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創建了成都城?
仙人掌 楊若虛
成都城市建設的原點,始于兩千三百多年前秦國對蜀國的征服。據《史記·秦本紀》記載,“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秦惠文王九年(公元前316年),司馬錯率領秦軍南下,滅掉了蜀國,將蜀地納入秦國的版圖。在這片新征服的領地上,待局勢平穩之后,秦人開始了修筑成都城的行動。
東晉《華陽國志》記載:“五年(公元前310年),惠王二十七年(公元前311年),儀與若城成都,周回十二里,高七丈”,這是最早明確建城時間和人物的文獻記錄,不過同時出現了“周赧王五年”和“秦惠文王二十七年”兩個不同的修建時間。對于這樣一個奇怪的問題,任乃強等前輩學者指出可能存在旁注誤入正文或蜀地文獻紀年有差異的情況。幸運的是,這兩個紀年僅僅相差一年,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不用過多糾纏,可以采信更早的秦惠文王二十七年,也就是公元前311年作為成都城市的時間起點,這也是目前學界的主流觀點。
本文重點探索的是“儀與若城成都”這個問題,即成都這座城市的締造者究竟是誰?是張儀與張若的合作,還是其中一人,抑或另有他人。關于這個成都建城歷史上首當其沖的問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遺憾的是,前輩學者由于時代條件的限制,未能針對張儀、張若的疑點信息進行深入研究,而是大多依循了《華陽國志》的說法。因此本文所做的是前無古人的工作,在全新的領域進行探尋,力求結合更多先秦文獻和出土文物等材料,恢復出當時蜀地特定階段的歷史面貌,從而小心翼翼地為成都這座城市展開一張湮沒千年的“出生證明”。
一、建城的人是張儀嗎?
張儀本是魏國人,早年師從鬼谷子,后游歷于楚國、趙國,不被重用,憤而入秦,以“連橫”之策被秦惠文王重用,曾兩度出任秦相。秦國伐蜀時,張儀正擔任秦相,按道理在伐蜀過程中應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恰恰相反。當時曾爆發了著名的“張儀、司馬錯論伐蜀”。《史記·張儀列傳》中記載了此次激辯,張儀瞧不起蜀地,認為是“西僻之國而戎翟之倫也”,主張出兵“伐韓”,從而“挾天子以令于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不過司馬錯對蜀地的戰略價值卻有著很高評價,認為“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富民繕兵”,反對張儀的行動,認為會背上“不義之名”。最終司馬錯以自己全局性的思維和獨到長遠的眼光,打動了秦惠文王,成為伐蜀的主力。至于張儀,其在激辯中被打臉后,自然在此問題的決策上應該也就靠邊站了,所以《史記》中的“秦本紀”和“太史公自序”,都只有“司馬錯伐蜀”,并沒有張儀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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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史記·樗里子甘茂列傳》中記載,秦相甘茂為勸說秦武王伐韓,說過一句“始張儀西并巴蜀之地,北開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多張子而以賢先王”,這是“張儀伐蜀”說法的源頭。甘茂為達到自己目的,大肆吹捧其恩師張儀的功績,言語中有罔顧事實的錯誤提法,從此就開始傳播。不過該問題并非筆者第一個發現,早在東漢時期高誘所注《戰國策》中就有對甘茂的質疑:“按甘茂傳云:‘張儀西并巴蜀’。當儀與錯議不同,故紀、表并言‘錯定蜀’,而茂傳之言如此,何也?”高誘根據《秦本紀》《太史公自序》,以及“年表”等記錄司馬錯伐蜀的直接材料,批駁了甘茂的口頭吹噓說法。但甘茂這個“錯誤”對后世影響甚廣,揚雄《蜀王本紀》和常璩《華陽國志》均未加甄別就使用了“張儀、司馬錯伐蜀”的表達,殊不知張儀壓根兒就沒來過蜀地。
