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5 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廣西百色 “高中教師性侵女學生” 案一審公開宣判。
百色市右江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唐毓文強奸、強制猥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唐毓文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同時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依法判令其賠償被害人父母經濟損失。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唐毓文在擔任百色市某高中班主任期間,于2019 年 9 月至 11 月,對一名患有抑郁癥的被害女學生實施強奸二次、強制猥褻一次。2020 年 6 月被害人高中畢業,后復讀一年,2021 年 9 月考入某大學,2023 年 9 月因病退學,2025 年 1 月因抑郁癥發作在家自殺身亡。
司法鑒定表明,唐毓文的性侵行為雖未直接導致被害人自殺,但對其病情加重具有顯著影響。
法院認為,被告人唐毓文身為教師,違背職業操守,性侵未成年學生,犯罪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極壞,應依法從重處罰。結合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資深婚姻家事律師、北京市東城區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創始人李瑩,作為被害女學生家屬的代理律師得知一審判決結果后表示:百色高中女學生被老師性侵案今天上午出了一審判決,被告唐毓文犯強奸罪、強制猥褻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
這個判決彰顯了司法機關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從重從嚴的態度和決心,也與我們的量刑建議基本吻合,受害人家屬對這個量刑也較為滿意。
李瑩表示:盡管有思想準備,但聽到這個判決,我還是淚目了,百感交集。女孩可以安息了,但如果沒有性侵發生,她應該大學畢業了,有自己的生活,可能也辛苦,可能也有一些煩惱,但是生活有希望,關鍵是,她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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