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肥東縣公安局
查處了兩起
非法運輸、儲存
煙花爆竹案件
1
近日,肥東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查獲一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面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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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民警在肥東縣魏武路開展巡邏時,發現一名駕駛面包車的男子神色慌張,隨即依法將車輛截停進行盤查。打開面包車車門時,民警發現,小小的面包車內居然塞滿了60多箱煙花爆竹,可謂一個流動“炸彈”!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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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月3日,肥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在梁園鎮發現了一間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民房。
當民警打開房門,各類煙花爆竹密密麻麻堆放在屋內,幾乎占滿整個空間。經現場清點,該民房內共儲存各類煙花爆竹300余箱,包含鞭炮、煙花、禮花彈等多種類型。這些煙花爆竹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儲存環境也不符合安全標準,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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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是煙花爆竹隱患事故
易發多發時期
安全生產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
這份提示請查收!
非法生產危害性
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危害性極大,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災難性后果。從事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不但使自身處在危險當中,同時也對社會公共安全具有潛在的威脅。
非法銷售危害性
非法購銷的煙花爆竹,未經有關部門依法審查或未辦理購銷等手續而直接進入市場,經營成本上較為低廉且缺乏嚴格的管理,質量無法得到保證,極易引發安全事故。
非法儲存危害性
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周圍環境、人員等較為復雜。若大量煙花爆竹堆放在狹小空間里,對周邊的居民構成極大的威脅。一旦遇到火星將產生極其嚴重的后果。
警方提醒
為持續鞏固全市禁燃禁放成果,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的環境,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根據《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燃放任何種類煙花爆竹;違規燃放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轉發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廣告也要擔責,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人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關注自身安全,發現身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線索,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從速查處、消除安全隱患,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肥東公安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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