張儀很忙,在忙他的“連橫”大業,不僅沒參加伐蜀,更沒時間來指揮成都的筑城工程。張儀的活動情況主要記載于《史記》中《秦本紀》和《張儀列傳》,從中梳理伐蜀到建成都城的時間線,列一張簡表,看看張儀為什么沒機會到蜀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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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張儀歷史活動情況表
從表中可看出,張儀心中所向,仍然是東方諸國。就在司馬錯伐蜀剛獲得成功之時,張儀和公子華進攻了魏國,并通過還地、質子等謀略,取得魏國上郡和少梁的地盤。公元前314年,公子通封于蜀,蜀地進入了封君封國時代,張儀就更不用操心了。關于這方面的情況留待后文詳說。從公元前313年開始,張儀進入了生命中最繁忙時段,先是為破解齊楚聯盟,專程前往楚國游說,憑借睿智頭腦和出色辯才,竟然還當上了楚相。之后“心懷鬼胎”的張儀借機跑回了秦國,楚懷王發現被騙,引兵攻打秦國,反而損兵折將,丟失丹陽、漢中之地。不久為了滿足秦王對楚國黔中之地的覬覦,膽大包天的張儀再度入楚,通過巧計消除了楚王對自己的忌恨,重新受到禮遇。此時恰巧“合縱抗秦”主導者蘇秦去世,張儀認為自己主張的“連橫”戰略生逢其時,于是勸說秦王以“連橫”破“合縱”,一口氣游說楚、韓、齊、趙、燕等國,大獲成功,期間還被秦王封為武信君,食邑五地,迎來其人生高光時刻。不過盛極必衰,就在張儀游說列國結束之后,返回咸陽的路上,傳來了秦惠文王去世的消息。
張儀最大支持者的離世,新的秦王登基后,群臣對張儀的誹謗氣焰熾漲。這一年,正是修建成都城的公元前311年。張儀意識到自己徹底失勢,于是腳底抹油,又略施計謀,讓秦王禮送其到魏國,還做了一年時間的魏相,最終于公元前309年去世。
回顧張儀生命中的最后的8年時間,他一心撲在“連橫”事業上,以東方諸國為謀取重心,活動軌跡遍布其間。而對于秦國南面的蜀國地區,除了與司馬錯在伐蜀問題上有“激辯”之外,沒有任何涉及蜀地或成都的活動情況記錄,因此,可以確定其與成都城的營建無關。
二、建城的人是張若嗎?
再來說張若,這是一個神秘人物,他首次在歷史上出現,也是唯一一次,就是在《史記·秦本紀》中,“三十年,蜀守若伐,取巫郡及江南為黔中郡”。這條記錄講述“蜀守若”在秦昭襄王三十年(公元前277年)征伐楚國,占領其巫郡和江南地。
關于這個“蜀守若”,在先秦文獻里沒有更多記載,蜀地的早期治理和官員任職情況到底是個什么情況,相信揚雄和常璩也是無從知曉,他們只能憑借史料僅見的一個“蜀守若”,讓他去介入重大歷史事件,從而形成蜀地早期歷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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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華陽國志》記載張若歷史活動情況表
從《華陽國志》記錄的時間上計算,公元前314年至公元前285年,張若任職蜀守長達30年,如果算至《史記》記錄的公元前277年蜀守張若出征楚國,他的任職期達到了匪夷所思的38年,況且理論上這還不是卸任時間點,最終結果可能會超過40年。可見張若任蜀守時間跨度之長,早期蜀地成了他一個人的舞臺,這在中國地方官員任職歷史上都找不到先例,所以該說一直以來倍受學界的質疑。
幸運的是,隨著秦國行政治理體系研究的深入和先秦出土文物的增多,讓今人看到了更多的歷史細節。關于“蜀守若”的問題,逐漸變得清晰起來。
秦人的封君封國制度
