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網站12月5日消息,金融監管總局日前發布關于調整保險公司相關業務風險因子的通知,調整相關股票投資風險因子,以及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海外投資保險業務風險因子。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調整有助于引導保險公司提高長期投資管理能力,強化資產負債匹配管理,更好地發揮保險資金耐心資本作用,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動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穩健發展。
提高長期資金投資管理能力
通知明確,保險公司持倉時間超過三年的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中證紅利低波動100指數成分股的風險因子從0.3下調至0.27。該持倉時間根據過去六年加權平均持倉時間確定。保險公司持倉時間超過兩年的科創板上市普通股的風險因子從0.4下調至0.36。該持倉時間根據過去四年加權平均持倉時間確定。
此外,通知明確,保險公司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的保費風險因子從0.467下調至0.42,準備金風險因子從0.605下調至0.545。
同時,通知提出,保險公司應完善內部控制,準確計量投資股票持倉時間,持續提高長期資金投資管理能力。保險公司應加強償付能力管理,準確計量各類風險資本要求,確保各項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的生命線,在當前低利率周期,償付能力的重要性尤為突出。金融監管總局11月發布的數據顯示,三季度末,保險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86.3%,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34.3%。
重塑保險公司投資行為
談及相關調整對保險行業服務實體經濟有何影響時,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一是通知針對保險公司投資的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中證紅利低波動100指數成分股以及科創板股票的風險因子,根據持倉時間進行了差異化設置,以培育壯大耐心資本、支持科技創新。
二是通知調整了保險公司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的保費風險因子、準備金風險因子,引導保險公司加大對外貿企業支持力度、有效服務國家戰略。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于曉明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風險因子是評估保險公司各類業務風險等級的重要指標,直接決定其開展對應業務所需占用的最低資本。數值越高代表業務風險越高,資本占用越多;反之,風險越低,資本占用越少。
“資本效率提升是最直接的利好。風險因子調整使保險公司在相同投資規模下占用更少資本,償付能力充足率相應提高,可釋放的資金能夠用于擴大投資規模或開展其他業務。對于償付能力壓力較大的公司,這是實質性的減負。”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此外,曾剛認為,此次調整對保險公司投資行為重塑效果明顯。保險公司“炒短線”成本上升,長期配置優質資產將獲得監管獎勵。這將推動保險資金投資策略從交易型向配置型轉變,更加注重基本面研究和價值投資。科創板風險因子的針對性下調,也為保險資金參與科技創新提供了制度激勵。(記者 張佳琳)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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