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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對貨運行業影響重大的新規,2025年12月1日實施了。一個是道路貨物運輸車輛裝載規范,一個是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
貨車貨物灑漏,常被比喻為公路上的“移動炸彈”,事實上,因為裝載不規范容易有拋灑物,直接威脅道路行車安全,不僅會讓貨車司機面臨 “車毀貨損” 的風險,更會占用車道引發長距離擁堵,甚至導致后車追尾、側翻。因此,規范貨運車輛裝載勢在必行。
與此同時,重點液態食品運輸事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了確保運輸過程中的液態食品安全,加強對運輸全過程的信息監管和管理就顯得尤為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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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裝載有國標可依了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5年5月30日發布,2025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的《道路貨物運輸車輛裝載規范》(GB/T 45745-2025)將有望改變這個局面。
其出臺規定了道路貨物運輸車輛裝載前準備、裝載與加固、途中檢查等技術要求,適用于道路運輸普通貨物(無包裝散粒物料和液體貨物除外)的裝載加固與檢查作業,從源頭上解決了貨車貨物灑漏的問題。
規范根據貨物的類型規定了一些要求,像長管狀、長柱狀、長條狀、長片狀貨物的運輸應選擇帶前欄板的車輛,車輛的前欄板應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金屬板卷的運輸應選擇專用運材車輛或配有專用支座、貨架等約束裝置的車輛。運輸帶有動力電池的車輛時,應配備必要消防器材及其操作規程。
廂式車的裝載和加固也是重點,規范提到,應根據貨箱強度、系固點位置、貨物特點以及裝載布置選擇貨物加固方式,若阻擋、防傾能力不足,應使用栓緊裝置對貨物進行加固,只有動摩擦系數大于0.45時,后墻才能夠阻擋正常裝載的質量,可見廂式車也不是萬金油,把貨物往里頭一堆、門一關就萬事大吉了。如果不根據貨物情況加以必要的緊固,就很有可能會出現貨物“沖廂”的風險,危及人身安全。
規范還提出,對于運輸距離大于100km的情形,應在車輛正常行駛50km~100km時進行首次途中檢查;隨后車輛每連續行駛不超過4h進行檢查。在發生以下情形時應進行檢查:駕駛員換班時;貨物進行局部卸貨/裝載后;車輛持續顛簸、轉彎較多、緊急連續制動后;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遺撒、掉落以及發現車輛異常情形時。
規范還明確提出,栓緊裝置不應存在打結,而且標注有栓緊能力、標準拉力以及制造商信息的標簽應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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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液態食品運輸監管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決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聚焦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和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監管兩個突出問題,從強化準入管理、加強過程監管、完善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有利于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和嬰幼兒配方液態乳注冊管理。
根據加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監管的要求,對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實行許可。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重點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應當有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的專用運輸容器、作業人員和管理制度等,依法取得準運證。
明確發貨方、收貨方、道路運輸經營者的義務。規定發貨方、收貨方應當履行法定的查驗、核驗義務,承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運輸容器顯著位置噴涂食品專用標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運輸容器并及時清洗,嚴禁裝運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質。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記錄、運輸容器清洗憑證等單據。
明確相應法律責任。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要求進行重點液態食品散裝運輸,未取得準運證從事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記錄、運輸容器清洗憑證等單據,以及未履行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相關查驗、核驗義務等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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