戰國時期秦國治理上實行的郡、國制,即郡縣制和封君封國制的并行體系,在不同區域有針對性的設置對應治理體系。郡縣制下一郡之長為“郡守”,《漢書·百官公卿表》:“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前文中“蜀守若”指的就是蜀郡郡守張若。
秦國以郡縣制名聞天下,而其封君封國制就不太為人熟知了。戰國時期周王室實力已經衰弱到極點,無力影響諸國,于是各國君主紛紛“稱王”,否定掉只能周天子使用“王”稱號的權威。《史記·六國年表》:“十三年,四月戊午,君為王”,秦惠文君在公元前325年也決定改稱秦惠文王,成為秦國歷史上第一個“王”。由于采用了與周天子同等的“王”號,秦王也能像周天子一樣名正言順分封諸君諸侯,賜封貴族子弟和功臣,形成與郡縣制并行的諸侯國體系。如《史記·秦本紀》:“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鄧,魏冉陶,為諸侯”,秦惠王十六年(公元前291年),秦王把司馬錯新征服的地區一口氣賜封了三個諸侯國,公子市為宛侯;公子悝為鄧侯;魏冉為陶侯。回頭再看公元前316年司馬錯伐蜀,秦王把新征服的蜀地封給公子通,公子通從而成為第一代蜀侯,這樣的劇情可謂一模一樣。
根據先秦材料統計,終戰國之世的254年中(從公元前475至前221年),戰國諸雄先后封君見于記載的有百余人,有時間可考的八十八人。通過對他們的研究,從中得以看清封君封國制度的風貌。
一是封地的大小。古人常說“萬戶侯”,如君、侯級別的人物,封地都不會太小。文信侯呂不韋領有藍田十二縣、洛陽十萬戶、河間十五城。楚國封春申君淮北地十二縣,后又改封于吳國,《戰國策》說春申君有“百里之封”。《呂氏春秋·誠廉》記載齊國田嬰的封地薛,也有方圓百里之大。
二是封君有相對獨立的統治權。正如顏師古在《漢書·高帝紀》所注的名句“爵高有國邑者,則自君其人”,封君在其封國封邑內有最高統治權,并設置完整行政結構進行治理,行政職官有相邦、舍人、徒屬、用事者、食官、私官等等。其中最重要者就是相邦,也稱為“相”,原則上由秦王任命。正所謂“郡有郡守,國有國相”,在封國之中,相邦就成了權力僅次于封君,統治眾官的人物,這也就是《華陽國志》里“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壯為相”的來由。蜀侯身邊的蜀相陳壯,正是因為權重一時,才有可能與蜀侯發生矛盾,最終釀下蜀國內亂,“陳壯反,殺蜀侯通國”。
三是封君在封國內筑城建都,營造官舍,開設工坊,打造一個城市的基本形態。《史記·春申君列傳》:“春申君因城故吳墟,以自為都邑”,春申君在其封地,原吳國地盤內,依循吳國被楚國摧毀的舊都遺址,筑修了自己的都邑。后來司馬遷為寫《史記》曾經參觀過此城,寫下了“吾適楚,觀春申君故城,宮室盛矣哉!”《韓非子·說林》《古本竹書紀年》還記載了梁惠王后元十三年(公元前322年)齊王封靖郭侯田嬰于薛,“四月,齊威王封田嬰于薛。十月,城薛”,即當年四月賜封,當年十月就開始建城。同樣道理,蜀侯作為蜀地的封君,在封地內筑城建都自然是分內的事情。成都城修建與薛城僅相差11年,因此考古出土的薛城遺址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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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山東薛城遺址考古圖(圖源:薛國故城勘查和墓葬發掘報告)
四是封君還擁有軍事、經濟等重要權力。封君有邑兵作為保護封地的武裝力量,《史記·商君列傳》:“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一些聲勢顯赫的封君還養有為數眾多的能替自己舍死拼命的門客,《史記·平原君列傳》:“得敢死之士三千人”,《史記·魏公子列傳》:“乃請賓客,約車騎百余乘,欲以客往赴秦軍”;封君在經濟上安排有管理稅賦的專職官員,使得其封國封邑有穩定收入,如《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專門負責為平原君收繳田賦租稅的“用事者”,《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相齊,其舍人魏子為孟嘗君收邑入”,《莊子·外物》監河侯有言到:“我將得邑金”。在經濟特權上甚至有的封君還有鑄幣權,如魏國的山陽布、趙國的武安布與安平布、秦公子市的兩甾錢、呂不韋的文信錢、秦長安君的長安錢等等。關于封君各種權利還有不少,這里不再贅述。
