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聞12月2日報道了一則23歲研究生起訴父親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
二十三歲女研究生將已離婚的父親告上法庭,為的是每月兩千元的生活費——這樁新聞反映出中國式親情里最擰巴的真相。父親在支付本科四年研究生一年費用后,拒絕繼續資助讀研,法院判決駁回女兒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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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頓時一邊倒地批評女研究生。“白眼狼”“書讀到狗肚子”“起訴父親,父女關系不要了”的罵聲不絕于耳。讓我們暫緩道德審判,先看看這出家庭倫理劇里被忽略的荒誕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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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簽訂時女兒已成年,父親本科研一階段的持續打款,堪稱“中國父母盡責范本”。但當他以“年歲已大掙錢不易”喊停時,女兒首先想到的是對簿公堂,而不是和父親協商。這不禁讓人疑惑:我們的教育培養了能考研的知識分子,是不是沒教會他們成年后最基本的生存法則?當原生家庭的奶瓶被收回時,該自己去找飯碗了。
評論區有人道破真相:“平時和父親打打電話聊聊天,砸鍋賣鐵也會支持你”,可惜現實中情感賬戶余額不足時,轉賬記錄就成了訴訟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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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耐人尋味的是母親在這場糾紛中的隱身。離婚協議里白紙黑字約定母親負責直接撫養,但當女兒需要攻讀研究生時,母女兩人焦點全集中在父親該不該繼續當人形ATM。這種選擇性問責,活脫脫展現了中國家庭關系中的“彈性責任”——傳統孝道要求子女無限感恩,卻默許成年子女對父母進行定向索取。那位留言“媽媽也需要出2000啊”的網友,簡直戳破了這場道德戲碼里最明顯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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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決值得玩味之處在于,它將超法定義務的支付認定為“贈與”。這相當于在法理層面給中國式親情補貼劃出界限——父母給你的超出十八歲的每一分錢都是情分,不是本分。可惜很多年輕人被“再苦不能苦孩子”的養育觀慣壞了,誤把情分當分期付款,到期未到賬就要起訴強制執行。那位說“法盲女兒”的網友雖然刻薄,卻道出了問題的核心:法律是成年人的入門考試,而有些人連準考證都沒領。
看看這群義憤填膺的評論區法官們,他們能瞬間判斷出“白眼狼”的物種屬性,卻鮮少有人追問:為什么一個二十三歲的知識女性,在遇到經濟困境時第一反應不是申請助學貸款、爭取獎學金或勤工儉學,現在讀書的資助政策非常完備,生源地貸款、高校資助很容易申請到,高校還向大學生提供不少校園勤工儉學崗位,無需家長幫助也可以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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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不去自己想辦法,而是向漸老的父親舉起法律武器,這或許暗示著我們教育中更深的病灶——培養了做題的能手,卻沒塑造獨立的人格;訓練了拿學歷的能力,卻忘了安裝生存的底層系統。
當我們在討論該不該給研究生生活費時,實際上是在辯論中國式斷奶的合適年齡。父親在法庭上那句“掙錢不容易”,與其說是經濟訴求,不如說是情感訴求的變形表達。而女兒堅持的“協議約定”,則暴露了將親情關系契約化的危險傾向。這場訴訟沒有贏家——父親失去了晚年的安寧,女兒輸掉了最后的體面,而吃瓜群眾則在道德高地上過了把審判癮。(源自河南民生頻道、九派新聞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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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諷刺的莫過于,這位研究生的專業方向無人關心,但她的討錢官司卻成了全網教材。或許某天她會明白,讀研期間最該修的學分不是專業課,而是名為“成年”的必修課——這門課的老師是生活,考場在法院外,而學費,終究要自己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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