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驚訝的是,早期武器設計師在研制彈藥時的想象力竟然如此奔放!
想想看——格林彈,子彈竟然位于彈殼的最底部;
德萊塞彈,其起爆用的底火被安置在彈殼中央,位于火藥與彈頭之間;
舒巴特彈,外形看起來就像一枚雞蛋;
弗洛貝爾彈,完全沒有發射藥,只有作為起爆用的底火裝藥;
還有為里希特火炮設計的反錐形彈藥。
而接下來要說的這種,可以說更值得詳細講一講。
1856年,美國軍人安布羅斯·E·伯恩賽德獲得了美國專利 №14491,該專利涉及一種使用反錐形彈藥的卡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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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這款彈藥本身的專利,按理說顯然也應該存在,而且其申請日期必然早于1856年3月25日。畢竟眾所周知,通常是先研發彈藥,再設計與之配套的武器。而且在那個時代,每一項發明都應當盡快申請專利,以免被競爭對手“順走”。
然而,不知為何,我并沒有找到任何一份以伯恩賽德本人名義登記的、用于該彈藥的專利文件。
相反,我找到的是另一份專利——登記在美國彈道學家喬治·P·福斯特(George P. Foster)名下,他來自羅得島州普羅維登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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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伯恩賽德在當時現有技術條件下(用卷制黃銅薄板制造)并不太擅長制作自己的彈殼。在槍管尾端與槍機的接合處,經常會有黑火藥燃燒產生的火藥氣體泄漏。結果,帶有刺激性硫味的煙霧會直撲射手眼睛,不僅影響視線,在實戰中更是極其危險。
這里有一個關鍵點:與現代彈藥不同,這些早期彈藥本身并沒有起火裝置。每發彈藥的底部都有一個小孔,用蠟封住。因此,在射擊時,需要在槍機外部安裝一根標準的火門(火道管),并在其上套裝普通的擊發帽(雷管)。正因如此,這種卡賓槍被稱為**“擊發帽式(caplock)”卡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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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困境之后,伯恩賽德將自己的專利出售給了福斯特。后者對彈藥進行了改進:
他在彈殼口后方設置了一個中空的環形加厚部位,該結構可以嵌入槍管尾部相應的凹槽中,并在火藥燃氣壓力作用下實現可靠的氣密封閉。此外,他還在這個中空加厚部位中填充了潤滑物質,以便在彈頭通過槍管時更好地控制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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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種彈藥研制的伯恩賽德卡賓槍,由于采用了由下方杠桿控制的獨特槍機系統,具備相對較高的射速。
該杠桿通過鉸鏈與槍機相連,使得槍機能夠迅速開啟并完成裝填。同時,槍機前表面向上傾斜,這一設計進一步簡化并加快了裝填和拋出空彈殼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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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地說,伯恩賽德卡賓槍的彈膛并不位于槍管的尾端,而是設置在槍機塊內部。正是這一結構特點,尤其是為了解決彈殼卡滯的問題,才需要采用一種特殊結構的彈膛,并與之相匹配地使用反錐形彈殼。
在對17 種候選卡賓槍進行的對比測試中,伯恩賽德卡賓槍表現相當出色,在多項指標上都超過了競爭對手。然而,伯恩賽德本人在經濟上已經相當拮據,他所寄予厚望的政府訂單最終卻并未落實。
不過后來,軍方還是決定開始向部隊配發采用 .54 口徑、由福斯特優化的彈藥的伯恩賽德卡賓槍。據說,在美國內戰期間這種武器被相當成功地投入使用。但在戰后,軍方最終仍然回歸了“經典”設計,放棄了這種較為特殊的體系。
如今,任何版本的反錐形伯恩賽德彈藥都已成為極為罕見的收藏品。歐洲的收藏家單發價格愿意支付 30 到 150 歐元,甚至更高。至于美國的槍械收藏愛好者愿意出到什么程度,那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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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姆布羅斯·埃弗里特·伯恩賽德(Ambrose Everett Burnside,1824年5月23日—1881年9月13日)——美國將軍、發明家、實業家、政治人物,美國國家步槍協會(NRA)首任主席。
伯恩賽德出生于印第安納州利伯蒂鎮,父親原是奴隸主,后來幡然醒悟,釋放了自己的奴隸。童年時期他曾在神學院學習,隨后拜一名裁縫為師,最終成為其生意合伙人。但相比布料與針線,他對武器的熱愛占了上風。
憑借父親的政治關系,他進入了西點軍校。畢業后以少尉軍銜被分配到第二炮兵團。他沒能趕上美墨戰爭,只在墨西哥城以及隨后在西部邊境從事要塞駐防任務。
1849年,在拉斯維加斯與阿帕奇人的交火中,他被箭射中頸部。三年后,他被任命為紐波特亞當斯堡指揮官,并晉升為中尉。
1853年退出現役后,伯恩賽德仍在州民兵中服役,同時投身武器研發。戰爭部長約翰·弗洛伊德與他簽訂合同,為騎兵部隊提供武器,并授權其建設生產兵工廠。合同金額高達10萬美元——在當時是一筆巨款。但不久后,弗洛伊德因受賄而撕毀合同,轉而支持另一家公司。
1858年,伯恩賽德以民主黨人身份競選國會議員失敗;隨后,一場火災又燒毀了他的兵工廠。在經濟陷入困境的情況下,他被迫出售專利,另謀生路。
南北戰爭爆發后,伯恩賽德自行組織了一個團并擔任團長,最終晉升為志愿軍將軍。當麥克萊倫將軍在弗吉尼亞半島戰役中失敗后,聯邦高層曾提議由伯恩賽德接任其職,但他清醒地認識到自己難以勝任,選擇了拒絕。
在馬里蘭戰役中,他被任命指揮波托馬克軍團的“右翼”,但同樣進展不順。在安提坦戰役中,他負責進攻北弗吉尼亞軍團右翼,卻未進行必要偵察,也未利用現有渡河點,而是命令部隊通過一座狹窄的石橋渡過安提坦溪。該橋處于敵軍步兵的制高火力之下,結果傷亡慘重。再加上他與麥克萊倫的分歧,這場戰斗并未成為伯恩賽德的勝利。
此后,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戰役以及**“彈坑之戰”**中,他均遭到慘敗。可以說,在戰場上的表現,遠不如他本人所期望的那樣成功。
戰后,1866年他當選為羅得島州州長,任職至1869年;同時還擔任多家鐵路和工業公司的董事。隨后又當選為羅得島州聯邦參議員,并一度出任參議院外交關系委員會主席。
附記(P.S.)
1868年,塞繆爾·柯爾特申請并獲得了一種名為 Thuer(修爾) 的反錐形彈藥專利(Thuer 轉換系統)。不過,這項設計并非柯爾特本人提出,而是出自他的一名部下——工程師 弗里德里希·亞歷山大·修爾(Friedrich Alexander Thuer)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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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亞歷山大·修爾式改裝(Thuer-Conversion)
正是在這里,終于采用了完整的底火設計——這是伯恩賽德和福斯特的方案中所沒有的。不過,盡管如此,反錐形彈藥依然沒有獲得廣泛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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