五是封國的終結形式。《史記·穰侯列傳》:“穰侯卒于陶,而因葬焉。秦復收陶為郡”,穰侯死后,秦王將其封地收回,歸于郡縣體系。從這里可以清楚看到,封君封國制和郡縣制是兩個不同的管理體系,兩者不可混為一談。就蜀地而言,秦封蜀國由蜀侯和蜀相管理,而后來成立的蜀郡,則是郡守進行管理,同一時期同一區域出現兩套管理班子的情況是不存在的。但《華陽國志》里“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壯為相”,同時又“以張若為蜀國守”,這里就出現了明顯的管理體系上的矛盾,這個錯誤源自作者常璩對先秦情況的不了解,既混淆了封國和郡縣制的概念,也沒搞清國相與郡守的區別,把跨越幾十年的人物和事情寫在了同一個時間點上。
蜀地在司馬錯進駐之后,經歷了短暫的軍事管理階段,繼而進入了封國階段,先后有秦王室的公子通、公子惲、公子綰三任蜀侯。《華陽國志》:“疑蜀侯綰反,王復誅之,但置蜀守”,可見最后一任蜀侯公子綰被誅殺后,封國階段結束,成立了蜀郡,這才出現了蜀守。
通過前文歷史證據和邏輯論述,可以看到無論是張儀還是張若,都沒有可能參與早期蜀地的城市建設工作。關于《華陽國志》里的記載“儀與若城成都”之說,可能需要重新認識。
《華陽國志》是本什么樣的書
東晉·常璩編纂的《華陽國志》被認為是中國現存最早的地方志專著,記載了從遠古至東晉穆帝永和三年(347年)今西南以及陜甘鄂部分地區的山川地理、物產資源、經濟文化、歷史人物與民族關系的豐富內容,具有多方面的史料價值。
關于該書的編寫材料來源,常璩在第十二卷的“序志”寫道:“考諸觀紀,先宿所傳并南裔志,驗以漢書,取其近是,及自所聞,以著斯篇”。也就是說,常璩考察民間材料的方式,就是將其與正史進行對照,驗證真實與否,同時還收錄了自己聽到的一些傳聞故事,這樣的編撰方式自然會存在不少謬誤信息。對于先秦時期的蜀地往事,常璩就更沒辦法了,故大量傳說都采自早期的揚雄《蜀王本紀》。這些充滿奇異神話的內容,讓他也感到很是無奈。在收錄進書的同時,對諸如“石牛道”的開通、“鱉靈尸化西上成蜀帝”、“萇弘之血變成碧珠”、“杜宇之魄化子鵑”、“蠶叢至杜宇三千歲”等等傳說,一一進行了批駁。
雖然常璩對舊材料有許多不滿,用心去篩選文獻材料,但《華陽國志》在人名、時間、事件內容方面的錯誤隨處可見。前輩任乃強先生著有《華陽國志校補圖注》,力圖使其完善,更符合史實,不過也難以圓滿。這里披露一個《華陽國志》鬧的大烏龍,前人未曾識過,以此加深讀者體會。
書中載:“……文王大怒,遣司馬錯賜惲劍,使自裁。惲懼,夫婦自殺……蜀人葬惲郭外……聞惲無罪冤死,使使迎喪入,葬之郭內。初則炎旱三月,后又霖雨七月,車溺不得行,喪車至城北門,忽陷入地中,蜀人因名北門曰咸陽門”,此段講述蜀侯公子惲含冤而死,先葬于城外,平冤之后準備遷葬于城內,因遇連月大雨喪車陷入成都北門地中。這段歷史故事怪就怪在所說的蜀人以此事把北門命名為咸陽門。《蜀王本紀》中是這樣記載的:“秦王誅蜀侯惲,后迎葬咸陽。天雨,三月不通,因葬成都”。原來蜀侯公子惲作為秦王室貴族,死后當然要葬回咸陽,因遇連月大雨被迫只能埋在成都。而送葬回咸陽,必定要走北門出成都,因此把北門命名為咸陽門,這才符合思維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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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華陽國志》鬧的大烏龍
