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林草局印發了《關于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多措并舉,大力發展林下經濟。
細心的網友在《若干措施》中發現一個新概念,那就是“林業標準地”,鼓勵各地借鑒浙江省“林業標準地”經驗做法,推動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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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測樹學》中學過“標準地”,標準地是指按照平均狀態的要求所確定的能夠充分代表林分總體特征的地塊,那么,這個“林業標準地”又是什么呢?
根據浙江林業局對“林業標準地”概念界定,林業標準地是依托林業資源,在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利益,林地規模化流轉基礎上,設置控制性指標,統一按照一定標準建設路水電房等基礎設施,滿足社會資本“拎包入住”開展木本糧油、花卉苗木、竹木加工、林下經濟、森林康養等林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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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析其概念,發現他類似于配套完善的工業園區,具有通用性和可擴展性,“筑巢引鳳”,滿足多數工業企業生產需求。而林業標準地概念更廣泛,包括規模化經營性林地、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用地和必要的建設用地。
當然,林業標準地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用途管制和完成必要的區域評估基礎,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別墅、高檔酒店、公寓等房地產開發,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林業標準地也有自己獨特的標準,比如某地推出的林業標準地,參照工業園區項目建設用地“三通一平”的模式,開展“有路”、“有房”、“有水”“有軌”、“有網”、“有電”、“有眼(監控溯源)”的“七有”建設,降低市場準入門檻,調動企業和大戶投資積極性,吸引社會資本“上山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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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一千說一萬,建設林業標準地關鍵在于收儲。
截至2025年,我國林下經濟經營和利用林地總面積達到6.5億畝,“6.5億畝”——約相當于一個甘肅省的面積,其發展規模和發展潛力可見一斑。
那么,如何把散、亂、小的林地集中起來,實現適度的規模經營呢?
那就打造類似于城投公司之類的收儲平臺,在尊重林農意愿、維護林農權益的前提下,開展林地經營權集中收儲,實現林業資源資產集中連片開發、生產、經營。收儲的方式可以有林地流轉、林地入股、收益分成等,把資源變成資產,農民變身為股東,強化利益聯結,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
收儲平臺完成收儲、完成林業標準地建設之后,把建成的“林業標準地”以租賃、入股、合作經營等形式,吸引社會資本發展林下經濟,打造栽植技術先進、配套設備完善、經濟產出高效的林業產業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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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林業標準地”建設,是一種創新。
它既能解決了林業資源豐富而開發少、利用難,尤其是林下經濟基礎設施薄弱、產品附加值低、產業鏈條短、農民增收難等痛點難點問題,又能通過構建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林地資源高效配置和利用,形成了林下經濟發展的新模式,實現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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