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黎智英還是占了大便宜,其目前只判了兩項罪,五年九個月和監禁20個月;還有最重要的三項涉國安法的罪名后續另行安排,有律師認為數罪并罰,可判20年以上或終生監禁,但是他都77歲了,還有多少時日?
這話真說到點子上了,擱旁人看,這可不就是撿了個大漏。你想啊,77歲的年紀,身體早就過了扛事的年頭,眼下這兩筆刑期看著唬人,5年9個月加20個月,攏共算下來也就七年出頭,真要是熬到那時候,能不能等到后續涉國安法的重判都兩說。他在里頭怕是偷偷算過這筆賬,說不定還覺得自己運氣好,先撿了個“緩沖期”。
這兩筆罪也不是什么小打小鬧,2022年12月判的5年9個月是欺詐,說白了就是耍滑頭騙了將軍澳工業邨的租約,把公家的地當成自己搞亂香港的據點;那20個月是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跟2019年那些堵路砸店的鬧劇脫不了干系。可比起后頭那三項涉國安法的罪名,這真就是“開胃小菜”。2025年12月西九龍法院都已經認定他那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罪名成立了,法官直接說他是“主腦”,855頁的判詞把他的老底扒得干干凈凈。
從2020年8月10日第一次因涉國安法被抓,到2023年12月案件開審,這幾年他沒少折騰,又是鬧著要請英國律師,又是申請終止聆訊,可最后還是沒躲掉。截至2025年12月,他已經在牢里待了快五年,1800多天的鐵窗日子早把他當年的囂張磨沒了。但架不住年紀在這,就算后續真判20年以上,按他這歲數,確實像是占了“時間上的便宜”。
他當年多風光啊,靠著《蘋果日報》呼風喚雨,1995年創刊就憋著壞,到2021年停刊前,硬是發了161篇煽動文章。2019年示威者沖立法會,他逼著記者寫“年輕人的心聲”,把暴力包裝成“訴求”;國安法生效后,又搞英文版報紙專門給外國人遞刀子,還跑去美國見彭斯、蓬佩奧,攛掇人家搞制裁。前下屬都當庭指證,說他在報社里“說一不二”,所有反中亂港的稿子都得他拍板。
可再風光也架不住年紀不饒人,現在他就算再算計,身體也扛不住折騰。牢里的日子不比外頭,吃穿用度都有規矩,醫療條件也有限,77歲的人,熬一天是一天。那些被他煽動得家破人亡的家庭,那些被他破壞的香港秩序,就算他真因年紀“躲”過重刑,這輩子也只能在牢里耗著,晚節早就碎成渣了。
說他占了便宜沒毛病,畢竟歲數在這擺著,可這便宜占得也窩囊——一輩子算計來算計去,最后把自己算進了牢里,名聲臭了,家底也敗了,就算真能少受幾年刑,又有什么意思?說白了,還是自己作的,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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