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業單位員工陳某被“雙開”后
為保住編制輕信他人
不僅工作未保住
還耗盡800多萬元積蓄并賣房舉債
設下這一連環騙局的竟是
揚中某幼兒園園長黃某
2025年8月7日
黃某因涉嫌詐騙罪、虛報注冊資本罪
在揚中市出庭受審
2023年7月,程某在飯局上結識了揚中某知名幼兒園園長黃某。得知程某想為孩子轉學至城區重點小學,黃某稱認識領導可以操作,隨后收下2萬元“好處費”并推送了“秦主任”和“張老師”的微信。程某陸續轉賬近14萬元“贊助費”,但轉學始終未辦成。
此后,黃某又以幫程某“免考入編”為由,推來“毛主任”微信,程某再次轉賬32萬余元,還收到一份虛假的聘用合同。至2024年8月,程某前后向黃某等人轉賬超100萬元,察覺受騙后報警。
2024年8月,公安機關接到程某報案,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黃某及其同伙毛某、征某先后被抓獲。起初黃某謊稱“認識大領導”,但在轉賬記錄、證人證言面前最終認罪。
2019年3月,黃某盤下一家幼兒園,后因沉迷奢侈生活、經營不善倒閉,欠債200余萬元。為維持高消費,她開設人力資源公司,初期利用信息差賺取小額報酬,隨后開始合伙行騙。黃某伙同毛某、征某,利用多個虛假微信號冒充“主任”“老師”等身份實施詐騙。毛某、征某為融入黃某虛構的“高端圈層”,分別協助注冊多個賬號參與詐騙。
經查,2020年10月至2024年4月,三人共詐騙10名被害人1451萬余元,所得款項被黃某用于租賃豪車豪宅、購買奢侈品及包養男模等。
隨著調查深入,多起騙局被揭露
2022年2月,郭某為女兒支付1.3萬元參加某培訓機構后,又被對方以擇校、打點關系等名義騙取235萬余元。2023年3月,黃某以“繞過考試”為承諾,收取劉某2.5萬元“好處費”,后又通過虛假“領導”以體檢、培訓等名目騙走32萬余元。
最為嚴重的受害者是陳某。其因面臨“雙開”而找黃某“疏通”,先后被騙走23萬元“活動費”。在被開除后,黃某又謊稱可安排其他單位入編,誘騙陳某轉賬“補繳工齡工資”等費用。隨后繼續以“銷案底”“重新打點”為由反復索要,致使陳某共計被騙804萬余元,為此變賣房產、車輛并四處舉債。
2024年11月13日,案件移送揚中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發現黃某除涉嫌詐騙外,還于2020年12月通過會計服務公司蔡某(另案處理)虛假走賬騙取驗資報告,獲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且始終未補繳注冊資金,依法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遂追加該項指控。審查起訴期間,檢察官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贓,挽回被害人損失50余萬元。
2025年4月23日,檢察院以詐騙罪、虛報注冊資本罪對黃某提起公訴,對毛某、征某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同年8月7日,法院經審理判決:黃某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112萬元;毛某、征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相應罰金。
以后再遇到有人聲稱
能幫忙安排工作、落實編制
一定得多長個心眼
轉學、找工作等還是要
走正規渠道!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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