊資是出于對政府項目的信任”,企業負責人的這句話戳中了問題核心。當代表政府信用的專項項目都出現付款違約,受損的不僅是企業的現金流,更是政府公信力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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