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期間,被告人杜某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某二手網絡交易平臺及網絡聊天群發布虛假消息,謊稱以優惠價格出售電腦、游戲機、游戲配件等,吸引消費者咨詢。
獲知被害人購買意向后,杜某在明知自身無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向被害人展示虛假商品圖片等方式,誘騙對方與其簽訂電子合同。待被害人支付訂金或全款后,杜某以“物流延遲”“商品需調貨”等為借口推脫發貨,隨后失聯。
經查,短短數月內,杜某多次以同樣的手段實施詐騙行為,累計騙取12名被害人錢財共計5.3萬元,所得贓款被其用于個人消費。后杜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判決結果
鄭州航空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多次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鑒于杜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最終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同時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官提醒
二手商品網絡交易平臺的普及為消費者帶來了便利,但也可能成為不法分子實施犯罪的工具。合法真實的二手交易受法律保護,但若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商品信息、簽訂虛假合同等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則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承擔刑事責任。
為保障財產安全,建議消費者在網絡二手交易中注意以下事項:一是全程使用平臺交易,警惕賣家以優惠、便捷等為由誘導私下交易,脫離平臺監管可能導致風險系數升高;二是審慎審查賣家信息,例如賣家信用評價、交易歷史及他人反饋等,對信用等級低、評價異常或交易記錄缺失的賬戶應保持高度警惕;三是注意留存交易證據,包括商品詳情、溝通記錄、電子合同、付款憑證等,以便作為維權依據。
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利用網絡合同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消費者也應提高防范意識,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河南法治報記者 宋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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