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步行10分鐘就能到的早教班,突然搬到6公里外,每周帶娃上課光在路上就要耗2小時——這換誰能忍?”最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的一起判決,給眾多遭遇“培訓機構任性換地址”的家長們撐了腰:培訓機構單方面改上課地點,讓消費者上課成本大增,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退剩余學費,法院支持!
0.6公里變6公里,家長要退費遭拒,法院判了
2023年4月,陳某為女兒報名了某教育培訓公司的早教課,簽了《課程銷售協議》,花17914元買了144節正課加6節贈課,上課地點就在家附近的甲地,距離僅0.6公里,接送特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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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了2025年1月,培訓機構沒跟陳某商量,就悄悄把校區從甲地搬到了乙地。這一改,上課距離直接從0.6公里變成6公里,陳某每次帶娃上課,路上花費的時間和交通成本翻了好幾倍。陳某多次找機構協商,要求退還沒上的課程費用2985元,可機構就是不松口。無奈之下,陳某只能把培訓機構告上了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和培訓機構簽的早教課協議,屬于預付式消費合同,而且早教課需要家長帶娃親自去上,有很強的“人身屬性”,上課方便不方便,對家長來說太重要了。培訓機構沒跟陳某商量就換地址,讓上課從“家門口的便利”變成“遠距離的折騰”,明顯影響了陳某接受服務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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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只要經營者變更經營場所給消費者接受服務造成“明顯不便”,消費者就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最終,法院判決培訓機構退還陳某剩余的2985元課程費,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這3個法律知識點,家長必看
不少家長在報班時都遇到過類似問題:機構換地址、換老師、縮減課程,想退費卻被各種理由刁難。其實法律早就給消費者劃好了“保護線”,這3點一定要記牢:
預付式消費,“便利性”是關鍵
早教課、興趣班這類預付式消費,上課地點、交通成本是家長選擇的重要因素。如果培訓機構單方面變更上課地點,哪怕只是換了個校區,只要讓你上課“明顯不方便”——比如距離大幅增加、交通不便,導致你沒法正常上課,就屬于違約。
沒商量就改條款?消費者有權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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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變更上課地點、課程內容、師資等關鍵信息,必須提前跟消費者協商一致。不能自己拍板決定,更不能用“協議里沒寫不能換地址”當借口。哪怕協議里有“機構有權調整校區”的模糊條款,只要給消費者造成明顯不便,這個條款也可能不生效。
退費怎么算?按實際消費來,不能亂扣錢
如果因為機構違約解除合同,退費金額要按“實際沒上的課程”來算。像陳某的案例里,總共150節課(144節正課+ 6節贈課),上了125節,剩下的25節就該按比例退錢。機構不能以“贈課不算錢”“已上課程要按高價扣”等理由少退或不退,法院會按合同約定的總費用,公平計算剩余費用。
家長避坑指南:報班時做好這3步,維權不慌
預付式消費坑不少,尤其是教育培訓領域,家長報班時多留個心眼,能少走很多彎路:
簽合同前,把“關鍵信息”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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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一定要簽書面合同,并且在合同里明確寫清上課地點、課程數量、上課時間、師資要求,以及“變更上課地點需雙方協商一致”“退費規則”等內容。別輕信銷售的口頭承諾,白紙黑字才最靠譜。
遇到變更,及時留證據
如果機構突然說要換地址、換老師,第一時間跟機構溝通,并且保存好聊天記錄、通話錄音、機構發的通知等證據。像陳某那樣,能清晰證明“原來距離0.6公里,現在6公里”,維權時會更有底氣。
協商不成,果斷走法律途徑
如果機構拒絕退費或故意拖延,別跟他們耗著。可以先向當地消費者協會(12315)投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現在法院對預付式消費糾紛的處理很明確,只要證據充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大多能得到保護。
給娃報班本是為了方便學習,可遇到機構“任性操作”,好好的便利變成麻煩,換誰都鬧心。這次法院的判決也給培訓機構提了個醒:做生意得講誠信,不能只想著自己方便,無視消費者的權益。家長們也要記住,遇到不公別忍氣吞聲,法律就是咱們的“保護傘”,該維權時就維權,讓那些不負責的機構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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