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肥東縣公安局
查處兩起非法儲存
煙花爆竹案件
1
11月11日,肥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涉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民警迅速出動,在現場鎖定位于楊店鄉姚崗村韓崗組樹林內的兩個閑置養雞大棚。
經查,自2025年初以來,違法行為人陸某平租用村民李某豐位于該處的養雞大棚,陸續購買煙花爆竹并儲存于此。
經民警現場清點,兩個養雞棚內共存放煙花爆竹2300件。
目前,民警已將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收繳并轉運至安全場所,違法行為人陸某平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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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月27日,肥東縣公安局八斗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楊店鄉黃栗社區一居民朱某某家中涉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
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在朱某某家中發現大量煙花爆竹,品種多樣、數量驚人,民警當場依法查扣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共計450箱。
由于該住宅不具備儲存煙花爆竹的安全條件,且周邊為居民區,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經調查確認,涉事房主朱某某在其房屋內存放煙花爆竹,其行為已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目前,民警已將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扣押轉運至安全場所,違法行為人朱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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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
一旦發生意外
后果不堪設想
警方提醒
為持續鞏固全市禁燃禁放成果,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根據《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燃放任何種類煙花爆竹;違規燃放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廣告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關注自身安全,發現身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線索,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從嚴查處、消除安全隱患,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治安大隊、八斗派出所、合肥警方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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