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教育廳網站發布了
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
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
從教師實際需求出發
以精簡數據填報、嚴控督查評比
等為重點
推動教師減負工作
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
確保教師主責主業回歸教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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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劃定了減負的 “硬邊界”
又明確了落實的 “硬措施”
重點有哪些內容?
一起來了解
01嚴控行政事務與進校園活動,嚴禁強制要求師生參與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行政事務繁雜、社會活動無序進校園,是干擾學校正常教學、加重教師負擔的主要源頭之一,文件通過“源頭管控+流程規范”,為教育教學守住凈土。
在行政事務管理上,從“發文”環節筑牢第一道防線。建立省、市、縣三級教育主管部門發文與教師減負一致性評估機制,將是否增加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和超出教師職責范圍工作作為發文前置審核內容。同時要求,定期收集學校評價意見,嚴禁攤派或變相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任務。
督查檢查也有了“硬約束”。要求不得隨意設置創建示范、“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等事項,嚴禁以調研、評估、指導等名義變相開展檢查,不得以留痕資料作為評價依據。
在社會事務進校園方面,實行“白名單+提級管理”雙保險。文件明確,未列入“白名單”事項原則上不得進入,每所學校每學期各類進校園活動不得超過6次。如課程已涵蓋類似內容,原則上不再專門進入校園。同時,對市縣進校園事項進行提級管理。縣級進校園事項“白名單”要報市級備案同意,市級進校園“白名單”要報省級備案同意,并實施進校申請制度。
此外,新政明確“禁區”:嚴禁強制要求師生參與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要求教師承擔巡河護林、上街執勤、創城慶典、匯演展覽等非教育教學活動。嚴禁以拍照打卡、填報總結等方式驗收活動,不得將參與情況與考核評優掛鉤。
02優化人員管理與數字化應用,不得強制要求教師上傳圖片、軌跡等
教師被隨意借調、數字化工具濫用,讓不少教師陷入“分身乏術”“指尖焦慮”,文件通過明確規則、整合資源,為教師“松綁減壓”。
人員管理聚焦“借調”“值班”兩大痛點。明確要求,上級機關、單位原則上不得借調中小學教師,不得以工作專班、跟班學習、交流鍛煉等名義變相借調。確因工作需要的,借調時間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并應當提前征得派出學校和本人同意。法定節假日、周末、寒暑假等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專任教師值班值守。
在數字化應用上,著力解決“重復填報”“強制功能”問題。一方面,精簡數據填報。統籌推進“一網統管”“基層一表通”。另一方面,針對應用程序使用,明確應用程序不得設置打卡簽到、積分排名、統計在線時長等強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強制要求教師上傳照片、視頻和軌跡等。強調非教育教學業務調研工作不得進入校園一線開展。
03完善權益保障與監督問責,鼓勵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減負既要“減任務”,也要“保權益”,更要“強監督”,文件通過權益保障讓教師有獲得感,通過嚴格監督讓政策不懸空。
教師權益保障重點關注“課后服務”與“培訓管理”。課后服務應當安排在上課日及完成國家規定課程和學校教學計劃之后,結束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做好銜接,嚴禁隨意擴大范圍。鼓勵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探索“時間銀行”等彈性工作模式,不得將課后服務情況與教師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硬性掛鉤。
培訓與社會服務也有“明確標尺”。嚴格規范管理中小學校承擔社會考試和教師監考任務,每校每年承擔社會考試次數不超過5次。除依法依規組織的必要培訓外,原則上不得要求教師參加非教育教學培訓,各類培訓時間安排應避開教學高峰期。
在監督問責上,構建“監測+舉報+追責”全鏈條體。建立四川省中小學教師減負監測直報制度,在全省設立43個教師減負監測直報點(成都市3個,其他市州各2個),遴選一批教師減負兼職監測員,覆蓋各學段、城鄉學校。
同時,拓展教師減負信訪舉報渠道。暢通省、市、縣三級舉報電話、郵箱等問題反映渠道,鼓勵第三方監測機構參與涉師負擔監測。對整改不到位的聯合相關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造成嚴重后果、出現重大輿情的嚴肅追責問責。
一起來看通知原文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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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教師廳〔2025〕2號)和《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尊師惠師工作的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川教函〔2025〕276號)精神,切實增強我省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的感知度,營造潛心教書、靜心育人的良好環境,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教育家精神為引領,全面落實中央和教育部關于為中小學教師減負的決策部署,聚焦教師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以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精簡數據填報、嚴控督查評比、強化協同治理為重點,推動教師減負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確保教師主責主業回歸教育教學。
二、工作舉措
(一)嚴格規范涉校涉師發文管理。建立省、市、縣三級教育主管部門發文與教師減負一致性評估機制,將是否增加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和超出教師職責范圍工作作為發文前置審核內容。除專門文件外,一般不得對開展督查檢查考核、創建示范評比、“一票否決”、追責問責等提出具體要求。完善涉師發文“反向評價”機制,定期收集學校評價意見,嚴禁攤派或變相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任務。
