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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城
12月1日以來,關于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話題越來越火熱,眾多的官媒都紛紛下場參與討論,記者們都親自體驗新出來的電動自行車,說出了不少的實話,比如車子上坡無力。
還有媒體報道一家電動車店鋪好不容易賣出去了一輛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結果不僅全款退貨,還倒賠客戶300元,原因是那個老人騎著買來的新車上坡,因為車子無力導致倒退,結果摔在地上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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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敬佩的是浙江宣傳的態度。12月6日,浙江宣傳發文,很明確地指出“安全是國標,實用也是國標”,說的就是現在出來的新國標電動車只顧安全而忽略了實用性。
為大浙江點贊!這里的大是大氣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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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說的是,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只能載一名12歲以下的兒童,當然,在有的地方計劃從明年5月開始,放寬到16歲。
這個法規并不是現在出來的,只是之前大家騎的都是舊國標電動車(現在叫電摩了),沒有感覺到這個法規有什么影響。
現在,史上最嚴的新國標標準落實后,這個法規就要真正的實施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各地的規定,有一定的差異,比如《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提到: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又比如,在福建2025年11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中,把限載年齡提高到了16周歲以下。
也就是說,新電動自行車只能載12歲和16歲以下的乘客。
如果乘客是成年人,就不可以搭載了。
我看到相關的資料:為防止電動自行車非法搭載成年人,2018年修訂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規定車輛鞍座長度不應大于350mm,本次實施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并未修改該指標,仍與2018版保持一致。
好了,問題來了。
如果某地嚴格執行的是“新電動自行車只能載12歲以下的乘客”的規定,那么,孩子到了13歲怎么辦?這個年齡還沒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是不是就要讓孩子每天去擠公交車、地鐵?
要知道很多城市的公交車、地鐵不一定就能精準地到達某個地點,完全無法覆蓋“最后一公里”。現在的孩子上公立初中,基本上都是走讀,如果不允許13歲的孩子搭乘家長的新電動自行車,這會給很多家庭帶來極大的麻煩。
再說,難道到了13歲就沒有權利乘坐自家的新電動自行車了嗎?同樣的道理,難道孩子到了17歲,也沒有這個權利嗎?
更荒謬的是,新電動車居然不能搭載一名成年人,搭載了,就是違法行為。
舉個例子,農民工張三帶著妻子在城市里打拼,平時妻子在工地上給他打下手。新國標沒出來之前,他們每天同騎一輛電動車去工地。現在新國標出來了,張三的新國標自行車再也不能搭載自己的妻子,路上被抓住了就會被罰款,甚至會把車拖走。好點的情況是妻子也會騎車,兩個人騎兩輛車,但這樣明顯是增加了路上的車流量(假如一個城市每天有一萬對張三這樣的夫婦),也增加了事故發生的概率。壞點的情況是他的妻子不會騎車,然后工地又偏遠,這怎么辦?
再舉個例子,現在很多熱戀的年輕情侶喜歡騎著電動車去海邊或公園玩,因為騎車在路上,兩個人可以有說有笑,女孩還可以很溫柔地摟住男孩的腰,他們自由自在,享受著愛情的甜蜜,這畫面多美。可新國標車就不可以這樣騎行了,因為是違法的。
還有很多例子,都是生活中真實存在的,就不用全部舉出來了。
由此可見,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只能載一名12歲以下的兒童(或16歲以下的孩子),就是一個非常荒謬的規定。
中國已經是全球最大的電動車生產、銷售第一大國,有數據顯示,中國的電動車用戶達到了3.8億。由此可見電動車是老百姓非常喜歡的一種出行工具。
所以,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只能載一名12歲以下的兒童這樣的規定影響到的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容易造成民生的困境。
民生本多艱,法規當以人為本,而不是給民眾添堵。
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
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
古代的人都知道關切民眾的疾苦,愿意傾聽民眾的聲音。當代人的格局應該更高一些才是。
現在已經是一個高科技時代,網絡發達,民眾的聲音更容易聽見,民眾的期待更容易看見,希望相關部門能聽見老百姓的聲音,實實在在地解決老百姓的合理訴求。
跟民生有關的法規不應該是一紙冷冷冰冰的文件,更不應該是荒謬而又殘酷的“一刀切”,而是有溫度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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