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江西的唐先生為救治身患重癥的孩子,需從南昌轉運至上海。800公里的路程卻被“民營救護車”收取2.8萬元轉運費。款項直接轉入司機個人賬戶,且無任何費用明細及發票。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到底是正常行情,還是趁火打劫”的輿論熱議。近日,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事的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江西省衛健委此次通報指出,醫院在其公示標價之外加價收取救護車轉運費,并據此作出處罰。涉事醫院未對涉案救護車及司機進行有效管理,致使員工私自轉運患者并“趁火打劫”,理應受到處罰。不過,此事留下的反思不止于此——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院,為什么上了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的車?
在此前的通報中,江西省衛健委曾回應救護車問題:由于就診醫院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經家屬請求,診治醫生聯系了贛醫醫院救護車。綜觀各類“天價救護車”事件,多因公立醫院無法滿足患者跨區域轉院需求,患者家屬只能求助醫護人員聯系民營醫療機構的救護車,進而遭遇“趁火打劫”,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也易受到牽連。
《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于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究其原因,院前急救屬于屬地化服務,主要面向危急重癥患者提供短平快式醫療服務,很難滿足非急救跨區轉運的需求。非急救轉運市場需求巨大,當正規的救護渠道滿足不了患者實際需求時,他們只能另辟蹊徑。來路不明的救護車雖然可能潛藏價格陷阱,但確實能解燃眉之急,而且有時根本別無選擇。
“天價救護車”事件飽受詬病,不僅在于放大了民生痛點,而且在于暴露了管理難點——除了“救護車刺客”,誰能滿足非急救跨區轉運患者的需求?面對這一難題,國家層面和地方都在積極探索解決方案。
2023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印發的《改善就醫感受 提升患者體驗主題活動方案(2023—2025年)》提出:積極探索非急救轉運服務,對急救與非急救進行分類調派和管理,不斷滿足患者急救和非急救醫療轉運需求。國內不少城市已經走在了前列。北京市將院前急救號碼統一為120,999號碼回歸紅十字會“救災、救助、救護”職能,提供非急救轉運和航空醫療服務;天津市在120指揮調度中心設置了“962120”專線,受理市民的非急救轉運服務需求;南京市和無錫市發布非急救社會化服務實施意見,由當地交通運輸企業開展非急救試點運行……
“民營救護車800公里收費2.8萬元”被開罰單,既是個案的終結,也不失為全面反思的起點:不斷拓展非急救患者轉運的范圍和渠道,為患者提供更加可靠的院后轉運服務,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患者權益、維護公共利益。(趙志疆)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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