(二)規范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管理。嚴格執行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年度清單管理制度,市、縣每年3月底前提級備案,未列入清單的一律不得開展。建立檢查評比“預告—備案—反饋”閉環機制,提前1個月明確檢查內容、范圍與方式。不得隨意設置創建示范、“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等事項,嚴禁以調研、評估、指導等名義變相開展檢查,不得以留痕資料作為評價依據。每所學校每年接受縣級及以上教育綜合督導不超過1項,業務性資質評定、等級認定、技術考核等不包含在內。
(三)健全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制度。市、縣“白名單”總量控制在10項以內,動態更新并公開,未列入“白名單”事項原則上不得進入,每所學校每學期各類進校園活動不得超過6次。如課程已涵蓋類似內容,原則上不再專門進入校園,應當與課堂教學、班團隊會、主題教育、課后服務等學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機融合。
(四)提級管理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完善進校園活動“事前審核—事中監督—事后評估”全流程管理機制,對市縣進校園事項進行提級管理,縣級進校園事項“白名單”要報市級備案同意,市級進校園“白名單”要報省級備案同意。實施進校申請制度,“白名單”之外確需進入校園的,須報同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按提級管理流程報上級部門備案同意后實施,且不得突破當年計劃總量。
(五)實施無關活動嚴格禁止制度。嚴禁強制要求師生參與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要求教師承擔巡河護林、上街執勤、創城慶典、匯演展覽等非教育教學活動。嚴禁以拍照打卡、填報總結等方式驗收活動,不得將參與情況與考核評優掛鉤。
(六)嚴格中小學教師借調借用管理。上級機關、單位原則上不得借調中小學教師,不得以工作專班、跟班學習、交流鍛煉等名義變相借調。確因工作需要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當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并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借調時間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并應當提前征得派出學校和本人同意。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建立教師抽調借用常態化清理機制,堅持定期清理、限期清退。各地各校建立借調教師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七)精簡數據填報與應用程序使用。推動教育數據系統互聯互通,統籌推進“一網統管”“基層一表通”;完善“數據中臺”建設,推動各部門教育數據共享共用。建立教育移動應用管理責任制度,按照“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規范教育政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對面向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政務應用程序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清理,形成省、市、縣選用清單。應用程序不得設置打卡簽到、積分排名、統計在線時長等強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強制要求教師上傳照片、視頻和軌跡等。加強面向中小學教師從事教育教學以外的數據統計報表工作,非教育教學業務調研工作不得進入校園一線開展。
(八)健全教師課后服務保障機制。課后服務應當安排在上課日及完成國家規定課程和學校教學計劃之后,結束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做好銜接,嚴禁隨意擴大范圍。要保障教師課后服務合理待遇,鼓勵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探索“時間銀行”等彈性工作模式,不得將課后服務情況與教師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硬性掛鉤,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九)完善教師減負監測核查與直報制度。按要求將教師減負列入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納入中小學責任督學常態化督導內容和網絡信息巡查范圍。建立四川省中小學教師減負監測直報制度,在全省設立43個教師減負監測直報點(成都市3個,其他市州各2個),遴選一批教師減負兼職監測員,覆蓋各學段、城鄉學校。
(十)拓展教師減負信訪舉報渠道。充分發揮四川省教育系統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監督舉報平臺作用,暢通省、市、縣三級舉報電話、郵箱等問題反映渠道,鼓勵第三方監測機構參與涉師負擔監測。加強接訴即辦工作保障,強化典型問題整改閉環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預警,對問題頻發的地區下發提示函、督辦單,對整改不到位的聯合相關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造成嚴重后果、出現重大輿情的嚴肅追責問責。
(十一)統籌做好教師社會服務、值班值守和培養培訓工作。嚴格規范管理中小學校承擔社會考試和教師監考任務,每校每年承擔社會考試次數不超過5次。法定節假日、周末、寒暑假等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專任教師值班值守。統籌做好教師線上線下培訓工作,除依法依規組織的必要培訓外,原則上不得要求教師參加非教育教學培訓,各類培訓時間安排應避開教學高峰期,處理好教師“工學矛盾”。
三、組織保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教師減負工作,強化多部門協同治理機制,充分發揮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作用。將學習貫徹《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納入教育系統干部考核評價范圍,嚴禁盲目打造政績亮點、為排名靠前而弄虛作假,糾正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將教師減負治理工作與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重點工作,關于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統籌推進,鼓勵與紀檢監察部門通過聯合調研、協同交辦等形式,強化監督指導,對出現問題的地區進行跟蹤推進。會同網信、公安等部門強化教師負擔輿情管理,引導相關媒體營造尊師重教良好氛圍。
四川省教育廳
2025年12月1日
本文來源:本文綜合自四川省教育廳、四川教育發布及網絡。分享此文,旨在傳遞更多信息,提供內容參考。若有來源標注不當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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