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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產先生 | 洞見時代發現價值講述生活
凝聚共識。
南通文旅的事情,輿論場沸沸揚揚,根本原因還在于對法律修訂沒有最基本的認識,于是以訛傳訛,以宣泄情緒的方式裹挾民眾的樸素正義和恐懼,造成了這次輿情事故。
所以,根本上還是要搞清楚:
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到底是什么?
今天央視的報道,應該是一錘定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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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說:
1、怎么來的?
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的全面確立,經歷了一個逐步擴展適用范圍的立法演進過程:
一審僅規定對未成年人的治安違法記錄予以封存。
考慮到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可塑性強,應給予更多改過自新、避免“標簽效應”的機會。
后續審議階段,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同年最高法建議在全國范圍內同步開展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試點。
2025年6月27日最終通過版本刪除了年齡限制。
這次立法修訂經過幾年的歷程,有清晰的立法演進過程可以追溯,這是很嚴肅的事情,不是說為了某些群體輕輕松松說修訂就修訂的。
2、封存不等于銷毀
事實上:
封存不是銷毀,封存也不代表不能依法查詢。
執法人員如果有案情需要隨時可以調取,各種政審都會有檔案。
主要是不對單位和個人公開。
事實上,即便沒有封存,普通人也查不到別人的犯罪記錄,即便是單位也是涉及到安全隱患的特殊崗位才可以申請調取犯罪記錄。
你知道你小區誰違法嗎?
你不需要知道,只要當地公安機關、社區人員,他們知道就可以了,網格化治理,違法人員管理,已經有很成熟的機制。
3、違法和犯罪
在這次輿情中,網民關于涉毒行為的認知有很大偏差。
簡單來說:
在法律層面,吸毒違法但不犯罪,吸毒者既是違法者,也是受害者。
吸毒跟斗毆嫖娼一樣,都屬于行政違法范疇。
國家對吸毒問題的態度是:
懲治與救助并重、管理與治療結合。
制販才是罪惡的源頭,對他們的態度,從來都是嚴厲打擊絕不手軟的。
這里有清晰的法律界定,就是對社會公眾認知的一種明確指引,這個觀念的轉換很難。
將吸毒行為無限放大,其實主要是恐懼。
因為靠自己戒斷基本不可能,普通人沾上就完了,所以大家都避之不及,也怕會被吸毒者帶壞。
看個數據:
2022年吸毒人員112萬,2025年減少到74萬。
個人可以避之不及,但是社會治理不能這樣,不可能把一百萬人丟掉不管,所以對吸毒采取的是治病救人,對制販則嚴厲打擊,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靠社會幫助戒斷,看短短幾年減少了30多萬,說明禁毒工作的思路和成效還是很有顯著的。
4、一次法治實踐的嘗試
法律上有個術語:
附隨后果。
就是指對違法人員的行為記錄而產生的超出刑罰本身的權利限制、資格剝奪或社會影響。
這種附隨后果主要就是為了懲戒和約束違法人員不再違法,但隨著治理能力和技術手段的提升,其實收益是逐步弱化的。
因為如果違法人員如果長期被邊緣化、無法融入社會、甚至找不到活路,他們更容易再次違法。
看個數據:
以治安違法為例,每年就有800萬起,在常規的懲戒之外,還要不要繼續加強附隨后果,我覺得立法修訂已經說明了國家的立場,就是鼓勵他們重新融入社會。
即便不從個人權利,單純從社會治理來看,把這么多人排除在主流社會之外,還是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的機會,哪一個收益更大?
答案不言而喻。
當然,很多人也說:
治安違法可以,吸毒不行,我覺得這是技術性問題,可以討論并推動下一次修訂。
最后:
當前的輿論現狀,很多人其實缺少對公共議題的關注和參與能力,修訂一年無人知,少爺一出天下聞,相信這種說法的人成為輿論主流,確實挺悲哀。
我覺得輿論下沉的問題,值得所有人關注了。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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