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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捐贈名畫被離奇售出的“羅生門”,正在擊潰公眾對文博事業的信任
□馮華(二馬頭陀)
當一幅60多年前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的珍藏書畫,悄然出現在藝術品拍賣市場時,擊潰的不僅是一個家族對文化的信仰,更是整個社會對文博殿堂莊嚴感的集體信任。
近日,圍繞龐氏家族舊藏《江南春》圖卷的真偽與流向,捐贈者后人、南京博物院及公眾輿論展開了一場跨越時空的交鋒。這場始于捐贈、終于拍賣場的“羅生門”,其核心早已超越一幅畫作的真偽與歸屬,它像一把鋒利的手術刀,剖開了某些領域關于程序、倫理與信任的深層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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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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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頒給龐家后人的褒獎狀
這幅畫的前塵往事,系于一代收藏巨擘龐萊臣。其孫龐增和于1959年將家族珍藏的137件古畫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其中就包括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圖卷。這本是一次充滿信任的文化托付。
然而,后續的發展橫生枝節。2014年,南京博物院一位策展人撰寫的文章,成為此次事件的最初導火索。
當年12月26日,為紀念龐萊臣誕辰150周年,南京博物院策劃了“藏天下:龐萊臣虛齋名畫合璧展”。然而,策展人為展覽所撰文章中一句“龐萊臣也沒有想到,他的子孫會敗落到賣畫為生”,卻像一根尖刺扎進了龐家后人的心里。
媒體報道記載了龐家后人的憤慨。“這是不可理喻的!”龐萊臣曾孫女龐叔令對此表示,“當年,南博是向我們征集捐贈,137件(套)文物包括宋元明清的歷代名跡,是無償捐贈給他們的。我們為國家做了這么多事,怎么到頭來,卻被南博的文章指責‘敗落賣畫’?”
龐家在展覽后就此致信南京博物院,要求就這一句話澄清并道歉,但未獲回應。
此時,龐叔令的媽媽,也就是捐贈人龐增和的夫人,知道了這件事,氣不過,突發心臟病去世了。
龐叔令遂狀告南博名譽侵權。這場官司,龐家最終勝訴。
但在訴訟過程中,卻意外牽扯出一個更深的疑竇。
“當時在法庭上,南博方面與策展人為了證明我們‘賣畫’,拿出了一份關鍵證據——一份2010年8月底的新聞報道,內容是關于南京藝蘭齋美術館入藏一件鎮館之寶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策展人說根據一些報道,此畫歸于龐萊臣在蘇州的女兒,在上世紀90年代被藝蘭齋所收藏。”龐叔令說,“我一看就驚呆了。那上面說的,正是我們龐家1959年捐贈給南博的那幅著名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
也就是說,南博當時的應訴人,本意是想在法庭上證明“龐家后人確實在賣畫”,但他拿出的這個證據,恰恰證明了,畫確實被賣了,但變賣這件《江南春》圖卷的,不是龐家,而是南博。法庭上的南博應訴人竟然不知道,《江南春》已經于1959年由龐家無償捐贈給南博了。
龐叔令要求南博把父親捐贈的137件文物當面展示。對龐家后人提出想查看先人捐贈藏品的現狀的訴求,南博表示拒絕。一場為“看一眼”而起的法律拉鋸,竟持續數年,最終南博敗訴。
法院裁定,龐叔令是捐贈者直系親屬,她有權知曉文物情況。依據法院調解書,龐家后人得以查驗藏品,這才發現那137件捐贈中,已有5件不知去向,而那幅《江南春》,赫然在列。
一場跨越半個世紀的捐贈,一次長達數年的訴訟,換來的竟是庫房中幾個空蕩的方位。這簡短的事實本身,已足以道出所有的沉重與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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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晚,82歲的南博原院長徐湖平的公開回應,又為輿情的發酵續添了一把大火。
據媒體報道,徐湖平公開聲明稱“這個事沒有經我手”,強調自己“不是書畫鑒定家”,對《江南春》畫卷的鑒定、撥交及后續處置過程“確實不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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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徐湖平的回應與公開資料顯示其在相關事件期間的職務職責存在矛盾。資料顯示,1997年5月8日,《江南春》圖卷撥交給原江蘇省文物總店的清單上,有時任副院長徐湖平(主持日常工作)的簽字。2001年畫作售出時,他正同時兼任南京博物院與江蘇省文物總店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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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湖平的回應,究其實質是想撇清與這一輿情事件的關系。但時間線本身,便是一種無聲的證言:
——1995年,他開始主持南京博物院日常工作,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與簽字權。
——1997年,載有其親筆簽名的憑證顯示,《江南春》被正式劃撥至江蘇省文物總店。此事必然業已經其同意。
——2001年,他轉正為院長。僅三個月后,同年4月16日,《江南春》便被某顧客以6800元價格購走。此時,他在兩個關鍵涉事機構均擔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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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間,從劃撥到售出,權力脈絡清晰可循。一句“未經過手”,在鐵一般的時序與親筆簽名面前,顯得格外蒼白。
真正的疑問,或許并不在是否經過誰手,而在于這漫長的“蟄伏期”里,究竟又發生過什么?其背后是否還有不為人知的操盤手的“精密運作”?
