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的通知
贛府廳發〔2025〕3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依法享有政府補償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江西省候鳥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因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補償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陸生野生動物是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江西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野豬等其他致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工作的領導,開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和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采取措施預防、控制陸生野生動物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工作。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有關部門以及金融監管、保險機構等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設區的市財政可給予適當補助。
第五條 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的,可以申請補償。
造成財產損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補償:
(一)造成在依法承包、合法經營的土地上種植的農作物、經濟林木及其他栽培植物損害的;
(二)造成在依法承包、合法經營的土地上飼養的畜禽、水生生物及其他飼養動物,或者農戶散養的家禽家畜以及其他飼養動物損害的;
(三)造成房屋、圈舍、家具等合法財產損害的;
(四)因緊急避險造成財產損害的;
(五)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補償:
(一)攻擊、挑逗、傷害及違規投食陸生野生動物的;
(二)未經批準進行獵捕、狩獵的;
(三)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地禁止進入的區域,或者經批準進入后不遵守自然保護地相關管理規定的;
(四)人工繁育、經營利用、運輸陸生野生動物造成損害的;
(五)通過其他政策性保險或者財政資金補償,已覆蓋損失的;
(六)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申請補償的,申請人應當盡可能保護、記錄現場,并自受害人治療結束或死亡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財產受損之日起15日內向致害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補償申請。
第八條 申請人提出補償申請,應當提交補償申請表、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有關證明材料。補償申請表格式文書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
第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接到補償申請后,應當安排調查人員在15日內完成致害調查工作,并提出補償意見。調查工作應當客觀、公正、準確。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第十條 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將補償意見在致害發生地村(居)民委員會公示7日。
公示期內收到異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15日內開展核實工作,并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和異議人。
第十一條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內作出補償或者不予補償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第十二條 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補償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補償決定書以及相關材料移交縣級人民政府財政主管部門。縣級人民政府財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補償決定,自收到補償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撥付補償金。
第十三條 屬于人身傷亡的,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補償:
(一)造成人員身體傷害未造成人員傷殘的,一次性支付誤工費、護理費和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總額不超過致害發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誤工費標準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折算,誤工天數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確定。
(二)造成人員傷殘的,支付一次性補償金,具體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倍;
2.二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3.三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4.四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
5.五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6.六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
7.七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8.八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9.九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10.十級傷殘的,補償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
(三)造成人員死亡的,支付上一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一次性補償金。
需要進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的,由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時間不計入補償調查期限;鑒定費由申請人先行墊付,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法決定補償的,報銷首次鑒定費。
第十四條 屬于財產損失的,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補償:
(一)造成農作物、經濟林木及其他栽培植物損害的,按照核實損害量和發生時當地市場平均價格計算損失,補償不超過全部損失的60%;
(二)造成畜禽、水生生物及其他飼養動物損害的,按照核實損害量和發生時當地市場平均價格計算損失,補償不超過全部損失的60%;
(三)造成房屋、圈舍、家具等合法財產損害的,補償不超過修復或者重置成本的50%。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購買保險方式補償。采取購買保險方式補償的,補償范圍和標準應當不低于本辦法的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務網站上公告承保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條 陸生野生動物致害造成的財產損失低于500元的,可以適用簡易補償程序,具體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七條 虛報、冒領、騙取補償金的,由作出補償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退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