通過對這個說法前因后果的了解,我們知道《華陽國志》在歷史事件的一些陳述上或許只能是個大體框架。張儀和張若,兩位相差三四十年的人物被常璩扯在一起來修成都城,無疑是“關公戰秦瓊”。因此在材料使用上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切不可盲從。
更多“蜀守”的出現
隨著考古出土文物的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蜀守名字被發現,蜀守張若不再孤獨。從這些青銅文物上的銘文,可知張若是真實存在的一個蜀守,但并不是蜀郡的第一個蜀守。1986年湖南省張家界市三角坪M68戰國墓葬出土了一件青銅戈,銘文有“廿七年,蜀守若”字樣,這與《史記》記錄的“三十年,蜀守若伐”能夠相互印證。2017年陜西西咸新區秦漢新城坡劉村M3墓出土一件青銅鑒,銘文有“十九年,蜀守斯離”字樣,該銘文記錄早于蜀守若青銅戈八年時間,可知蜀守若之前還有一位蜀守斯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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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蜀守斯離”青銅銘文(圖源:陜西咸陽考古隊)
如果將目前所有出土發現的蜀守名字梳理出來,會看到蜀守的更替十分符合當時官員任免的節奏,每過一定年份就會進行更換,況且暫時還沒能發現所有蜀守的名字,一旦全部羅列出來,相信是一個數量不少的蜀守群體。遺憾的是,揚雄和常璩等古代撰書者由于沒機會接觸這些文物材料,就只能盯著《史記》里唯一可見的“蜀守若”大作文章,把成都城市早期建設功績全部推到他身上,導致謬誤信息廣泛傳播。客觀講這些錯誤都是情有可原,值得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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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已發現青銅銘文“蜀守”列表
成都先秦歷史的復原
行文至此,我們對蜀地在秦人到來之后發展的歷史軌跡,已經有了大概的輪廓,即先后經歷了司馬錯領導的軍事管理階段、秦公子掌控的蜀侯國階段、蜀郡郡守管理階段,對于這一百年的歷史,可以試著做一個大致的編年表,復原成都先秦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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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先秦時期蜀地編年表
關于擬出的這張成都先秦歷史復原表,有幾點需要說明:
1.表中的具體時間以正史《史記》為準,輔以《華陽國志》作為參考。各蜀守任職時間以青銅銘文上的紀年作為基準,相互接續。由于全部蜀守未能考證齊全,因此編年表的細節還需要將來更多材料證據進行完善。
2.軍事管理階段以司馬錯牽頭駐守,采自《史記·太史公自序》:“于是惠王使錯將伐蜀,遂拔,因而守之”,證實司馬錯是有駐軍行為的。即便《史記·張儀列傳》有“貶蜀王更號為侯”,也只能說明兩個意思,一是有可能保留開明王朝貴族后裔的頭銜為“侯”,但其權力肯定要受限于秦人。二是蜀國降級為侯國,在對秦貴族封國時,最多只能賜封為蜀侯,而不能僭越稱王。從這兩個意思上都不能否定掉軍事管理階段司馬錯的主宰權。
3.蜀郡成立時間在封國階段結束之時,《華陽國志》記錄最后一任蜀侯公子綰被誅殺是公元前285年,而“蜀守斯離”青銅銘文紀年是公元前288年,兩者出現矛盾,因此不采信《華陽國志》的時間記錄。
4.《華陽國志》:“周滅后,秦孝文王以李冰為蜀守”, 周王朝覆滅是公元前256年,李冰應在此時間之后就任蜀守,具體時間不詳。又因出土發現了公元前255年的“蜀假守竈”銘文,所以將蜀守冰排在其后面位置。
5.“假守”一詞,目前學界認為是代理郡守。“□”不是具體名字,表示未能識讀出銘文。
