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履行還款義務,能不能先把懸賞公告撤了?”近日,被執行人康某主動聯系執行法官,焦急地表示要協商還款事宜,讓原本陷入僵局的執行案件,因一份懸賞公告迎來轉機,最終16萬元案款在兩周內全部執行到位。
![]()
2024年9月,經恩施市法院崔家壩法庭居中調解,王某與康某就欠款175000元協商確定分期還款方案,康某分期給王某償還了15000元后,剩余160000元一直未予償還,王某遂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迅速啟動財產調查程序,但經多方查詢,均未發現康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且一直未能聯系上康某本人,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
面對這一困境,執行法官主動向申請執行人王某提出了發布執行懸賞公告的建議,希望通過社會力量征集線索。懸賞公告發布后,強大的輿論壓力和信用懲戒風險作用迅速顯現。不到一周時間,一直“銷聲匿跡”的康某便主動打來電話,請求立即到庭協商和解事宜。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康某當場向王某轉賬70000元、當晚轉賬30000元,剩余金額60000元也在短期內按計劃全部付清,至此,160000元案款分文不差地執行到位,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強力保障。
為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難”這一制約執行工作的難題,崔家壩法庭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將執行懸賞作為提升執行質效的重要抓手,并實施一系列創新舉措:一是當執行案件無財產線索時,主動向申請人釋明發布懸賞公告的權利;二是將復雜的懸賞申請書進行要素式表格化設計,讓申請人一目了然,便捷高效;三是懸賞公告發布后,法庭對被執行人的單位、戶籍地、住所地、村、居委會進行精準投送,達到特定范圍精準公告的良好效果。這一系列舉措不僅有效壓縮了被執行人的逃避空間,更顯著提升了案件的執行到位率,以實際行動將“紙上權利”兌現為“真金白銀”,贏得了群眾的廣泛贊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裁判的尊嚴在于執行。執行懸賞正從一項“備用”手段,逐漸成為破解執行難的“利器”。崔家壩法庭也借此呼吁,廣大申請執行人在遇到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財產線索難尋時,要充分認識和運用執行懸賞這一法律賦予的權利,積極配合法院,共同編織一張讓失信者無處遁形的“天網”。
來源丨崔家壩法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