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13年前編者與同事共同采寫的一個新聞稿,當年在臨汾日報晚報版與讀者見面……
一名僅17歲的小伙子將一名21歲女子殘忍殺害,原因竟是路上一句不經意的呵斥。讓人難以置信的是,這名小伙竟然在13歲時,曾殺害過一名只有4歲的女童。
10月29日晚,經過省市縣各級民警70多個日日夜夜的艱辛偵破,發生在今年8月12日的搶劫殺人案,終于成功告破!目前,翼城縣某鄉的17歲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陳某交代,8月11日23時許,陳某騎摩托車送朋友回家,行至王莊鄉上石村北莊自然村外的馬路時,險些撞到下班回家的21歲女子楊某,心直口快的楊某當即呵斥到:“你瞎著呢!不會騎摩托車啊!”陳某惱羞成怒當即對楊起了歹心,在將朋友送至王莊村郵政儲蓄銀行附近后,一人騎摩托車返回。
在北莊自然村東的馬路上,陳某將受害人楊某攔截,準備對其進行毆打,楊某大聲叫喊,陳某唯恐被人聽見,用手將受害人楊的嘴捂住,后又用右臂從背后勒住楊的脖子,導致受害人窒息死亡。陳某隨后將楊抱到馬路北側的玉米地中,并將其上衣掀起、褲子脫至膝蓋處,欲進行侵犯,在發現受害者已大便失禁后終止了侵犯行為,隨后攜帶楊的手機騎摩托車逃離現場。
案發地點距離楊某的租住地已不足200米,然而這短短兩百米的回家路卻變得如此遙遠……
8月2日早,翼城縣公安局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刻趕往案發現場,經過現場勘查和初步調查,確認死者身份后,專案組民警對案件展開了全面偵破工作。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工作,民警們先后調查村莊8個,市場25個,排查人員8760名,采集比對血樣700余份。同時專案組民警召開了多次分析研討會,一方面繼續加大排查采血力度,進行血液比對;一方面調整工作思路,重點對死者生前使用的手機等通訊設備進行追查。功夫不負有心人,10月29日,從省公安廳傳來消息,發現了與死者手機有關的一些線索。后經過專案組民警的縝密排查,初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方位。當晚8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在自己家中被民警擒獲。
在民警突審過程中,陳某交代了8月11日晚的犯罪事實,同時又交代了4年前的另一起犯罪事實,這讓民警們大吃一驚!4年前,年僅13歲的陳某竟然還殘忍地殺害了一名同村僅4歲的小女孩。2008年5月26日13時許,陳某在王莊鄉青樹洼村其家門口遇見同村的四歲小女孩彤彤,因被彤彤謾罵,并用小石子砸他。陳某就心生怒意,上前把小彤彤的嘴捂住直到小女孩窒息。接著抱住小彤彤沿村里的小路往村西走,走到村西側的溝里時,發現小彤彤有蘇醒的跡象,陳某就抱著小彤彤的身體撞向路旁邊的樹干,直到小彤彤徹底死亡。隨后為了掩人耳目,扒掉彤彤的衣服,把小女孩的尸體塞進溝東邊的荊棘中,并把小女孩的衣服埋到溝內西側后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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