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上海市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主動公開辦法》內容要求,現將金山區消防救援局11月1日至11月30日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詳細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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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本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本場所消防安全全面負責。其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堅持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
來源:“金山消防”微信公眾號
編輯/責編:程佳域
審核:陳建軍、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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