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12月16日電 (記者方經綸)據農業農村部官網消息,為強化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有效維護品種權人合法權益,激勵種業原始創新,農業農村部近日發布2025年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維權護權十大典型案例。
據了解,十大典型案例選取自近兩年各地的監管執法案例、品種權復審案例以及司法審判案例。主要具有三個特點。
一是體現行政執法威懾,嚴厲打擊品種權侵權行為。聚焦惡意侵權、新型經營主體侵權、跨區域侵權等場景,依法通過高倍罰款、溯源查處等手段,筑牢市場監管防線。新疆昌吉州奇臺縣農業農村局查處的玉米“THD28”品種權侵權案,依照《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惡意侵權行為處以9倍罰款并由法院強制執行,形成強力震懾。江西宜春市農業農村局處理的水稻“19香”侵權案,在侵權人主動配合調查、減輕危害后果基礎上依法從輕處罰,既打擊震懾侵權行為,又有效化解品種權侵權糾紛。江蘇泰興市農業農村局處理的水稻“南粳9108”農戶留種侵權案,明確了在流轉承包土地上自留種不適用《種子法》規定的農民自繁自用情形,規范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行為。重慶市巴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查處的水稻“野香優9901”假冒授權品種案,通過跨區域聯合執法,對違法行為進行了追溯查處。
二是明確司法裁判規則新導向,破解維權舉證難、賠償低等痛點。玉米“利合228”品種權侵權糾紛案,明確法院不能主動適用懲罰性賠償,應由權利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并明確賠償數額、計算方式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玉米“萬糯2000”品種權侵權糾紛案,明確流轉土地承包經營人為侵權制種辦理備案手續、未盡審查義務的構成共同侵權。玉米“多優26”品種權侵權糾紛案,確認行政機關備案的生產銷售數量等信息可作為損害賠償計算依據,有效解決品種權人舉證難的問題,切實加大侵權賠償力度,強化行政和司法協同保護機制,提升保護效率。
三是厘清授權審查依據,規范復審程序。統一已知品種范圍、新穎性認定、特異性檢測樣品標準等復審規則和授權審查尺度。玉米“ZN3”宣告品種權無效復審案,明確了僅受商業秘密保護的品種不屬于已知品種范圍,以及品種權權屬爭議不屬于復審審理范圍。玉米“WH818”宣告品種權無效復審案,明確了雜交種的銷售并不當然使其親本品種喪失新穎性。小麥“禾豐3號”駁回品種權申請復審案,明確了自行提供測試樣品所出具的報告不能作為品種特異性認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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