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日報記者 趙萬山
蘭州日報訊 為進一步鼓勵參保職工及失業人員提升職業技能、增強就業創業能力,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印發通知,就進一步做好技能提升補貼發放工作作出明確安排,相關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調整了補貼申領條件,明確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只要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是技能等級評價機構(含省外機構)頒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過甘肅人社公共服務平臺,或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即可領取補貼。
在審核環節,通知要求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切實履行審核主體責任,依托國家技能人才評價聯網查詢系統、部省協同平臺等渠道,嚴格核驗技能等級證書的真實性與合規性,確保證書與崗位相匹配。
為保障資金安全,通知強調要強化風險防控,對短期內集中發證、跨地域批量申領等異常情形進行實時預警,并協同職業能力建設等部門開展重點核查,確保每一筆補貼資金可溯可查,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穩就業的功能。
通知明確,自2026年起,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將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各級人社部門需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經辦服務工作,推動政策紅利精準落地。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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