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一名“反中亂港”分子的審訊,竟如此漫長艱難,但最終香港特區還是克服一切阻礙,圓滿結束了這一切。發生了什么事?
15號,“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家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在香港開庭,當天,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作出裁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宣告成立。
不過雖然黎智英已經被裁定有罪,但對他的量刑還未結束,法庭已經將“求情”定在明年1月12號,也就是下個月12號,需要四天時間,法庭會盡早就判刑定下日期,根據《香港國安法》的內容,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
說真的,很少見一個刑事案件能牽動這么多方面,連美國、英國、歐盟這些8方都專門派人去旁聽,說白了就是想看看能不能借機施壓,但最后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裁決落地,特朗普之前說要“盡一切可能救他”,現在看來就是句空話。
可能有人會問,為啥一個人的案子能鬧這么大?核心根本不是黎智英本人,而是背后的較量——香港要依法辦案,西方卻總想插手干預。
從2023年底開審到現在兩年時間,西方的小動作就沒停過:他兒子跑到美英議會到處游說,說這是“政治迫害”;歐盟還發所謂的“人權報告”歪曲庭審;甚至有國家直接制裁特區的官員和法官,就是想逼著香港停手放人。
但有意思的是,不管外面怎么鬧,香港的司法程序該怎么走還怎么走,控辯雙方都充分發表意見,證據也都擺到明面上,整個過程完全是按法治來的,根本沒受外界干擾。
很多人被西方忽悠,覺得這是“壓制新聞自由”,但只要稍微了解下案情就知道根本不是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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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哪里是在做新聞,分明是借著《蘋果日報》的幌子搞亂港活動,他一邊煽動民眾對立,一邊找外國政客幫忙,甚至直接求美歐對香港搞制裁,就算香港國安法生效了還不收手,跟著美方的制裁呼吁“再加碼”。
裁決理由書里寫得很清楚,證據鏈完整到沒法反駁,所以說這跟新聞自由半毛錢關系都沒有,就是純粹的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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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特別明顯的對比,裁決當天,好多香港市民都想去旁聽,大家心里都記得2019年那些亂事,暴徒縱火、打警察、害無辜路人受傷,這些都和黎智英操控的輿論煽動分不開,但有些NGO官員倒好,庭外張口就來,說黎智英是“被迫害”。
真的想問一句,他們怎么不提當年那些受害者?怎么不說說那些被暴徒毀掉的生活?說白了就是選擇性失明,跟著西方的調子走,用“人權”、“自由”的空話掩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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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明年1月12號開始的求情環節,要開四天庭,最后量刑結果還沒定,不過香港國安法里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能判終身監禁。
但不管最后判多久,這個案子已經說明白了兩件事:一是香港的法治底線誰也碰不了,“一國兩制”下的司法獨立不是西方能干預的;二是西方的雙重標準太明顯了,他們自己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時候比誰都嚴,到了香港就說三道四,說白了就是想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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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看這兩年,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是真不容易,頂著西方的制裁和抹黑,硬是把案子辦下來了。
西方越施壓,越能看出他們心虛,當年他們介入香港亂局的那些事,怕被徹底曝光,現在8方代表親眼看著裁決,完整的證據也都公開了,那些“政治操弄”的謊言根本站不住腳。
對香港市民來說,這個案子的意義早就超出了個案本身,它讓大家明白,香港國安法是保護香港穩定的,不是限制自由的;真正的自由,不能以危害國家安全為代價。
以后西方可能還會拿這個案子炒作,但沒用了,事實就擺在這,謊言終究贏不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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