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新時期教育高質量發展理念,搭建兩岸四地校長及教育工作者溝通合作的高端平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協同發展,經研究,定于2026年1月9-11日在深圳隆重召開2026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年會暨首屆“灣區校長節”,同期開展評選“灣區榮耀校長”和表彰一批“灣區榜樣校長”“灣區先鋒校長”“灣區優秀教師”,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獎項設置及要求
(一)灣區榮耀校長(園長)
“灣區榮耀校長”旨在評選出教育思想深邃、辦學成就卓著、社會影響廣泛、堪稱教育家典范的杰出教育工作者。申請人須在辦學思想及教學理念上打破傳統模式,走在未來教育前列。相關要求如下:
1.任職時長:有二十年以上學校(幼兒園)管理經驗;
2.教育理念領先性:教學理念超前,經實踐驗證,相較于傳統模式具有明顯的高效性,對區域教育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3.辦學條件前沿性:所在學校設施設備現代化,具備未來學校特征,能為教育理念的創新實踐提供有力支撐。
4.科學教育實踐: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科學教育”相關科研課題,并取得顯著成效,具有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5.辦學特色鮮明性:所在學校在課程體系、教學模式、校園文化建設等方面形成獨特且成熟的風格,獲得廣泛認可。
(二)灣區榜樣校長(園長)
“灣區榜樣校長”旨在表彰辦學治校成就斐然、育人成果突出、享有極高聲譽、成為區域乃至全國標桿的資深校長。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管理資歷深厚:具有十年以上學校(幼兒園)管理經驗,任正職校長(園長)五年以上。
2.卓越成就與榮譽:學校辦學質量、社會聲譽卓著,本人或所在學校多次獲得地級市以上政府或教育科研部門表彰。
3.理論貢獻與影響:形成系統性的辦學思想或管理理論,有重要學術專著出版或在專業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其經驗在全國性或國際性教育論壇產生重大影響。
4.團隊引領與輻射:培養出一支優秀的教師和管理團隊,其辦學經驗被廣泛學習、借鑒,對區域教育發展起到顯著引領作用。
5.師德師風過硬:在任職校長期間,本人及所在學校無任何負面報道或違規違紀記錄。
(三)灣區先鋒校長(園長)
“灣區先鋒校長”旨在表彰在學校管理實踐中銳意改革、勇于創新、取得顯著成效的校長。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意三條:
1.基本管理經驗:具有五年以上學校(幼兒園)管理經驗。
2.顯著管理成效:學校管理規范高效,辦學質量提升明顯,本人或學校多次受到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或教育科研部門表彰。
3.獨特管理經驗:在學校管理某一方面形成獨特且行之有效的經驗,有相關論文公開發表或在區域性及以上論壇、研討會進行交流。
4.管理課題研究:主持或作為主要研究者參與學校管理相關科研課題,并已成功結題。
5.專業組織參與:為市級及以上教育專業協會或學會會員。
同時滿足以上三條條件,可按要求申請“先鋒校長(園長)”,在任職校長期間,本人或任職學校(幼兒園)有負面報道或被上級通報批評的,一票否決。
(四)灣區優秀教師
“灣區優秀教師”旨在表彰扎根教育教學一線,師德高尚、業務精湛、成效顯著、深受學生愛戴和家長歡迎的骨干教師。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意三條:
1.基本從教經驗:具有五年以上一線從教經驗。
2.卓越教學實績:課堂教學效果突出,育人成效顯著,所帶班級或指導學生多次在各類競賽、評優中獲獎,或個人多次獲得區縣級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門表彰。
3.教學研究與創新: 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形成有效的教學方法或模式,有相關論文、案例在區縣級及以上平臺發表、獲獎或交流。
4.示范引領作用: 積極參與教研活動,承擔校級及以上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在教師專業發展或“傳幫帶”中發揮積極作用。
5.課題研究參與:參與校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并作為主要研究者取得相應成果。
否決條件:本人在職期間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或投訴經查屬實的,一票否決。
二、報名方式、截止日期及評審、頒獎時間安排
1.報名方式:掃描二維碼,在線提交報名資料
2.截止時間:2025年12月31日(以提交時間為準);
評審時間:2026年1月4-8日;
頒獎時間:2026年1月10日。
三、聯系方式:
楊老師:189-2434-4333(電話/微信)
灣區(廣東)教育研究院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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