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現行軍制中,上將為最高軍銜,但是在建國初期,上將上面還有大將和元帥。那么建國初期的上將們,都享受著什么待遇呢?正文開始前,我們首先要明確一個觀念,那就是建國初期的各項物資十分匱乏,跟現在是完全沒法比的。當時舉國上下,齊心協力進行生產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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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首次全面評授和實行軍銜制前,中央軍委提前3年頒發了《評定各級干部等級指示》。這份文件中,確定軍隊干部級別為九等二十一級。它可以視作55年授銜的基礎。簡而言之,你評的什么級,基本就確定你被授什么軍銜。當然,還要考慮德行、才能和資歷。
一等:軍委,軍委主席和副主席級;
二等:大軍區,大軍區司令員和政治委員級、軍委委員級;
三等:兵團,正兵團級、副兵團級、準兵團級;
四等:軍,正軍級、副軍級、準軍級;
五等:師,正師級、副師級、準師級;
六等:團,正團級、副團級、準團級;
七等:營、正營級、副營級;
八等:連,正連級、副連級;
九等:排,正排級、副排級。
1955年被授予的上將共55位,基本對應第三等的正兵團級36人、副兵團級42人的數量——不是上將的,基本是中將、少將或當時未被授銜的(即王建安,1956年被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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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全國實行行政級別工資制,共25級,上將對應的是行政五級,每月387元工資——后來數十年有一定的波動,一直在降。之前我軍實行的是供給制,管吃、管住、管穿。供給制下限很高,但上限很低。
毛主席在1956年10月一次接見外賓時說:“我們的干部過去是享受供給制待遇,他們的一切費用都由公家包了。現在實行了薪金制,孩子的托兒費要干部自己負擔。”
上將的行政五級工資待遇跟政府部門的正省(部)基本對應,但不是完全等同。一般來說,軍隊干部的工資待遇是比地方干部高很多的,減了多次,直到1965年取消軍銜制,才大體拉平。
除工資待遇外,還有其他福利待遇。建國初期的上將,按規定可以分配一套150-250平方米、帶庭院、配廚衛、書房、警衛員用房的獨棟或新式住宅。根據地區和擔任的職務,有一定的差異,不絕對。
住地配備3-5名警衛員,內衛1-2名,還有固定崗巡邏,職務非常重要的上將會增配警衛班。服務人員方面,按標準配備秘書1-2名,保健醫生1名,炊事員1名,勤務員一名,配備專車(多為吉姆、伏爾加、紅旗)一輛方便公務出行,家屬用車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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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病檢查身體的話,有軍隊三甲醫院高干病房,公費醫療。出行坐火車有軟臥。坐飛機的話,一般沒有專機,當時也不分頭等艙之類。政治上,按行政五級標準收閱重要文件,可以參加中央或大軍區級會議,還可以列席軍委相關會議。到任何一個地方或單位視察工作,都有相應的接待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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