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服務規范》(DB32/T5214-2025),這是針對銀行、郵政等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的省級地方標準,該標準于今年10月10日起正式實施。標準的出臺進一步推動江蘇省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發展落到實處,為滿足群眾“就近辦”“多點可辦”的社保服務需求提供了堅實制度保障。
以規范化推動“政企合作”高質量發展
該標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聯合省、市社保中心、信息中心等多家單位共同編制,涵蓋合作原則、基本要求、服務規范、安全保障等12個核心章節,全面統一了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的標準,為合作機構服務質量量化評估、服務監管建章立制,明確合作機構在經辦社保業務的服務時限、數據準確性和用戶滿意度等核心要求,有效防范操作風險和服務偏差。同時,該標準強化了對合作機構服務網點創建、驗收和退出機制的系統化管理,提升了社保服務供給的效率和公信力,為廣大群眾享受更便捷、可靠的“就近辦”服務奠定了堅實基礎。
以標準化實現網點建設有章可循
標準以分級管理推動資源精準配置,保障服務覆蓋面,提升服務效能,對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的網點配置進行了精細化規范,明確將合作網點分為基礎網點和優質網點兩類,實行分級建設、分類管理,讓服務供給更貼合群眾需求。根據標準規定,基礎網點應具備基本服務設施,承擔業務引導和基礎自助辦理功能,可辦理參停保登記、電子退休證打印等40項基礎業務事項;優質網點則在硬件配置、服務人員、功能區面積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可以辦理人員基礎信息采集、個人綜合信息變更等全部71項業務事項,形成梯次合理、布局科學的網點體系。
以專業化構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標準堅持專業化建設,強化全鏈條安全管控,嚴格規定在數據安全、人員安全、業務安全等多方面的信息安全管理。
“我們與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采用專線互聯,數據傳輸全程加密,工作人員都簽訂了保密協議,絕對保障群眾信息安全。”南京某合作銀行負責人介紹,按照標準要求,網點業務經辦終端嚴禁違規接入互聯網,自助服務終端具備人臉識別、操作日志記錄等安全防護功能,確保每一筆業務都可追溯、可控管,切實構建社保服務的安全保障體系,讓群眾在享受便捷服務的同時,更有安全感和信任感。
自2021年4月我省啟動全省統一的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工作以來,共建立社保業務“就近辦”合作機構11家,合作網點超5000家,可辦理社保業務71項,累計辦件量超470萬件。《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服務規范》的實施,是江蘇省以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手段提升社保經辦服務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為全省合作機構經辦社保業務構建起了“有章可循、有標可依”的系統格局,持續推動社保服務向基層延伸,努力為參保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家門口”社保服務。
程家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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