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濱海新區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對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北京大學濱海醫院)行政處理決定的公示——
近日,濱海新區醫保局依法對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北京大學濱海醫院)存在的醫保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行政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北京大學濱海醫院)存在重復收費的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區醫保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濱醫保處字〔2025〕第28號),退回醫療保障基金,并處罰款726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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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濱海新區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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