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職即政權:
劉太后垂簾聽政的合法性
文 | 劉廣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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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太后垂簾聽政的現實合法性來自真宗的遺詔,而這種合法性的根本,則源于她與仁宗的母子關系,“家天下”的觀念與儒家的孝道觀,實為劉后主政的理論依據;前代后妃母憑子貴,得以干預朝政,實質是母子關系的政治體現,而這種體現之于劉太后及其所處的宋代,又因政治與社會環境不同而有所變化。劉太后本人亦深知母子關系的政治價值,故對年幼之仁宗既保護、教育,又加以控制,使自己的既得權力得以鞏固。
中國古代婦女在家庭中乃處于從屬地位,董仲舒云:
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陰道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義。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陰兼功于陽,地兼功于天。
其后,儒家理論亦由此演變出包括“夫為妻綱”在內之三綱五常法則。后妃之于皇帝,既是臣,又是妻,故只能從屬于皇帝,以皇帝為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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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皇后畫像
而在董仲舒以前,《周易·家人卦》已規定了男女的家庭分工:“ 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況之古代朝廷,皇帝乃天下之君,故當在外廷主理朝政;而皇后則為六宮之主,處理后宮事務,亦即皇帝家事。后妃若超越“內”之界限,干預朝政,則被視為“牝雞司晨”,故歷代朝臣士大夫者,多數反對后妃主政,更極端如王夫之所言,“母后臨朝,未有不亂者也”。
幼主即位非自宋始,前代例子甚多,其所由之路,亦未必以太后輔政,如周公之輔成王,即大臣輔政的成功典例,故歷代大臣于幼主即位之時,亦多不主張后妃輔政。《后漢書》作者云:“自古雖主幼時艱,王家多釁,必委成冢宰,簡求忠賢,未有專任婦人,斷割重器。”而漢武帝及北魏太祖,更開“立其子而殺其母”之例。
故至宋真宗末年,以寇準為首之士大夫,明知幼主即位勢在必行,其所爭者,乃以大臣輔政,免除“女禍”之患,他們“并非真正希望依靠未成年的太子乃至天子的明斷能力,而不過是希望在此旗幟下,為外朝士大夫爭取更大的執政空間,建立起一種新的政治秩序”。
然而,在前代歷史中,以母后臨朝,輔助幼主者,亦大有人在。據《史記》記載:“(秦)昭王少,宣太后自治。”此乃中國母后臨朝之始。 其后,自漢至唐,后妃臨朝聽政之事不斷,如北魏者,雖太祖傳有立子殺母之制,然亦無礙文明太后馮氏預政。此種種現象的出現,其實與中國古代“家天下”之觀念有關。
自秦以降,皇帝專制日盛,所謂國事,實被看作一家一姓之事。 何者為外,何者為內,很難從理論上區分清楚。皇后作為皇帝之妻,而太后作為皇帝之母,對于家事有所預聞,亦是情理之中,故她們無論愿意與否,都必然與政治有所聯系,只是或多或少的區別。
尤其后者,誠如張星久先生所言:“對子女來說,父母給之以生命,撫之以親情,教之以知識和技能,他們都是人生最初的導師與尊長;父母的權威是人類最原初、最天然的權威,遠比后世的政治權威更深沉、更久遠、更牢固、更自然。無論皇帝被怎樣地神化,到底也是有性繁殖,是人類所生,父母所養,也不可能絕對超越人類這種最原初的秩序與權威。更何況我們的文化最講孝道,我們的帝國又素重倫理治國。因此,在傳統的孝道思想支配下,身為人子的君主在父親死后尊重和秉承母后的意志,身為臣子的官員尊重母后對國事(同時也是‘家事’)的發言權,于情于理也可以說得過去,從而為母權提供了道義上的合法性,為母后干政打開了一個缺口。”
母子關系本為人類最基本、最平常的關系之一,母撫子以愛,子事母以孝,乃中國傳統家庭倫理之常情。但把此種平常關系況之帝王之家,則另有含義:母撫子以愛,包括保護、教育兒子,使之成才,若丈夫不在,則應幫助兒子主持家務;于帝王之家而言,先帝已然離世,輔助年幼兒子處理國事,實屬母愛,亦為母親責任,真宗遺詔所謂“保茲皇緒,屬于母儀”,正揭示出此點。子事母以孝,意味著兒子對母親的尊重與順從;而皇帝對母親的順從,不但體現在家事,更體現在國事之上,況若君主年幼,于母后之決策,亦只有順從。故儒家的孝道理念,實為后妃作為母親干預政事的理論基礎,而母子關系則是母后臨朝聽政的倫理基礎,此亦即母子關系的政治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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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清平樂》劇照截圖
