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更新了,簡單聊一下最近關于品牌營銷的一些想法吧:
1、
不是所有的產品溢價都是品牌的溢價,有些企業認為自己的產品有品牌溢價,但實際上只是渠道、壟斷、特許經營等方面帶來的溢價。
本質上,這類企業的品牌認同其實并沒有形成,它們口中所謂的“品牌”很可能只是知名度,但由于搶占了市場紅利和市場有利地位,它們誤以為自己成功打造了“品牌”。
2、
品牌的價值本質上不在于溢價、不在于銷售,因為你的品牌再強,也不可能讓不需要的用戶購買,更不可能讓目標用戶無腦多次購買。
所以,經過最近這么幾年我發現,品牌的最大價值,是在于它能夠幫助企業更大概率地度過經濟周期。
有了品牌,企業的基本盤和護城河就更穩一點,面對競爭和宏觀環境變化,也會更從容一點。
3、
在所有2C的企業中,如果一個企業的成功不是靠產品本身,那么這個企業將一直無法得到用戶的尊重。
這類公司其實在市面上很多,由于某種機遇、資源或者紅利成功崛起,并可能還成為了世界五百強,但用戶對這類品牌經常是嗤之以鼻。其實現在隨便在深夜刷一刷抖音,就能刷到不少這些公司的內容。
對用戶良心、對員工良心才能讓企業受到尊重,也才能讓這個企業的品牌立得住,也才能夠實現所謂的“品牌高端化”,光靠營銷那一套是沒有用的。比如,至少我覺得,華為就是令人尊敬的品牌。
4、
創始人IP的反噬還在繼續,其實我們很早就說過,對于正常企業來說,創始人IP的打造是費力不討好。
之前創始人IP之所以走紅,本質上是因為存在IP流量紅利,一旦流量紅利退潮,打造所謂的創始人IP絕對是走偏了,并不適合所有企業。
第一點是,創始人IP需要占用大量創始人精力,還通常需要額外配備一個新媒體團隊或服務商,費錢又費力;
第二點是,創始人IP與公司品牌強綁定,基本上處于連坐狀態,一旦出現人設崩塌,以前所有努力都白費了不說,公司其他業務線都會受到長期牽連,也就是說,創始人IP打造這件事的“脆弱性”是非常高的。
我們寧愿推薦企業多做一些非人格化的標準化內容,也不建議企業把資源傾盡到人格化IP上。借用凱恩斯那句話,長期來看,網紅都是會翻車的。
5、
最近幾個月有幾個地鐵廣告倒是出圈了,比如蕉內(當然這是被吐槽)、亨氏。當然了,這兩個案例都是從線下火到線上,引發了大量討論。
實際上現在做營銷,已經并不需要做廣告內容本身的大投放了,但更關鍵地是將廣告內容“素材化”,然后將素材嵌入到各類傳播性的內容及話題討論中。
比如亨氏廣告,重要的不是出街,而是素材定稿完成的那一刻,后續的社媒討論都會圍繞它展開。簡單來說,廣告本身的曝光不重要了,關于廣告的廣告(即話題討論、輿情發酵),才是重要的。
也就是說,廣告內容成了“元廣告”,而話題傳播才是真正的廣告,“元廣告”只是廣告的素材庫而已。
6、
CGO已經嚴重污染了AI結果呈現,至少根據我們的測試,百度的AI對話結果很容易被CGO影響,當然從營銷的角度來看,這也說明CGO確實是一個機會,但對于整個AI生態來說,估計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事實上互聯網上大部分內容都是“垃圾信息”,且幾乎沒有人會去看,不過現在AI反而會看。我個人對此倒不太樂觀,至少在產品推薦、產品對比的層面,我認為以后AI結果可能會越來越失真,而且是可能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的。
簡單來說,AI更像是一個生產力工具,而不是一個決策工具,重要的是2B的價值,而不是2C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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