三、成都城真正的創建者
在司馬錯軍事管理階段結束后,蜀地環境逐漸平穩,秦王賜封公子通為蜀侯,對封地進行管理。按道理此時公子通就應該有建造成都城的舉動,或許已經有了開始的建設工作,但由于公子通和蜀相陳壯之間的矛盾日益升級,許多事情無暇顧及,工程也殆停滯歇。《史記·秦本紀》記載:公元前311 年,“蜀相壯殺蜀侯來降”,兩人矛盾最終以慘烈方式收場。“國不可一日無君”,秦王又賜封了公子惲為蜀侯,繼續管理蜀國封地,因此公子惲應為修建成都城的唯一人選。《華陽國志》在公子惲賜封時間上寫作“周赧王七年(公元前308年)”,這點應是時間謬誤,因為就在同一本書里,公子惲于周赧王十四年自殺后,十五年公子綰就任了蜀侯,封君在任免繼承時間上應該是接續的,不會出現封地沒有管理者的情況。
對于公子惲的開創功績,并不是完全無跡可尋。《華陽國志》:“為蜀侯惲立祠。其神有靈,能興云致雨,水旱禱之”,《蜀王本紀》:“秦王誅蜀侯惲,后迎葬咸陽。天雨,三月不通,因葬成都。蜀人求雨,祠蜀侯必雨”,撥開這些神秘傳說的迷霧,我們看到的是先秦時代成都老百姓唯一祭祀的一位保護神,就是公子惲,這是一個特別需要注意的情況。無論是張儀、張若,還是公子通、陳壯等有可能修筑成都城的權力人物,但卻沒有得到老百姓的認可和祭祀。而百姓祭祀公子惲,也絕不僅僅是因為其人冤死,就去立祠紀念,他一定為成都做過豐功偉績,福澤眾生,才能受此待遇。許多年以后,另一位為蜀地作出巨大貢獻的蜀守李冰,也受到了蜀地百姓至高無上的崇敬,修祠立廟進行紀念,其中邏輯如出一轍。
和公子惲有類似經歷的春申君,被楚王封于吳國舊地之后,修建了氣勢雄偉的姑蘇城,被當地百姓奉為城市保護神,建造春申君祠廟專門加以祭祀。唐代陸廣微《吳地記》:“城隍廟,其初春申君也”,宋代龔明之《中吳紀聞》:“姑蘇城隍廟神,乃春申君也……因城故吳墟以為都邑”,宋代范成大《吳郡志》:“春申君廟,在子城內西南隅,即城隍神廟也”。春申君惠澤江東大地,同時也被稱為“上海城市之父”,上海有個簡稱就叫“申”。2002年9月,上海申博成功的歡慶晚會上高唱的第一首歌就是《告慰春申君》。
相對于春申君的風光無限,公子惲在如今的成都地區無人知曉,第一次瞧見可能還會讀錯他的名字。不過這名字的確還真是錯的,因為他不叫“惲”(yùn),《華陽國志》抄錯了他的名字,《史記》里寫作“煇”,讀“h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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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 蜀侯煇(圖源:史記)
作為成都這座城市的創建者,“公子煇”的功勛業績不應該被歷史所遺忘。兩千多年前的成都老百姓把他作為城市的保護神,修祠供奉,護佑成都大地風調雨順,邦泰民安。今天的我們更要記住這個名字,作為“成都城市之父”,是他在這塊土地上開啟了成都城市的畫卷,寫下了一張屬于成都的真實的“出生證明”。
參考資料:
1.《史記》《華陽國志》《蜀王本紀》《古本竹書紀年》《戰國策》《漢書》等古籍。
2.吳溟,《“十九年蜀守斯離”銅鑒相關問題考》,中國文字研究,2022(01)。
3.崔建華,《秦統一進程中的分封制》,陜西師范大學學報,2017(01)。
4.李春利,《兩周時期采邑制度的演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6。
5.宮衍興、解華英、胡新立,《薛國故城勘查和墓葬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91(04)。
6.劉澤華、劉景泉,《戰國時期的食邑與封君述考》,北京師范學院學報,1982(03)。
來源:巴蜀文史
作者:仙人掌 楊若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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