整個事件纏繞著一個最刺痛人心的質問:一件承載著家族記憶與文化托付的捐贈品,是如何在捐贈者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從“博物館藏品”到“市場商品”的身份轉換?
南京博物院對此的官方回應,出示了清晰的證據鏈:畫作經專家鑒定為“偽作”,后依規調撥給文物經銷單位,最終售出。從內部管理流程看,似乎有據可依。然而,這恰恰暴露了問題的核心——一個合法但不盡合理、合規但欠缺溫度的程序黑洞。
在長達數十年的時間里,從鑒定、提存、調撥到出售,所有關鍵決策都在捐贈方完全缺席的狀態下閉環運行。程序正義不僅要求結果正確,更要求過程的公開、透明與對相關方的尊重。博物館作為公共文化機構,其權力不僅源于法規,更源于公眾賦予的信任。當處置一件有明確來源、有情感羈絆的捐贈品時,這份信任要求博物館必須表現出超越普通行政程序的審慎與敬畏。單方面的、沉默的處置,無論理由多么充分,都構成了一種情感與道義上的背棄。
更深層的矛盾,在于博物館“處置權”的邊界與“公共性”的倫理要求之間的巨大張力。從法律層面看,捐贈完成后,物的所有權確實轉移了。但博物館真的能像處理普通資產一樣,處置這些凝聚著家國情懷的文化寄托嗎?龐氏家族當年的慷慨捐贈,行為本身是將其個人私藏融入民族文化遺產長河的公益奉獻。博物館在接受的那一刻,承接的不僅是物權,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文化守護之責。即便學術鑒定上對真偽有分歧,這件物品的歷史價值——作為一段捐贈史、一個家族文化選擇的見證——是否也已內化為其值得被保存的意義?將之簡單地鑒定、調撥、變現,是否在無意間矮化了捐贈行為的精神內核,將一份文化奉獻異化為冰冷的庫房資產管理程序?這觸及了博物館存在的根本倫理:它究竟是文化遺產最忠實的永久守護者,還是一個也會時常進行“資產清理”的普通機構?
這場風波最令人憂懼的后果,是其可能產生的“寒蟬效應”。博物館的殿堂之所以輝煌,不僅因為其館藏,更因為無數人相信那里是文化傳承最安全的歸宿。如果捐贈意味著永遠的失語、不可控的鑒定與未知的流向,那么未來那些手握珍藏的個人與家族,在決定托付時難免會心生猶豫。社會的文化慷慨,需要一座建立在透明與尊重基礎上的信任橋梁來承載。此次事件,已然讓這座橋梁出現了裂痕。
因此,公眾的追問不能止于“這幅畫怎么了”,而應邁向“相關制度該怎么辦”。國家文物局的介入是一個積極的信號。調查不應止于圍繞單幅畫的真偽與流程,更應以此為契機,推動行業層面的制度進化:建立一套對捐贈品從接收到處置的全周期、可追溯的透明管理制度;確立捐贈者及其后人在重大決定(如鑒定結論、提存、注銷或處置)中的知情權與溝通機制;重新審視并嚴格限定“處置”的適用范圍與審批權限,尤其是對于歷史捐贈品,應確立起最大限度保護其歷史關聯性的原則。
博物館的真正力量,不在于它擁有多少珍寶,而在于它如何守護這些珍寶背后的人的故事、國的記憶與文明的薪火。修復一道程序的裂痕,就是修復一份社會的信任。唯有當制度充滿對歷史的溫情與對人的尊重,南京博物院門廊上的光輝,才能繼續毫無陰影地照亮后來者的奉獻之路。
純屬個人觀點,歡迎批評指正
【說明:本文作者馮華(二馬頭陀),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會員,河南省書協理事、學術委員會秘書長,河南省直書協副主席,書法秘笈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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