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富平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的法官干警走出莊嚴的法庭,走進富平縣廣育小學的課堂,將憲法精神與法治種子播撒在孩子們心田。一場以“高空拋物、見義勇為、校園霸凌”為主題的法治宣傳活動在這里生動展開,為冬日校園注入了溫暖的法治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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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一個雞蛋從4樓拋下,會讓人頭皮腫痛;從18樓拋下,能砸破人的頭骨;而從30樓拋下,沖擊力足以致人死亡……”法官用生動的比喻開啟了“高空拋物”主題講解。結合近期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例,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孩子們能聽懂的“身邊事”,通過情景假設、互動問答,讓學生們深刻認識到高空拋物的法律后果與社會責任。
在“見義勇為”環節,法官們重點講解了新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善意施救者的保護條款,鼓勵同學們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而不魯莽地幫助他人,并清晰劃分了“見義勇為”與“盲目冒險”的法律邊界。
面對“校園霸凌”這一敏感話題,法官沒有回避。通過具體案例分析,向學生們解釋了肢體、語言、網絡等各種形式霸凌的法律性質,并詳細告知學生們遭遇霸凌時的正確求助途徑與法律維權方式。
法官以“法治副校長”的身份與孩子們平等交流,孩子們則從最初的拘謹到踴躍舉手,爭相分享自己對法律問題的見解與困惑。“原來從樓上扔東西不只是不文明,還可能犯罪!”五年級學生張同學在聽完講解后恍然大悟。他的同學李同學則表示:“我知道了如果看到同學被欺負,應該先告訴老師,也可以報警,而不是自己沖上去打架。”
廣育小學的老師感慨道:“這樣的普法活動太及時了!法官用專業知識和典型案例,解決了我們教育工作中許多想說卻說不透的法治難題。孩子們聽得進、記得住,效果遠超傳統說教。”
法官在活動中表示:“憲法宣傳不能停留在街頭標語和宣傳手冊上,更要走進孩子們成長的‘第一課堂’。選擇高空拋物、見義勇為、校園霸凌這三個主題,是因為它們緊密聯系社會生活與校園實際,既是法律問題,也是道德教育問題。我們希望通過早期介入,在孩子心中樹立起對法律的敬畏與信仰,培養他們成為守法公民的同時,也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法治教育要從娃娃抓起,這不是一句空話。富平法院將繼續創新形式、豐富載體,讓每一次普法活動都成為一顆種子,在孩子們心中生根發芽,最終成長為支撐法治社會建設的參天大樹。憲法之光,照亮成長之路,公平正義的信念正悄然融入新一代的精神血脈,為建設法治中國積蓄著未來力量。
通訊員:富平縣人民法院 民一庭 李青、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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