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的12月15號,美國南方司令部發了個通報,說他們又動手了,代號“南方之矛行動”,在國際水域對著三艘“涉嫌販毒”的船只發動了“致命打擊”,一下子就帶走了8條人命。如果加上前面類似的行動,美軍這波“緝毒”已經造成了至少95人喪生。
美國人這次給出的理由無外乎又是:這些船只是由“指定恐怖組織”運營的,正在已知的毒品走私路線上航行。而且還是國防部長赫格塞思親自下的指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也參與了簡報。
他們把販毒和恐怖組織直接掛鉤,試圖把打擊毒販的行為,納入到國際人道法中“反恐”的框架里,似乎這樣就能為這種致命打擊找到合理的借口。
美國這種做法,讓國際法形同虛設。首先,公海是一個原則上所有國家都享有自由航行權的區域,任何國家都無權在那里對非軍用船只隨意使用致命武力,除非是自衛或根據聯合國授權。就算船上的人被指控販毒,他們也應該被抓捕、審判,而不是直接被導彈擊沉、被炸死。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說,他認為美國以打擊毒品犯罪為由進行的空襲,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必須立即停止。
![]()
想象一下這個場景:一艘船在公海上航行,上面的人可能涉嫌犯罪,但他們并沒有對美軍構成“緊迫的生命威脅”,然后美軍就直接發射導彈把船炸了,人員全部死亡。這在人權專家看來,就是“非法處決”,缺乏任何正當理由。緝毒應該是一個執法和司法程序,是抓捕、取證、審判。現在美國直接跳過所有程序,用軍事手段來“一步到位”,這難道不是在公海上搞“叢林法則”嗎?
而且,美國這次行動的背景。這個代號“南方之矛”的行動,發起的時間點,正值美方和一些拉美國家,特別是委內瑞拉關系緊張的時候。有分析就直接指出,美國以“緝毒”為名在加勒比海域大舉布軍,其背后意圖非常可疑。這種軍事部署,加上對所謂“販毒船”的致命打擊,很容易被解讀成對特定地區的施壓和干預。甚至有媒體曝光,在這些被擊沉的船只中,許多被認為是“運毒船”的背后,并沒有公開、令人信服的證據。這種“先處決后取證”的做法,真的讓人細思極恐。
而且,美軍的行動本身也存在爭議。民主黨人和一些戰爭法專家對此強烈反對,他們認為這些襲擊違反了國際法。甚至有國會議員專門審查了發生在加勒比海的一次襲擊,當時美軍對一艘疑似走私毒品的船只發動了“二次打擊”,結果造成兩名幸存者死亡。
說白了,美國在做的事情,是試圖在國際水域建立一套“美式例外”的規則。他們通過將販毒活動上升到“毒品恐怖主義”的高度,來為動用軍事力量和致命武力找借口。這種做法一旦被默許,后果不堪設想。今天他們能用導彈炸販毒船,明天呢?誰來定義“涉嫌販毒”,誰來定義“恐怖組織運營”?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特朗普政府對國會議員的通報仍在繼續,國務卿魯比奧、國防部長赫格塞思等高層官員親自出面進行機密簡報。這說明行動本身非常敏感,高層重視,但也意味著爭議巨大。如果這個行動只是簡單的緝毒,需要如此高規格的機密通報嗎?這無疑為外界對行動背后的政治和戰略意圖增添了更多的猜測。
美國這種越俎代庖的軍事干預,不僅僅是針對拉美地區的毒品問題,它反映的是一種強權政治和單邊主義的回歸。它傳遞了一個信號就是:只要美國認定你有問題,就可以不經過國際法庭、不經過聯合國,直接動用武力解決你。這對于任何國家的公民、任何在國際水域航行的船只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隱患。
所以,這不僅僅是8條人命,或者95人喪生的問題,它挑戰的是我們對現代國際秩序最基本的認知:公海自由、司法主權、人道主義和程序正義。美國作為全球頭號大國,應該成為國際法的維護者,而不是破壞者。這種“致命打擊”,代價不僅僅是幾艘船和一些人的生命,更是對國際規則和全球信任的巨大消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