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晚,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風證券,代碼: 601162)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違法提供融資,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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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根據立案公告,天風證券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或可依法索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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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已取消前置程序,根據立案公告等初步證據,投資者也可以起訴索賠。”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天風證券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首次買入該股票之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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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網易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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