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的一篇報道,標題為:保健品“殺熟”新招:廣場舞隊牽頭 老人旅途“買買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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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的核心內容是:近年來針對老年人的保健品詐騙 “升級”,出現以廣場舞隊牽頭組織 “免費旅游” 誘導老人購買保健品的 “殺熟” 新招。市民周先生母親蓉姨獨居,過去一年多參加小區廣場舞隊組織的免費旅游,在導購勸說下花 8 萬多元購買羊奶粉、壯骨粉等大量保健品,且被 “溫情策略” 洗腦拒絕退款。一個退休民警介紹,保健品銷售商瞄準廣場舞 “領頭大媽”,利用其號召力組織老人免費旅游,途中帶貨并以溫情攻勢、饑餓營銷等手段推銷高價保健品。如梅姨參加免費旅游后花 1 萬多元買保健品。
首先,報道中不假思索地用 “詐騙”、“誘導”、“洗腦” 這類詞匯來形容保健品行業,簡直是極其武斷且對整個保健品行業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僅僅因為老人在旅游過程中購買了保健品,就不由分說地扣上 “詐騙” 的帽子,這實在是難以服眾。難道只要涉及老人購買保健品,就一概而論地判定為詐騙嗎?
保健品行業本身是一個合法合規存在的領域,眾多企業投入大量精力研發產品,為消費者的健康提供支持。如此片面的定性,無疑是對整個行業的全盤否定,讓那些兢兢業業合法經營的企業無端蒙冤,嚴重損害了整個行業的聲譽與形象。
再者,用戶享受了免費旅游,這本身就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好處,相關費用由商家承擔,同時商家借旅游之機對自己的產品進行營銷,這在商業邏輯上并無不妥之處。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商家為推廣產品采取各種營銷手段本就是常見現象。免費旅游作為一種營銷方式,吸引消費者關注產品,只要產品本身質量合格、宣傳真實,又何錯之有?為何要被冠上如此惡劣的罪名?這是否是對正常商業行為的過度解讀與歪曲?
還有,作為退休民警,本應更具專業判斷力和嚴謹態度,而官方媒體在報道時也應秉持客觀公正。
既然如此斬釘截鐵地認定這是詐騙行為,那為何不去切實舉報、查處這個搞旅游的公司?為何對旅游途中的購物網點也聽之任之?
僅僅通過報道渲染這種所謂的 “詐騙” 現象,卻不采取實際行動打擊,發布這樣具有誤導性的內容,對社會究竟能產生怎樣的積極影響?
這不僅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反而可能誤導公眾對保健品行業以及正常營銷活動的認知,破壞市場的信任環境。
當然,我們也必須承認,作為保健品行業的從業者,確實需要堅守商業底線,做到合規合法營銷。
在為客戶解決實際問題、提供優質服務、創造真正價值的同時,獲取應得的利潤,這才是正當且無可非議的經營之道。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因個別不良行為,就對整個行業進行全面抹黑與否定。
行業需要的是規范引導,而不是這種簡單粗暴的定性與指責。我們應當倡導一種客觀、理性看待問題的態度,共同營造一個健康、公平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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