天禧四年(1020),寇準與李迪先后被貶出朝,王曾看到政治形勢不利于太子,于是借錢惟演之口,向劉皇后傳達了一番話:
太子幼,非中宮不立,中宮非倚皇儲之重,則人心亦不附。后厚于太子,則太子安,太子安,乃所以安劉氏也。
王曾所論及者,正是這種母子關系的政治價值,其短短百言,已包含對前代歷史、宋代政治環境及當時形勢的分析。“太子幼,非中宮不立”,此乃當時形勢的實情。當時真宗久病,一部分皇權已旁落劉皇后之手,女主預政已成事實。
張星久先生言:“女后或外戚掌握最高統治權既然沒有君主本人當權那樣具有合法性,遇到的阻力或反對力量必然會更大,當然就會傾向于更多地訴諸暴力鎮壓,更多地采取一些非程序化的、秘密的手段,從而使他們的統治表現出更加突出的殘酷性與陰謀性。”
此種現象在前代屢見不鮮,離宋代不遠的唐代,即有武后以母親身份,兩度廢黜皇帝,繼而自立,當中采用的流血暴力手段甚多。就宋真宗末年而言,王曾說此話之時,寇準與李迪均因保扶太子,得罪于劉皇后而被罷相遠貶,周懷政更因此喪命。
故王曾能敏銳看到,若強烈反對劉皇后預政,必欲除之而后快,自己的結果或更甚于寇準、李迪。若劉皇后不以母子之情為念——況劉皇后的確不是仁宗生母——廢太子而立其他皇室子弟,則仁宗性命堪虞,而朝廷亦必發生大規模暴力流血事件,宋朝即使不因此被顛覆,趙宋皇室亦會元氣大傷,故對劉皇后的權力以限制而不以反對為主,實為當時最有利于太子及趙氏皇族的選擇。
“中宮非倚皇儲之重,則人心亦不附”,其實是更進一步向劉皇后表明母子關系的重要性。仁宗雖非皇后所生,而皇后卻在他出生后立即認作自己的兒子,原因前文已述,乃真宗欲為劉氏立后創造條件。
劉氏在成為皇后之前,即有倚重皇儲之勢。宋代政治環境亦與前代不同,世家大族的勢力,遭五代亂離,已被消滅殆盡。宋代從太宗起,重用文臣,至真宗末年,經兩朝經營,已建立起一套系統的適于皇帝實施專制統治的文官制度。朝廷上與皇帝共商朝政的,不再是公卿大族,而是通過科舉進入官場的文人士大夫。換言之,朝廷內外不論何人,均已無家族勢力可依,皇后亦不例外。
就劉氏而言,她出身寒微,本家家族之人,從未見記于史,其所謂外戚者,只是從前之龔美、現在之劉美的家族,但亦不成氣候。
而宋真宗末年,宦官尚未能如北宋末年之童貫等人,可左右朝政,故劉皇后欲依靠宦官統治朝廷,亦不可能,且以劉后之智,對宦官亦不可能信任。故劉后所能真正賴之管理朝政者,唯士大夫也。而科舉出身的士大夫,其心所向者,唯皇帝而已,縱然皇帝年幼,太后輔政,乃代為行使最高權力的權宜之計;若太后越過皇帝單獨行使最高權力,則被士大夫們視為非法。
故王曾乃清楚向劉皇后表明,若皇后要繼續保持現狀,行使皇權,則必須以母親的身份保護幼主,并代為執政,如果廢太子而另立他人,或效法武后自立為帝,則朝中人心離散,劉氏家族在朝中勢力又無法與漢之呂氏、唐之武氏相比,必遭滅亡。 故王曾最后說:“后厚于太子,則太子安,太子安,乃所以安劉氏也。”實欲告訴劉皇后母與子在政治中的互動和辯證關系,使其能夠做到母慈子孝,從而使真、仁兩朝順利過渡。事實證明,這種勸諭深為劉皇后接受,以至“兩宮由是益親,人遂無間”,效果優于寇準與李迪的激烈抵抗。
劉太后雖然不是仁宗生母,但作為養母,她不但盡了母親的責任,而且母代父職,替真宗嚴格管教仁宗。她在仁宗的生活、學業、道德觀和價值觀的培養上克盡己能,即便是后來認為她過分干政的士大夫們,對此亦充分肯定。
誠如司馬光認為:“章獻明肅皇太后保護圣躬,綱紀四方,進賢退奸,鎮撫中外,于趙氏實有大功。”這其實也是當時士大夫的普遍看法。
天禧末年,以寇準為首的“太子黨”跟以丁謂為首的“皇后黨”引發的大規模政治爭斗,其實質乃真宗死后最高權力如何行使的爭論。
在這次爭斗中,太子黨的寇準與李迪,以及他們的支持者大多被貶出朝,皇后黨似乎獲得勝利。 但王曾的一席話,向劉后揭示出母子關系的政治價值所在,終成功使劉后認清當時形勢,并以保扶仁宗為己任。
真宗崩后,劉后通過宣布真宗遺命得以垂簾聽政,丁謂卻欲隔斷內外獨自掌權,劉后借助王曾之力將之鏟除,并與朝臣厘定了一系列垂簾聽政的儀式。至此,劉后終于能夠掌握控制年幼的仁宗,她垂簾聽政,在事實上得到眾大臣的承認,且在當時亦具有合法性。
但這只是一個開始,在今后的十一年中,女主垂簾政治該如何運行? 劉太后與朝臣們的關系如何? 他們之間如何合作,又如何博弈? 劉太后與逐漸年長的仁宗又如何分配權力? 這一系列問題,均是當時士大夫需要探索解答的;而這些問題,亦構成仁宗初年之政治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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