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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硐口警示標志
今年8月22日,云南迪慶州維西縣白濟汛鄉3名村民私自破壞長期停用探礦硐封堵設施進入礦硐,因礦硐處于封堵狀態,空氣不流通,導致3人缺氧窒息死亡。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非安全生產、非盜采的較大事件。
調查報告指出,該事件暴露出地方黨委政府在日常巡查檢查過程中存在監管缺失和部門協同效能不足等問題。屬地縣、鄉、村及相關部門對自然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履職不到位,事發礦硐近年來多次被破壞,此現象未引起重視和分析研判,僅作簡單封堵處理。鄉村兩級安全隱患排查和常態化巡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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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為破壞缺口
3名村民進入長期停用探礦硐后窒息身亡
事件發生地點位于維西縣白濟汛鄉白濟汛村白濟組山上一長約300-400米的1#探礦平硐內。經核實該探礦硐由維西鼎鑫實業有限公司于2005年依法申請獲得探礦權,并在2007年前按探礦審批完成的坑探工程,該工程報批手續齊全,2007年探礦權第一次延續時該探礦硐已不在延續范圍內。坑探工程結束后公司于2009年對探礦硐口進行了混凝土封閉,于2025年8月15日再次進行封堵,并在硐口周邊掛設了安全警示牌,同時公司不定期組織人員對礦硐封堵情況進行檢查。該探礦硐被封堵后未申請驗收,也未移交至當地人民政府。
經調查組調取監控和對相關人員走訪調查,8月21日9時17分,廣某軍騎摩托到達維福橋東面卡口處,未見其攜帶工具。9時26分,廣某軍到達雀某林家。9時47分,雀某林、雀某李、廣某軍3人從雀某林家外出,其中雀某林背著一個粉紅色的背簍,視頻中未見3人攜帶其它工具。雀某林、雀某李兩人為父子關系。
8月22日0時08分,維西縣公安局白濟汛派出所接到白濟汛村主任李某偉報警稱:我們白濟這里有3個人失聯了,請你們過來幫處理下。接警后,白濟汛派出所民警聯合白濟汛鄉政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山上開展找尋工作,經前期家屬村民找尋線索,初步判定三人到過白濟礦硐。
8月22日凌晨2時30分許,縣公安、應急、消防、自然資源等部門支援力量到達現場,經現場交流情況后,由維西縣副縣長指揮,研究制定了搜救計劃,組建專業救援隊伍,于3時30分進入礦硐搜尋,救援人員在進入礦硐后發現失聯的3人躺在地面,已無自主呼吸能力,在確保現場安全的前提下,救援人員于4時50分至6時30分,依次將廣某軍、雀某林、雀某李3人轉移出礦硐,經醫務人員檢查,確認3人均已死亡。后經尸檢,排除他殺可能,死者家屬對公安機關調查結果無異議。
經調查分析,3人私自破壞鼎鑫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長期停用探礦硐封堵設施,在無任何個人防護和通風處理的條件下進入礦硐,因礦硐處于封堵狀態,空氣不流通,導致3人缺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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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礦硐內視頻截圖
地方黨委政府在巡查檢查過程中存在監管缺失
調查報告認定,維西縣人民政府履行“打非治違”主體責任不到位。雖安排部署了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三年行動,重點對非煤礦山開展專項整治及聯合執法,但對自然資源領域的“打非治違”工作重視不夠、統籌推動不力、督促檢查不到位,底數不清,對白濟汛鄉白濟汛村廢棄礦硐隱患及村民多次破壞長期停用封堵礦硐行為失管失察。
白濟汛鄉黨委、政府落實“打非治違”主體責任不力。雖組織成立了“打非治違”專班,開展了安全隱患摸排、聯合執法及日常巡查工作,但隱患排查及日常巡查浮于表面,對村民多次破壞長期停用封堵礦硐行為未作認真分析研判,采取措施管控。
該事件暴露出地方黨委政府在日常巡查檢查過程中存在監管缺失和部門協同效能不足等問題。聯合監管機制運轉不暢,監管責任懸空,導致監管出現空白和盲區。同時,社會協同薄弱,法治宣傳流于形式,基層群眾對破壞廢棄礦硐的危害性和違法性認知模糊。
維西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全某輝、維西縣白濟汛鄉副鄉長王某、維西縣白濟汛鄉白濟村委會主任李某偉被建議移交紀委監委處理。此外,由迪慶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對維西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約談,責成維西縣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成維西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具體負責人員對維西縣自然資源局和白濟汛鄉人民政府進行約談,責成維西縣自然資源局、白濟汛鄉人民政府向維西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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