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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南京博物院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1959年,著名收藏家龐萊臣后人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137件古代書畫。去年龐家后人想查看這些藏品時,發現其中五件已經無法看到。更令人震驚的是,其中一幅明代畫家仇英的《江南春》圖卷,今年出現在了北京一家拍賣行的預展上,估價高達8800萬元。
面對質疑,南京博物院回應稱,這五件作品早在幾十年前就被專家鑒定為“偽作”,并按規定進行了“劃撥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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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件文物事件,人們想起了自殺身亡的館長姚遷。
1984 年 11 月 8 日凌晨,姚遷在辦公室自縊身亡。當工作人員發現時,他的雙手還緊緊握著一本《文物保護法》,書的扉頁上寫著“堅守初心,至死不渝” 八個字。這位為文博事業奉獻了一生的學者型官員,最終以這種悲壯的方式,捍衛了自己的清白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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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遷,1926 年 3 月生于江蘇如東一個書香世家。1944 年投身革命洪流,新中國成立后,姚遷轉入文化戰線逐步成長為文博領域的頂尖專家。 1962 年,36 歲的姚遷出任南京博物院副院長,1964 年升任院長,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省級博物院院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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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年底,一封匿名舉報信被送到江蘇省文化廳紀檢部門,舉報信指控姚遷存在 “生活作風問題”,聲稱他與南博一位女同事有不正當關系。這一指控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極具殺傷力,一旦查實,將直接斷送姚遷的政治生命與職業生涯。 接到舉報后,紀檢部門立即成立調查組,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1984 年 2 月,紀檢部門出具調查報告,明確認定舉報內容失實,為姚遷澄清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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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 3 月,一份題為《南博院長姚遷以權謀私侵占科研人員學術成果》的材料被遞交給《光明日報》編輯部,材料作者自稱是南博的 “普通科研人員”,指控姚遷在編撰《六朝藝術》一書時,剽竊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材料中詳細列舉了所謂 “剽竊證據”,聲稱書中關于六朝繪畫的三個章節、五個圖表是作者的研究成果,姚遷在未征得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并且未在書中注明出處。為了增強可信度,材料還附上了所謂的 “原始研究手稿” 復印件。事實上,這些 “原始手稿” 是作者仿照《六朝藝術》的內容偽造的,因為該書出版于 1981 年,而所謂的 “原始手稿” 的紙張生產日期卻是 198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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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 8 月 26 日、27 日,《光明日報》連續兩天在第二版刊發報道,第一篇題為《南博院長姚遷以權謀私侵占科研人員學術成果》,第二篇題為《姚遷在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同時配發評論員文章《知識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兩篇報道點名批評姚遷“剽竊學術成果”“壓制科研人員”,將其描繪成一個 “以權謀私、學術不端” 的反面典型。
1985年8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組的調查報告說,《光明日報》在姚遷事件中,犯有嚴重錯誤:報道時既不核實情況,又不聽取本人意見,就嚴重失實連續報道,公開批評,并且在評論中任意上綱。對姚遷這樣一個在國內外博物館界有一定影響的黨內知識分子,輕率地橫加罪名,無限上綱,致使姚遷同志含冤去世,嚴重違反了黨的干部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造成了嚴重后果。中央紀委責成《光明日報》編委會對此作出認真檢查,對有關人員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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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 11 月 8 日凌晨,姚遷在辦公室自縊身亡。
1984 年 11 月中旬,在輿論壓力與文博界人士的呼吁下,江蘇省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姚遷事件進行全面調查。
1985 年 2 月,江蘇省文化廳正式發布《關于姚遷同志平反昭雪的決定》,明確指出:“姚遷同志是一位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文博事業的好干部、好專家,被指控的‘剽竊學術成果’‘以權謀私’等罪名均不能成立,予以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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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年 3 月 15 日,《光明日報》在頭版顯著位置刊發《關于 1984 年報道姚遷同志問題的致歉聲明》,明確表示:“1984 年 8 月 26 日、27 日刊發的關于姚遷同志的兩篇報道,缺乏充分的事實依據,給姚遷同志及其家屬造成了嚴重傷害,給文博事業帶來了不良影響,我們對此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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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8月4日《人民日報》第3版刊消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組在江蘇省調查組的配合下,最近就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自縊身死問題做了調查,向中央寫出了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認為,原來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對姚遷同志的結論性意見和《光明日報》對姚遷的點名批評不是實事求是的,定性是錯誤的。
調查報告說,江蘇省委宣傳部主要負責同志等在查處姚遷同志問題過程中,違背了黨的實事求是和治病救人的方針,違反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違反了黨章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有關規定,采取了一系列的錯誤做法,造成了錯案,再加上《光明日報》錯誤的點名批評,導致了嚴重后果。 江蘇省委對在查處姚遷問題過程中犯有錯誤的人員也作出了處分決定,這些處分決定已經中央批準。
時任江蘇省委宣傳部部長胡明福在《我的學術小傳——胡明福自傳》(2016年江蘇人民出版社)148P-149P,也介紹了此事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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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手握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在辦公室自縊,讓我們法律人感慨。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人這樣尊重法律。
1982年頒布并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目前已經過7次修訂,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于2025年3月1日施行。
我們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不僅能保護文物,也能保護文物的守護人。
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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