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張柏芝現(xiàn)身香港法庭。
面對前經(jīng)紀人余毓興,索償千萬港幣的官司,她情緒崩潰,哭訴“兩天沒睡”、“媒體壓力大”、“一切都是假的”。
可誰能想到,這場看似 “受害者” 式的崩潰,背后藏著一場拖了 14 年、涉及 4176 萬港幣的羅生門 —— 前經(jīng)紀人余毓興坐在原告席上,手里攥著厚厚一疊證據(jù),要她還 1276 萬港幣的 “違約債”。
這已經(jīng)不是張柏芝第一次在公眾面前情緒失控,但這次不一樣。網(wǎng)友不再像以前那樣心疼 “單親媽媽好難”,反而在評論區(qū)炸開了鍋:“又是這招?哭完能拿證據(jù)說話嗎?”“14 年的賬還沒算清,到底誰在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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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懂這場官司的貓膩,得從 2011年那個夏天說起。
當(dāng)時余毓興拿著一份 “全球獨家經(jīng)理人合約” 找到張柏芝,說要預(yù)付 4000 萬港幣,讓她拍 4 部電影;第二年又追加 276 萬,再加 2 部戲。按余毓興的說法,他是把張柏芝當(dāng) “干女兒” 疼,連合約都沒仔細摳條款。可張柏芝這邊的說法截然相反:“我跟他根本不熟!2011 年是買房子差錢,經(jīng)助手介紹才合作的,那合約上的簽名是假的!”
更有意思的是,簽約的 “新亞洲娛樂” 2013 年就被法院清盤了,余毓興早就從公司離職。張柏芝工作室 2024 年發(fā)聲明時直接戳穿:“他 2014 年就有偽造公章私自簽約的前科,現(xiàn)在拿個失效合約來要錢,不是碰瓷是什么?”
庭審現(xiàn)場的拉鋸戰(zhàn)比電視劇還刺激。原告律師拿著兩份聲明追問細節(jié),張柏芝十句話里有八句是 “記不清了”,被逼急了就說 “這些事都是助手周靜儀管的”。法官好幾次敲法槌提醒:“只需要回答同意或不同意。” 可她還是忍不住哭起來,說媒體給的壓力太大,自己快扛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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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官司還沒出結(jié)果,網(wǎng)友已經(jīng)把雙方的老底扒得底朝天。有人翻出余毓興的黑歷史:2014 年因為張柏芝缺席綜藝被曝合同詐騙,2018 年卷款跑路坑了幾百人,2022 年又騙了 “偶像教父” 孫德榮 500 萬后失聯(lián)。2024 年他還寫了首叫《以犬之名》的歌,暗戳戳罵張柏芝 “拿狗的忠誠發(fā)誓卻違約”,結(jié)果被張柏芝告上法庭。
“就這人品,還好意思要債?” 不少網(wǎng)友一開始站張柏芝,可很快又有人發(fā)現(xiàn)不對勁 —— 張柏芝說自己 “數(shù)字認知障礙”,連合約都看不懂,可她這些年在內(nèi)地接綜藝、做代言,賺的錢可沒少算。更打臉的是,她之前在綜藝里說 “天天給孩子做飯”,被大張偉追問 “孩子愛吃什么菜” 時,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來;說自己 “素食多年”,轉(zhuǎn)頭就被拍到在火鍋店大快朵頤。
這場官司就像一把手術(shù)刀,剖開了娛樂圈最臟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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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明星和經(jīng)紀人是 “事業(yè)伙伴”?其實很多時候是 “互相算計”。余毓興靠 “干爹” 的人情簽合約,條款寫得模棱兩可;張柏芝把財務(wù)、合約全交給助手,自己當(dāng)甩手掌柜,出了事就說 “不知情”。北京盈科律師事務(wù)所的律師朱逸聰早就說過:“娛樂圈 60% 的糾紛,都是因為合約含糊、資金不透明,還有藝人太依賴代理人。”
看看王寶強就知道了。當(dāng)年宋喆拿著他的錢買名表、養(yǎng)情人,偽造合同挪走 4800 萬,把他逼到要跟陳思誠借 500 萬打官司。最后宋喆蹲了 6 年牢,王寶強靠《八角籠中》22 億票房翻身,靠的不是哭,是實打?qū)嵉淖C據(jù)和作品。
再看楊冪,當(dāng)年跟歡瑞世紀鬧傭金糾紛,發(fā)現(xiàn)對方虛構(gòu) 2550 萬傭金造假,二話不說清空股票開自己的公司,如今嘉行傳媒估值 50 億。人家也沒哭哭啼啼,而是用合同和法律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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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張柏芝呢?從 2008 年艷照門后,她就靠著 “好媽媽” 人設(shè)翻盤。謝賢公開夸她 “把孫子教得好”,她帶孩子去新加坡讀書的新聞炒了一波又一波,綜藝里對劉曉慶噓寒問暖的片段剪成熱搜。可這次官司一出來,大家才發(fā)現(xiàn):她在《一路繁花 2》里扛行李箱的 “能干”,在法庭上連自己簽沒簽合約都記不清;她在節(jié)目里說 “心疼姐姐”,面對 14 年的債務(wù)糾紛卻拿不出一句實在話。
現(xiàn)在法院還沒判,但輿論已經(jīng)變了天。以前網(wǎng)友會說 “單親媽媽不容易”,現(xiàn)在更多人在問:“4176 萬港幣到底花在哪了?合約簽名能不能做筆跡鑒定?” 畢竟大家看夠了娛樂圈的眼淚戲,比起崩潰的表情,更想看到銀行流水和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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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張柏芝可惜,19 歲靠《喜劇之王》里的柳飄飄成了 “星女郎”,拿金像獎的時候,張曼玉說她是 “港片最后的希望”。可這些年,她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爛:跟向太反目,被劉德華、杜琪峰吐槽 “耍大牌”,如今又陷在千萬官司里。
說到底,娛樂圈最不值錢的是眼淚,最值錢的是誠信。
美貌可以保鮮十年,但信用一旦透支,就很難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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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若真想重回大眾視野,缺的不是新造型或新綜藝,而是一次真誠的、不帶表演的坦白:承認錯誤,理清是非,哪怕沉默,也好過用眼淚掩蓋事實。
畢竟,觀眾可以原諒犯錯的人,但很難再相信“永遠在演”的人。
這場官司還沒結(jié)束,但它已經(jīng)撕開了娛樂圈的遮羞布:沒有明確的合約,再深的人情都是泡沫;沒有真實的底色,再完美的人設(shè)都會崩塌。觀眾愿意原諒犯錯的人,卻不會一直相信 “永遠在演” 的人 —— 這或許是張柏芝最該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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