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仁弘是李淵起兵的時候,就帶領2000人投靠李淵,并在李唐建國中立下了功勛的開國將領。
黨仁弘這個人的能力也很強。擔任過南寧、戎、廣等州都督,政績也是不錯的。
但是后來被別人檢舉貪腐,貪腐金額巨大,按大唐律應該死刑。
當時李世民比較糾結,所以就想辦法以自己請罪的方式來換取給黨仁弘免去死刑。
但這個案例在歷史上的爭論還是比較大的,也就是作為管理者,是否可以違背法制來赦免的問題。
我們今天一起來讀一讀《資治通鑒》中記載的 黨仁弘 案這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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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原文
貞觀十六年壬寅,公元六四二年
高祖之入關也,隋武勇郎將馮翊黨仁弘將兵二千馀人,歸高祖于蒲坂,從平京城,尋除陜州總管,大軍東討,仁弘轉餉不絕,歷南寧、戎、廣州都督。仁弘有才略,所至著聲跡,上甚器之。然性貪,罷廣州,為人所訟,贓百馀萬,罪當死。上謂侍臣曰:“吾昨見大理五奏誅仁弘,哀其白首就戮,方晡食,遂命撤案;然為之求生理,終不可得。今欲曲法就公等乞之。”十二月,壬午朔,上復召五品已上集太極殿前,謂曰:“法者,人君所受于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今朕私黨仁弘而欲赦之,是亂其法,上負于天。欲席藁于南郊,日一進蔬食,以謝罪于天三日。”房玄齡等皆曰:“生殺之柄,人主所得專也,何至自貶責如此!”上不許,群臣頓首固請于庭,自旦至日昃,上乃降手詔,自稱:“朕有三罪:知人不明,一也;以私亂法,二也;善善未賞,惡惡未誅,三也。以公等固諫,且依來請。”于是黜仁弘為庶人,徙欽州。
癸卯,上幸驪山溫湯;甲辰,獵于驪山。上登山,見圍有斷處,顧謂左右曰:“吾見其不整而不刑,則墮軍法;刑之,則是吾登高臨下以求人之過也。”乃托以道險,引轡入谷以避之。乙巳,還宮。
刑部以反逆緣坐律兄弟沒官為輕,請改從死。敕八座議之,議者皆以為“秦、漢、魏、晉之法,反者皆夷三族,今宜如刑部請為是。”給事中崔仁師駁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奈何以亡秦酷法變隆周中典!且誅其父子,足累其心,此而不顧,何愛兄弟!”上從之。
上問侍臣曰:“自古或君亂而臣治,或君治而臣亂,二者孰愈?”魏征對曰:“君治則善惡賞罰當,臣安得而亂之!茍為不治,縱暴愎諫,雖有良臣,將安所施!”上曰:“齊文宣得楊遵彥,非君亂而臣治乎?”對曰:“彼才能救亡耳,烏足為治哉!”
《資治通鑒》譯文
當年唐高祖李淵進入關東時,隋朝武勇郎將、馮翊人黨仁弘,率領部下兩千余人在蒲阪歸順,并跟隨高祖平定京城,之后受命擔任陜州總管。當唐軍東征時,他負責后勤糧餉運輸,始終保障供應無缺,后又相繼出任南寧州、戎州及廣州都督。黨仁弘富有才略,所任職之地均留下顯著政績與聲望,深得皇上賞識。但他本性貪財,從廣州都督任上罷職后,遭到他人舉報,經查其貪腐數額高達一百多萬,依律當處以死刑。太宗對身邊大臣說:“朕昨天看見大理寺五次上奏請求處死仁弘,朕可憐他白發蒼蒼而被處斬,正吃晚飯,便命令把食案撤掉;然而想為他求條生路,最終也難以找到理由。如今只想變通法令請求你們同意免他一死。”十二月,壬午朔日,太宗又召見五品以上官員齊集太極殿前,對他們說:“法令,是君王受命于上天所得,不可因私情而失信。如今朕偏袒黨仁弘想要寬赦他,這是淆亂法度,有負于上天。朕想要在南郊坐在席子上,每日只進一次素食,用三天時間向上天謝罪。”房玄齡等人都勸道:“生殺的權柄,都掌握在皇上一人手中,何至于如此自我貶損呢?”太宗不答應,眾位大臣一再磕頭請求,從早晨直到傍晚,太宗才降下詔書說:“我有三項罪過:識別人才而不能明察,這是第一項;因為私情破壞法度,這是第二項;贊賞善人而不加賞賜,討厭惡人而未予懲罰,這是第三項。因為各位堅持勸阻,暫且依從各位的請求。”于是他將黨仁弘廢為庶人,流放到欽州。
點評:黨仁弘的核心其實是君權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的問題。李世民開這個先例并不好,應為對于后世而言,如果皇權能隨意的改變法律,那法律就失去了大眾的信服。
癸卯日,太宗巡幸驪山溫泉;甲辰日,在驪山打獵。太宗登上驪山,看見圍墻有斷垣處,回頭對身邊人說:“我看見沒整治的地方不加治理,則是在敗壞軍紀;如果加以整治呢,又象是我居高臨下在尋找別人的過失。”于是推托道路險惡,牽馬進入山谷以回避此處。乙巳日,返回宮中。
點評:這段有為唐太宗粉飾的嫌疑。見到有問題不給與整改,這不是縱容問題越來越大嗎?
刑部認為:“反叛等大罪依連坐法令,兄弟沒官為奴處罰太輕,請求改為一并處死。”太宗敕令尚書省仆射以及六部尚書共同議定,議者都認為:“秦、漢、魏、晉的法律,反叛的罪行都要誅滅三族,現在應該批準刑部的請求才對。”給事中崔仁師反駁說:“古時候父子兄弟犯罪互不相關,為什么要用亡秦的嚴刑酷法來改變使周朝興隆的中典呢?而且誅殺其父子,已經足以累及其心靈,這一點都不顧及,又如何談到愛惜他們的兄弟呢?”太宗聽從他的意見。
點評:古代的連坐制度還是比較殘酷的。秦法重威懾,但實際上秦二世而亡,濫殺反而會引發民意的反彈。
太宗問身邊大臣:“自古以來有時候是君主昏亂而臣下清明,有時候是君主清明而臣下昏亂,二者哪一個更好一些?”魏徵答道:“君主清明則善惡賞罰得當,臣下如何能夠作亂!如果不清明,放縱暴虐剛愎自用,即使有良臣在身旁,又有何作為?”太宗說:“齊文宣帝身邊有個楊遵彥,難道不是君主昏憒而臣下清明嗎?”答道:“他也只能延緩滅亡而已,如何談得上治理好朝政呢?”
點評:李世民引的這個例子是高洋執政時候用楊愔輔政。其實之前我們就點評過高洋朝的執政得失,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去瀏覽我們之前的文章。魏征的駁斥是有道理的。一方面臣是君選的,很難做到君主昏亂能用清明的臣下。其次除非君主就變成吉祥物,類似于君主立憲,但顯然在古代家天下時談這個是奢侈的,古代的政治斗爭是更殘酷的,丟了權力大概率也就丟了性命,也不能用現在的現狀去推演古人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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