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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南京博物院藏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近日出現在了北京的一場藝術拍賣會上,估價達8800萬元。
這是近現代收藏大家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畫作之一,當時龐家一共捐贈了137幅龐家收藏畫作,其中包括宋徽宗《鴝鵒圖》、元代黃公望《富春大嶺圖》等一級文物,獲江蘇省政府表彰。????
這次拍賣也是在龐萊臣曾孫女龐叔令發現之后,進行了舉報,終于在國家文物部門的干預下,撤拍。
龐家后人的舉報,文物部門的干預,以及拍賣公司的撤拍,說明:這件《江南春》圖卷,正是從南京博物院館藏流出。
真讓人驚掉下巴。
再看南京博物院的回應,更讓人驚掉下巴:
1,確實接受了137件龐家收藏畫作,而且是這次的舉報人龐叔令的父親龐增和先生于1959年1月捐贈的。
2,其中五件在1960年代經不同專家組鑒定為“偽”或者“假”。
3,到了90年代,南京博物院我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該5幅畫作進行了處置。
注意,這個“處置”二字,啥意思?
結合這次拍賣事件,只能是一個意思:南京博物院在受捐約40年后,把捐贈人捐贈的5件被專家認為是“偽作”的藏品給賣了!
至于以真作還是偽作的名義,賣給誰了,賣了多少錢,依據的是《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哪一條,專家們定為“偽作”的依據檔案,咱也不知道,南京博物館的回應里面也沒說。
但是蔣常識要給南京博物院教教如何做人做事:
1,你們沒資格私自處置(不限于變賣、銷毀)受捐贈的藏品,如果你們認為假的,應該退回給捐贈人,絕不能以“處置”知名,讓偽作流通到市場上去禍害他人,擾亂藝術品市場。
2,被捐贈人起訴之后,你們的回應,第一應該是誠懇道歉,而不是翻出60年前專家堅定的“偽作”的掩蓋來論證你們讓偽作流入市場的違法失德行為。
我就納悶,這么大一個博物館,怎么道德淪喪至此,連基本的做人道理但不得懂呢?
3,再說什么是“偽作”,南京博物院沒說這5件被處置流出館藏的作品怎么個“偽”法,不是明代仇英的原作,不一定沒有價值,如果是清人臨摹的呢?
退一步講,查閱資料得知,龐家參與公私合營之后,1959年就把這些作品捐贈給國家,得到省政府的表彰,也就是說,這些作品即便不是仇英原作,即便藝術價值不高,那也是見證了那個特殊的時代和讓家人對新中國的一片赤誠,理應具有重要文物價值。
一句話,無論從藝術價值還是文物價值,無論從做事還是做人,南京博物院都不應該把這這作品“處置”到市場上去。
監守自盜,這是犯罪。
這批文物,見證了一個特殊的時代,沒想到繼續見證另一個特殊的時代。
我更好奇的是,南京博物院還“處置”過哪些他們認為的“偽作”?
關于我蔣常識,跟蹤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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