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重慶10人聚餐9人開溜
剩下1人不愿買單”的新聞引發關注
據重慶電視臺《天天630》報道,12月4日有10人相約到重慶九龍坡區一家餐館聚餐,一共消費1262元,但散席后現場僅剩張先生一人。餐館要求張先生結賬時,張先生卻稱此次聚餐為朋友組局,應由對方付款,自己無力承擔。
12月12日,記者聯系上涉事餐館“倆室一廳云南廚房萬象城店”的店長陳先生。他告訴記者,當天這群人從下午5點吃到了晚上約12點,最后只剩下了張先生,因張先生不買單,餐館老板便報了警,“警察來之后,喊張先生聯系了組局者,但組局者也表示自己沒錢,需要籌錢。等我們再次聯系組局者時,對方已經關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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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在店中聚餐時的監控畫面截圖。
據店長陳先生介紹,經過民警調解,張先生現場寫下了承諾書,答應第二天下午6點前支付用餐費用,并押下了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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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看到,該份手寫承諾書上,張先生寫明了自己的個人信息、用餐地點、金額,還承諾稱“如果未能在約定時間支付,本人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但截至目前,店長陳先生稱,張先生仍未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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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報警后,民警來到店里調解。
12日下午,記者試圖聯系張先生,以及另一名參與聚餐的顧客,但對方在得知是詢問此事后便掛斷了電話。隨后,記者嘗試聯系當時出警的九龍坡區謝家灣派出所,接線人員表示不接受電話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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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10人聚餐9人離開事件”事發餐館負責人稱,已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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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等人的消費明細。
律師:張先生作出支付餐費承諾
需先向餐館付款再向朋友追償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記者,10人組局誰來付款屬于內部約定,與商家無關,商家按照顧客點餐提供相應的菜品服務后,10人都負有支付價款的義務。店家有權選擇向在場的張先生主張全額餐費,張先生支付后可向其他9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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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
引發網友熱議
有人評論“紙糊的朋友,1200塊都沒有,聚會干嘛”,也有人建議“AA嘛,一百多每人總給的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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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評論:“笑死了,以為只有段子里面才能看到”“一頓飯錢看清一群人”“明明平攤每人一百多點,現在集體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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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事,你怎么看?
來源:南方都市報、紅星新聞、新京報、都市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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