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發布警情通報:針對近日網傳“某女編劇自稱曾襲警后通過關系被放行”一事,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對相關情況開展復核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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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9年3月29日19時30分許,秦某、許某某兩名女子在陜西南路近長樂路人行道上違法騎行自行車,被黃浦公安分局執勤民警攔下執法。期間,許某某對此提出異議,與民警發生爭執,秦某見狀從背后拍了民警后背,民警依法處置,后將兩人帶至瑞金二路派出所接受調查。
到派出所后,秦某、許某某認識錯誤、作出書面檢討,警方對兩人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分別作出處罰。同時,鑒于秦某拍民警的行為情節較為輕微,警方對此依法不予處罰。經市公安局督審、法制部門和市司法局核查,該案處置過程合法合規,并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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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發生后,秦某電話聯系其丈夫王某某求助,王某某遂向滬外一媒體朋友電話咨詢,試圖尋找關系說情但被婉拒,后王也未再聯系他人。秦某稱,網傳錄音內容為2020年其與朋友飲酒聊天談及此事,所謂“撈人”情節系“開玩笑”、“顯示人脈”,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現場人員錄音編輯后發到網上。
上海警方始終高度重視隊伍教育管理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對于任何干預、影響執法工作的違紀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一經查實,絕不姑息。警方也始終以誠懇的態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事件源于編劇古二(原名程駿年)與電視劇《繁花》就署名問題引發的糾紛。10月31日,古二在小紅書發布7段錄音文件,記錄了《繁花》劇組內部對話。其中一段錄音內容曝出編劇秦雯與《繁花》劇本責編許思窈(錄音中稱“許某某”)向導演王家衛描述自己襲警后被抓進派出所,然后打電話找人撈出的經歷。
根據錄音內容,事件發生于2024年的上海進賢路附近。秦雯與許思窈因自行車問題與執法民警發生沖突,秦雯誤以為警察對同伴動手,上前捶打警察背部,許思窈也參與了沖突。警察隨后使用辣椒水將兩人制服,并帶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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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后,秦雯立即聯系丈夫王某某。王某某通過人脈找到一位“警察朋友”,該朋友指派一名“小弟”直接聯系該派出所所長。許思窈在錄音中形容:“他實際上已經給派出所所長打過電話了,兩句話就把我們兩個人撈出去了”。 兩人在錄音中嘲笑執法民警為“變態”“神經病”,秦雯甚至戲稱“以后導演被抓了找我就行”。
王家衛問:“你們這么張揚,還要打電話給所有警察朋友?”
錄音曝光涉事派出所為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瑞金二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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